我感受到这是一本”静”书,这些朴实的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可以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一驻足可以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静到一闭眼就能感悟到世间万物。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诗意的刻画了一个村庄里的草木、动物、夜晚、月光和梦……他写关于村庄的一切。他写动物:狗的爱与忠诚,马的倔强与逃避,虫子的短暂与辛劳,他甚至花了一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他写人:没熬过那年冬天的姑妈,在村庄附近的某一块地里勤劳的父亲,以及在村东西两头不同生活习惯的两群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他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冉冉升起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讲归去的岁月和星辰。
经济飞速发展的21世纪,快节奏的生活,我们仿佛在被生活带着奔跑,而这本书,没有华丽的彩,没有渲染的外表,只有朴实无华的语言和浓厚的乡情,读着这些宁静的辞藻仿佛就像在深夜中驻足于一片光明,感受着大自然,没有战火与硝烟,没有歌舞与繁华,只有村庄与河流,只有带着纯净的诗意的美,似乎是一个人走在无垠的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拂着你,为心灵留下了一片温馨的驻地。
从书中我还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意念,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在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村落生活里,虽然只读过几年初中,文字依旧成为了刘亮程热爱生活的最有力工具,他记录者生活中的点滴,篆刻着村庄中的一切,他有着一颗感恩的,充满诗意的,对生活无线热爱的心!这正是碌碌世界中最宝贵的东西。
读完这本书,嘈杂的心中多了一份宁静,多了一份对生命的热爱,多了一种对生活的渴望!我愿时常拿起这本书,任我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里徜徉!
有人这样评价刘亮程:“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他笔下的黄沙梁不过寸土之地,却别有一番宁静祥和,这一切只因平凡的“存在”。一只狗、一匹驴、一匹马……丰沛的灵魂勾勒的是不一样的世界,在黄沙弥漫的大漠中用被岁月打磨至嘶哑的声音诉说一个又一个故事。
“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早晨,时候到了人会自己醒来。”我非常喜欢书中的这句话。时间是残酷且公正的,他不会偏袒任何人,总有一天,所有记忆会像沙子一样被风刮得无影无踪,我们会进入漫长的沉睡。书中的刘二说,“我做的最成功的一件事,是没让自己从这片天空下消失。”沐浴在清晨的曙光和袅袅炊烟中怎舍得消失呢?卡尔维诺说,“死亡,是你加上这个世界,再减去你。”这个村庄乃至整个世间每个灵魂都要面临死亡,风会带走一切。这个村庄里的所有包括一棵树、树上的年轮都有人的痕迹,人的存在使它悄悄改变。不可否认这是一个西北落后的村庄,但那里却那么温馨、美丽,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这么一个村庄吧。书中有一句话“其实人的一生也像一株庄稼,熟透了也就死了。一代又一代人熟透在时间里,浩浩荡荡,无边无际。谁是最后的收获者呢?谁目睹了生命的大荒芜——这个孤独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虽然大部分人总是无所收获,但我觉得存在就已经是生命的意义了,只有存在,才能坚守心中的净土,才能改变。
人生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无论是坎坷还是顺利,只要存在都有它的价值与意义。现在世界总是那么的浮躁,其实只要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发现人生道路上的意义,就能活得圆满。虽然可能并不是那么轰轰烈烈,但蜉蝣有蜉蝣的快乐。正像书中所说的“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老的。”追求大半生,蓦然回首,才发现走过的路都是生命的意义。黄沙梁,是刘亮程的小天地,在那里一切充斥着鲜活的思想与生命,让我明白了存在就是生命的意义。希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
夏天在空调房中,独自的我不知为何感到无趣,不因为作业的枯燥无趣,也不因没有令学生在上学时渴望的游戏可玩。作业写完了,游戏玩累了又该干什么?文字拥有无穷的魅力,他可以拥有世间万物的情态,而书将文字的魅力都展现出来,是人用于抒发自己的感情、想法。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这一点像是宇宙中的一颗星微不足道,可这使我的暑假多了项趣味。在充满着刚筋混泥土的建筑里住久后,便难免有些忘了在苦日子里生活的集装箱与农家的土舍中的纯朴与快乐,但这充满了农家味儿的书使其我重温了从前纯朴的回忆。
作者是位幸运儿,他出生在一个小村庄,拥着大量与“土”亲热的机会。大家都说农村人的话大都听不习惯,再小的孩子也会跟个大老爷们似的一到夕大就光着个膀子去溜湾,在读这本书前我的内心是极为惶恐的,因为我并未真正了解过中国乡村文学,读过此类的书也甚少,使我感觉就是把身边细碎的事给写出来。
书中乡村有“穷山恶水出刁民”的一面,如盖房子因为围墙多占了对方一点点地,两家人就会大打出手,夜里给狗子下药,把狗子拉出来再偷偷卖掉,乡村自然也有“安逸祥和的一面”,例如眼前的田野与远处的山,或者是偷掰玉米——是自家亲戚的。
《一个人的村庄》并非关于乡村的故事,而是关于乡村的散文,而散文大都带有哲学,可道出些道理,与其说是在聊乡村,倒不如说是在讲哲学,在书中不少篇幅虽短小但论述了作者自己对生命意义。讲哲学大家都会想,“这肯定很难啊,我绝对做不到,而且成为一个哲学家需要很高的学历呢”其实不然,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哲学家,要做的就是抛弃各种杂念、噪音,从生活中的细微考虑这是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不知有多少人会思考一个问题,一个人、一辈子,在书中有一句话:“与一身这个漫长宏大的工程相比,任何事也都显得渺小而无意义。我们太弱小了,所以才想干出一番大事业来抵挡岁月”,所以我觉得“人”要为自己而活一个人就这么可怜巴巴一辈子为啥要活给别人看,假如说死亡是件美事那我们活着是因为还没有资格***。
当一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那么一个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整个人类
我们乘着飞跃的长虹。奔向越发绚丽的朝阳。歌颂新时代的光辉,沐浴在和平与幸福。国家富强:国际外交、军事发展、承办盛会,处处体现;人民幸福:因为充实欢悦的小康生活带来幸福。
但顺着洪流向前的我们,自身是否依旧有宁静的一片天地。贮藏着磅礴的内能,在外界不再有动力时,可以自己不断前行?这就是读这本书的意义之所在。刘亮程是一位农民,只读了五年的书却颇具文采的农民。但他同时又是一位作家,因、是一位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将乡间美景化为文字的自然散文家,似乎只能用“乡村哲学家”来形容他。这本书的内容精细充实,远至辽空炽阳,近到草木花鸟,但即使是几只小蚂蚁,他也能捕捉到其中微不足道的细节,并对此津津乐道。就算是一只小狗的生活在他的描述下都达到令人心驰神往的地步。但如果要我简单地概括文章大意,却又一时语塞,无从下笔。诚然,全书所容纳的文字精华,无不值得道上一页,但沧桑的自然与人文不断掩盖的其中的单纯,却是单纯的可怕,单纯的用言语来形容都是对他的玷污。
这包容了万物的大地上,有座一人的村庄。其实这村庄有许多人,许多动物,不缺鲜活的生命。但《一个人的村庄》这名字读来却没有一丝的违和,毕竟无论是人还是牲畜都不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但唯独他写道:
“人把他们叫牲口,不知道他们把人叫啥”
就是平淡的一句话,却在当时让我停顿了许久。以至于向后翻阅的书页上的内容都只是在心不在焉地扫着而已。
一开始我由他的村子想到我的村子,带着淡淡的乡愁滋味,但我后知后觉才发现这太浅显了。再后来我由村庄联想到一个集合体,民族、国家,便以为提高了一个境界。但最终我的思绪回到了“一个人”三个字上。是啊!村庄满世界都有,可”一个人”三字去却极言其特殊。最终的思考下,恰也是最初臆想的起点。一切都由这三个字,始由这三个字终。多么宁静的画面,却又森罗万象班渺远。仿佛与我是同一高度,但四顾却无法用眼睛看尽。
“我的村庄有一场风那么大
有一粒尘土到一颗星辰那么高远”
我不禁又停了下来,他将我的想法写了出来。空间的增大,似乎往往就注定这时间的流逝,因而沧桑变化,但刘亮程却始终是单纯的,并不是所谓单纯的事物,而只是单纯本身。或许费心竭力的上下求索,反倒不如随心所欲的抒怀吧。
亚运会将至,在此时刻,我们青少年更应该在激流勇进的时代,掌握自己的动力,用内心的纯粹面对变换的世界,用宁静的心境驱使磅礴的力量。
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当你的内心有怨、恨、怒、忧时,不妨来看看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它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书的深度,那朴素而又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慢慢平静下来的。
《一个人的村庄》讲的就是发生在农村“黄沙梁”这里的故事。黄沙梁,是一个在地图上看不到的一个小点。它有的,只是遍地的黄沙,飞扬的尘土,绿油油的小麦,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村民,踏实干活的驴子,尽职尽责的看家的狗,叫人起床的公鸡……
黄沙梁里所有的事物都是那么的有担当,他们都承担了许多,都撑起了自己的一片天,自己的重量总要自己扛,正如那一天我窗看见外那棵身材矮小却枝繁茂密的树,树叶怎么也不落,直到深秋之时,几个男子拿着锯子和梯子来到了树边,可能是担心小树入冬后会禁不住寒风的洗礼吧,我默默地关上了窗,但依旧可以听见锯子“滋滋”的响声。第二天,小树有点秃了,树下一堆干干巴巴的枯枝和烂叶。那棵树不再像以前那么潇洒自在了,即使风再大也只能从光秃粗糙的树干间带走几声“哗哗”,但正是因为它的枝干上不再有了那么多的负担,所以毫无忌惮了,现在的它在风中也可以挺直身躯迎战敌人,它承担起了做一棵树的责任。
这不只是一棵树的过往,更是一个人的过往,当注定结局是悲凉的时候,没有人会再停下来看你,现在科技,时间主宰着一切,真正到了时光逝去的时候,只有靠自己才是不会落后的,这适用于所有人。中国有这样一个奥运冠军:当她奋力冲过终点线,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国旗和掌声的时候,却发现终点空无一人;当她伸手向看台观众致意的时候,又发现看台上也没有中国教练和工作人员……她,被称为“最孤独的奥运冠军”。因为这里有中国田径队的“种子选手”刘宏宇。可刘宏宇冲刺时步态多次扭曲变形,被红牌警告过多被罚下场,此时,中国队拿奖牌的重担落在了王丽萍的身上,她稳扎稳打的向前走,超过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最终成为第一位冲过终点线的运动员,夺得女子20公里竞走金牌。但奥林匹克的精神就是相互理解、友谊长存、团结一致、公平竞争,无论是奥运会还是亚运会,但王丽萍却没能等来这一幕,因为她还不知道,当刘宏宇下场之后,教练组便心灰意冷,离开了现场,不被看好的王丽萍则被遗忘在了赛场……最终,她只能眼含泪水,孤独地站在领奖台上,她即使是最不被看好的那一个,也要全力以赴,只要自己相信自己,孤身一人又能怎样,这本就是英雄的必经之路,这就是亚运会运动员真正有的精神!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我们更要振奋起来,哪怕孤身一人,也要承担一切。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善解人意不行,善解人意了均不行。”短短的一句调侃,就彻底把我拉进了这本书中……
《一个人的村庄》的作者刘亮程是一位真正的农民,也是一位真正的作家,他不用繁华的成语堆砌文章,而是用朴实的文字。李陀曾这样评价刘亮程,“他好像能把文字放到一条清亮透明的小河里淘洗一番,洗得每个字都干干净净,但洗净铅华的文字里又有一种厚重。捧在手里掂一掂,每个字都重得好像要脱手。”他无时不刻不在写作,即使是拿着铁锹在田地里闲逛时。这个奇怪,不走寻常路的人,常常会去观察村里的狗,兔,驴等,这是一本真正的,写人写天地,写天地之间的故事的散文。
“一个听烦市嚣的人,躺在田野上听听虫鸣,该是多么幸福。”这本书字里行间都可见一种“孤独”,也并没有那么多“乱花渐欲迷人眼”,琢磨琢磨着,也就成了大家。但人落入红尘,自然会少了过往的观察力。
这本书中有作者自我叩问生命意义的刹那体悟,有作者在乡村生活中的各种细碎无常。其文字质朴静美,以简单解构复杂,以纯真启示世故,流泻“远郊乡村”之美。与其说是聊乡村,其实是在说哲学。
黄沙梁村庄中的小事,一棵草,一只虫,一头牛,都会引发他的探索与思考。一个对生活有着极高敏感度的人,是多么幸运,可以在平常琐事中,窥探人世间的百态,又是多么的不幸,对于他来说,生活中无小事,任何事情都会是他心头一颤。
他的童年生活确实是不幸的,父亲早逝,母亲带着孩子们艰难生活,换作其他的作家,写出来的肯定是凄惨的回忆,而在这一本书里面,他与众不同,他只是孤独,一种一个男孩独自望月的孤独,但让人看到了生物的灵动,陪伴作者的一个又一个夜晚,一阵又一阵的清风……
马尔克斯说过“生活不是活过的样子,而是我们记忆中的样子”,作者笔下的村庄,是他一个人的,他的行为是自由的,他的思想是自由的。也许只有离开了家乡,才会把原来的家乡,找到并认领回来,那个从小到大,给过你一个童年和一个少年的家乡,你重新回望它时,就像望一轮天边的月。
面对无数困扰众人的谜题,只要能像刘亮程那样回归初心,逃离不必要的欲望,就会发现,答案就藏在我们的过往中,让心中永存一片净土。
“在活着的人眼中,一个村庄的一百年,也就是草木枯荣一百次,地耕翻一百次,庄稼收获一百次这样简单。”……
读过《一个人的村庄》,每每想起,仍是无尽的震撼与赞叹。
震撼刘亮程能在那些我们熟视无睹的日常事物中发现动人心魄的美,赞叹他的敏锐的触觉,横溢的才华和奇特的想象力。在浮躁的现代社会,这样的文字让人沉静。
随破晓而生的第一声清亮的鸡鸣刺破冰冷的黑暗,掀动被子的声音逐渐蔓延全村,缕缕不同色调的炊烟盘旋缠绵,已分不清谁是谁家的烟。牲畜们也纷纷睁眼出圈,夜寐时再闭上。村庄就是这样一步步走过千百个春华秋实的。
仍保持着凛冬气息的初春,地仍是枯草的焦黄色,可其中还是泛起了春日山河星星点点的淡绿色。草儿也只是略微探了个头,另一半还蜷在草籽中半睡半醒着。万物都不肯一下子全部涌现出来。不管早春的太阳多么热烈可人,它们依旧保持着应有的迟缓。因为不久后倒春寒可能会袭来,吞噬露头的芽儿,只有那些迟迟未发的种子得以幸存,足使大地再度泛起碧波。
村庄的灵魂向来是迟缓而极具生机的,它们不急于出生,亦不急于死亡,仿佛云层疏密有致,透着阳光与风;亦如耄耋老人牵着蹒跚孩童的手,一步步迈向下一个丰硕年头。
我一直认为刘亮程是从农村走出来,然后生活在北京或者哪个大城市中,书写着他对农村的记忆。可没有想到,他是个农民,生活在新疆某个靠近沙漠的小村庄。他说:“我的生活容下了一头驴,一条狗,一群杂花土鸡,几只咩咩叫的长胡子山羊,还有我漂亮可爱的妻子女儿。我们围起一个大院子、一个家。这个家里还会有更多生命来临:树上鸟、檐下燕子、冬夜悄然来访的野兔……我的生命肢解成这许许多多的动物。从每个动物身上我找到一点自己。我饲养它们以岁月,它们饲养我以骨肉。”
他曾这样形容一个时代的现代化进程:“所有的人们都在朝一个叫未来的地方奔跑,跑在最前面的是繁华都市,紧随其后的是大小城镇,再后面是稀稀拉拉的村庄。”
而在黄沙梁,村庄不跑,不闹。它们静静地伫立在原地,时代的新芽从枝头上冒出来,新鲜的,嫩绿的,根却深深扎进黄土地。
于此,他仔细听着旷野上的虫鸣,凝视风中摇曳的花朵,用心聆听土地的故事。在他眼中,拉车干活的驴是历经沧桑的智者,沉默奔走的狗心里藏了他人不懂的秘密。
他写道:“我只是耐心地守候过一只小虫子的临终时光。再永无停息的生命喧哗中,我看到因死了一只小虫子而寂寞的土地。”
我逐渐明白,黄沙梁的土地是扎实的,生长的榆树,倔强的驴子影响着他,最终构成了他本身。可以说,刘亮程的身心是归属于这片土地的。他是土地的孩子。不仅是因他善于发现生活的美,更是他将自己与这片土地亲密的关系、真挚的对话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正是他这种如黄土般质朴而深刻的语言震撼着我。
他生于斯土,钟于斯土。
而我们只顾急速向前奔跑,终迷失了自我,失了初心。为何不能停下来,努力将根扎进土壤?钟于斯土不仅仅是对乡土的坚守热爱,更是对朴实品质的坚守与自我初心的追寻。
一个人的村庄,炊烟袅袅,却无人烟。
一个人的村庄,溪流汩汩,无杂念扰。
一个人的村庄,旷野寂寥,心却不空。
或许自己打水,自己种瓜得豆,自己度过闲暇时光。但眼中饱含世界万物,可仰观宇宙尽抒胸怀,心中满载世事纷纷攘攘。
纵然是一个人的村庄,我亦钟于斯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