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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2023-10-06 13:13:08互联网策划方案手机版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篇1

寒冬来袭,气温骤降,河东区民政局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全面做好低温恶劣天气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温暖、安全过冬。

一、成立专班,精心部署。成立“寒冬送温暖”工作专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民政局成立工作专班,主要由镇街、各单位、第三方服务机构组成,具体负责“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开展。精心部署,增加人员、车辆和巡查次数,准备充足的食物和棉衣、棉被,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扎实开展。

二、加强巡视,突出重点。加强巡视,做好一般规律性巡查,突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重点检查。一是突出重点时段。在夜间及降温、降雪、寒潮天气等特殊时段,加大巡查次数和救助力度。二是突出重点地段。对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和可能露宿区域进行重点排查。三是突出重点人群。流浪乞讨儿童及老人等特殊人群,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救助;对危重病人、处于发作期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及时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待病情稳定或治愈后,再实施救助寻亲等工作;对有返乡意愿或临时遇困人员,免费提供乘车凭证,帮助其尽快返家;对不愿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后续定期跟踪劝导。

三、严格值守,加强防控。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做好交接工作,极端天气带班人员起到带头作用,负责好街面巡查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服务。完善救助流程,加强疫情防控,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体检、核酸检测、隔离等措施。

四、加强联动,社会参与。积极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共同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报警处置。同时,充分发动社区网格员及广大热心市民参与,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拨打24小时救助值班电话:XXXXXXXXXXX,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救助处置,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最及时的救助。

倡议书

当您路遇流浪未成年人、走失人员或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时,请您驻足留意,及时拨打110或临时救助中心24小时救助电话XXXXXXXXXXX。当您遇到突发疾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流浪乞讨人员,可直接拨打120或110。您的一个善举,也许能拯救一个生命和一个家庭,我们为您的善举表示感谢。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篇2

寒冬已至,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帮助其顺利过冬,根据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要求,我站高度重视,召开动员大会,对专项救助行动作出安排部署,全面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作用,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浪街头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在寒冷冬季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特制订20XX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意义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深入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贯彻落实救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避免流浪乞讨人员冻死、病死、饿死事件发生,保障其生存、生活等基本权益,使他们能够顺利安全越冬、早日返乡、回归家庭,充分发挥救助管理机构“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当而造成冲击社会伦理底线的事件,为构建和谐XX,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

二、活动组织机构

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时间和人员安排

(一)、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4月15日。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救治、救助活动。

(二)、全站干部职工参与,根据《领导带班表》、《站内24小时值班表》、《街面分组巡查表》安排值班巡查。

四、巡查线路范围

XX城区,东至XX东高速口,西至西环路,南至XX高速,北至XX大街。

五、主要任务

(一)加大巡查救助力度。全站干部职工全天候待命,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成立救助巡逻小组,同时通过购买保安公司服务,配合救助站开展夜间巡查工作,开展全天候、全方位救助,拉网式排查,根据流浪乞讨人员白天流动性大、夜晚露宿地点相对稳定等特点,扩大巡查救助频率和覆盖范围,对需要救助的人员,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在巡查过程中将建筑工地、拆迁危房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站接受救助的求助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及食物并送上求助爱心卡片,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

(二)积极开展寻亲服务。对新增未能确认身份及无法提供个人信息及家庭地址的求助人员,寻亲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把受助人员指纹、体貌特征等线索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查询救助信息和寻亲信息,充分利用“黄河金三角”救助联席工作平台,快速查询求助人员信息,对经快速查询机制未能确定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在其入站24小时内通过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XX日报、微信平台、救助站官网等发布寻亲公告,针对信息不全模糊不清的,再次有针对性在今日头条和微信平台定时定量推送,建立常态化寻亲发布工作机制,对还未查清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人脸识别、照片录入、对比公安机关走失人口库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协查通报等方式,及时核查求助人员身份,一但有线索,寻亲人员应积极与当地政府及滞留人员亲属联系,再次确认。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救助咨询点和救助联络处的作用,全市挂救助联络牌的福彩代售点、社区办事处、沿街店铺等合作网点,补充救助宣传卡片等资料,发现求助人员,及时救助并与救助站联系。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及时拨打救助热线和站内救助服务。同时,为强化街面发现机制,积极主动与公安、城管、环卫、公交公司、卫计等部门协调,确保部门联动运转顺畅,联系公益慈善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动员群众特别是志愿者、公交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夜间安保等人员参与提供救助线索,经合实,准确无误,给予其适当奖励。

(四)扩大救助宣传力度。通过设立救助引导牌、发放宣传手册、卡片以及加强与各主流媒体的合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官网等多种方式,告知市民求助方式、途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扩大社会影响,让更多的人了解参与专项行动,动员引导城乡居民发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拨打求助电话或报警。利用“XX市救助管理站”微信公众号,对“寒冬送温暖”有关行动做好宣传报道,对“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展、成效做好报道,树立工作良好的社会救助氛围。

(五)保障救助物资到位。于11月15日前储备冬季御寒所需的救助物资,做好站外巡查和站内救助必须的医疗用品、食品、棉被、棉衣、棉裤、方便面、矿泉水等物品的采购储备工作,确保救助物资调得出,用得上;做好站内供暖调试、救助车辆检修、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在活动期间为入站的受助人员提供饮食、住宿等各项温馨服务,受助人宿舍要保持清洁无异味,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强对入站受助人员的安全检查,禁止打火机、烟酒、剪刀等危险物品带入救助区域。

(六)排查整改托养机构。对定点医院、托养中心的设施设备、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安防保障、医疗环境、居住环境等安全隐患详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其限时整改落实到位,要求定点医院和托养机构要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保障好医疗、托养人员的生活质量,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服好务,加强长期滞留人员的食品营养检查、体检和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托养、受助人员的生命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站统一部署,各科室要各负其责,统一服从安排,做到人员定岗定位,责任到身,充分认识此项行动的重要性。把“五心、三不怕”即“诚心、爱心、热心、耐心和细心”、“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作为“冬季送温暖”行动的基本要求,做到温馨服务,真情救助,切实把“冬季送温暖”工作组织好、安排好、开展好。

(二)突出三项重点。一是突出重点时段。在夜间以及降温降雪寒潮天气等特殊时段,加大巡查次数和力度。二是突出重点地段。对车站、公园、广场、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和可能露宿区域进行重点排查。三是突出重点群体。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及时护送到站接受救助;对危重病人、处于发作期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及时护送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待病情稳定或治愈后,再甄别救助。

(三)严格责任追究。在“送温暖”工作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每个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认真学习救助政策和服务管理程序,救助对象的安全和满意是整项工作的核心。行动要认真仔细、扎实有效,不能走过程。任何因人为因素出现工作差错造成后果的行为,将追究其个人责任,对活动中每位人员的表现要纳入全年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范畴。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切实贯彻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帮助其安全、顺利度过严冬,剑河县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困难群众过冬。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机构目标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严寒天气较往年来得更早,流浪乞讨人员是最边缘、最脆弱的特殊困难群体,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专门对此项工作做出重要批示,中办、国办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州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制发文件进行安排部署,县政府专门成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各自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本次“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二、明确“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30日。

三、明确救助原则,合理开展工作

一是秉承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是救助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救助对象有自愿求助和放弃救助的自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应提供无偿救助,不得向受助者本人或其家人收取任何费用。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其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留下详细的求助方式,保存好现场劝导救助影像资料等;二是秉承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在日常救助及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疾病隐患、病情危重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进行救助或帮助其返乡;三是秉承分类救助、按需施救的原则。根据受助人员的具体需求确定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针对不同类型受助人员的生理、心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街面巡查和动员基层开展排查工作

一是公安、城管、民政等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的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力度,重点为车站、广场、商场、超市、银行等大型公共场所;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主要对居民楼道、桥梁涵洞、烂尾楼、废弃厂房、农村柴草堆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时常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遇到恶劣极端天气,要增加巡查救助的频率和覆盖范围,实行全天候巡查救助,切实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同时做好巡查救助登记,文字记录、视频留存;二是广泛动员基层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成立排查队伍、主动报告。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等在本辖区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大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人,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同时告知并动员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救助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

(二)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储备救助物资

一是各乡镇(街道)及其县联席会议制度有关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必须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救助站能够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救助车辆能够24小时外出救助求助人员,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求助信息,不延误任何一个救助服务。二是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张贴明显救助电话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求助。三是财政部门保障救助资金按时及时拨付,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冬季御寒物资储备工作,整合救灾物资储备资源,对寒冬救助对象急需用的毛毯、棉衣、棉被、食品、药品等救助物质采购储备充足,以确保满足街头流动救助服务需求。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成立调研组在“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期间不定期对各有关县直部门物资储备、发放情况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暗访。

(三)制定详细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针对寒冬季节气候特殊、人员流动性大、重要时间节点多等特点,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切实加大救助服务保障力度,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强化发现与处置衔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村(居)设立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临时救助点、救助咨询引导点等,明确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确保沟通配合衔接顺畅,对社会各界提供的线索,相关部门要及时到达现场并按要求实施救助。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的,要及时联系指导求助人员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临时救助点、救助咨询引导点实施应急救助,快速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困难。三是及时妥善处置特殊流浪乞讨人员。民政、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民政部门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救助管理站要明确专人进行跟踪管理,配合医院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

(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范站内管理和站外托养

一是各乡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二是严格托养监管。对于发现凝似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优先送公立精神卫生机构,对在站外托养的流浪乞讨人员,优先送公办养老机构并按照“谁送托、谁负责”原则严格加强监管,每半月对托养机构照料服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探视托养人员,跟踪掌握托养对象生活状况,监督检查托养机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一是快速查询身份。民政部门按照“大爱寻亲·温暖回家”行动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二是及时开展寻亲服务。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滞留人员,民政部门及时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和黔东南日报、今日头条等各类媒体发布寻亲公告,随时更新完善公布受助人员基本信息,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进行比对,加强州、县联动寻亲工作,提高寻亲成功率,帮助滞留人员尽快重返家庭。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民政部门通过长期接触、交流,采集有效信息,分析地名、人名、口音等关键信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继续做好滞留人员身份查询工作。三是妥善进行安置。县民政局按照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要求,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向当地政府汇报请示,按照程序拟定安置方案报送同级政府予以安置。公安部门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六)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

各乡镇(街道)结合推进源头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本地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落实责任人加强管理。要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加强教育引导,综合施策,有针对性的采取帮扶措施。要将符合兜底保障政策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建立多层次源头预防帮扶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接得回、留得下、过得好。

五、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协同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剑河县20XX-20XX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协同,形成“寒冬送温暖”行动有效开展的强大合力。切实履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调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排忧解难;督促指导救助服务机构和托养机构全面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做好求助人员接待、安检、生活照料、管理服务、身份甄别、接送返乡等工作。县委政法委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剑河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县公安、城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职责。县卫健部门组织疾控部门指导救助服务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应急救治。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救助托养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消防救援部门指导民政部门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各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及时排查发现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精心制定“寒冬送温暖”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接。各乡镇(街道)及时掌握当地“寒冬送温暖”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在专项救助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县联席会议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行调研检查,检查“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寒冬救助物资储备及发放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活动背景:

扶贫济困,用行动构建和谐社会;解囊相助,让爱心传承中华美德。为弘扬勤俭节约的中华传统美德,同时也展现当代仁爱慈善人士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对社会的关心,我们特开展义务捐献活动,把XX区爱心人士郭艳忠先生捐赠的羽绒服,捐送给需要他们的人,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崇高志愿者精神。在此,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希望大家伸出援助之手,献出爱心,为他们送去一屡屡阳光,一滴滴甘露。金钱有价,爱心无价,事实无情,人间有情。我们热情期待你们的参与,请用悠悠爱心,点燃他们希望的曙光;请用点点甘露,滋润他们弱小的心灵。

希望能尽我们一份薄力,给贫困儿童送去温暖!

二、活动目的:

1、通过爱心捐赠活动,体现当代有为青年的担当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展现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对祖国未来的关心。

2、通过爱心捐赠活动,帮孩子们圆一个小小的梦想。传递社会正能量,让受到捐赠的同学体验到社会的温暖及对他们的关爱之情。

3、通过爱心捐赠活动,让受到捐赠的学生体验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他们的关爱之情。

三、活动主题:捐物赠暖,共献爱心

四、活动时间:11月21日(星期六)早上八点半

五、集合地点:XXXX小区南门口向东300米十字路口

六、受捐对象:

七、活动步骤:

1、11月17日起向全社会发出爱心捐赠倡议,诚邀各界爱心人士踊跃报名参加,并相互转告,携手同行。奉献爱心,功德无量。

2、协调部分爱心人士,利用节假日时间,由爱心团队发起人祁志刚带队,统一驱车到穿芳峪镇进行爱心捐赠活动,把温暖和仁爱送到受捐者家中。

八、活动策划和编辑:

策划:

编辑:

我们是一支传递正能量的爱心团队。共襄善举,大爱永驻心间;扶危济困,幸福常伴一生。奉献爱心,真心地期待您的加入,公益路上你我同行。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制定《“荧营光行”一“寒冬送温暖”专项关爱救助行动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如下。

主要任务

进一步调查摸底

以乡镇街道、村居为主体,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以低保、特困、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对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用电、用气、供暖等情况。

加大关爱帮扶力度

积极引导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荧营光行”关爱机制作用,强化“网格化”管理,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和关爱。加强对无集中供暖条件养老机构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购买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等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也可通过购买清洁取暖设备,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结合疫情防控,加快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拨付和发放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孤困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老年人等资金,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我市取暖补贴条件的,及时落实取暖补贴政策。对受疫情等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人员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通过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发放临时救助金,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认真落实急难专项救助制度,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启动“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及时监测、精准识别,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帮扶救助。

加强特殊群体的照料服务

对不能自主取暖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智障独居人员、孤困儿童、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利用特困供养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动员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疾病不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送往专业医疗机构治疗,病情稳定的,妥善安置供养;切实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困儿童等照料监护责任,儿童主任要定期对服务对象探访,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父母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留守儿童保持密切联系,统筹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多方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压实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责任

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儿童保护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极端天气应对低温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工作预案,并强化演练。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民政务机构及时消除水、电、燃气、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做好生活、应急物资储备和服务对象的防寒防冻工作,特别是对敬老院、幸福院等基础相对薄弱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一对一”帮包机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突出夜间、降温等重要时段,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盯紧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重点地段,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对发现的危重病人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及时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对有返乡意愿的,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帮助其尽快返乡;对发现的其他人员,送到救助管理机构进行集中庇护救助。

认真做好救助值班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外出请假等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严格执行热线值守制度,畅通服务热线渠道。及时受理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