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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他千遍也不厌倦作文600字

2023-10-03 23:00:52互联网600字作文手机版

品他千遍也不厌倦作文 篇1

张鑫

他在我心灵的远方,也在我心灵的窗口。

一个闪闪发光的他,在我的心中。或许我们之间隔着高山、平原,无法相见;或许我会跨越千山万水寻找他的足迹。然而他并不认识这个渺小的我,或许正因为这样,我才会拼尽全力跨过遥远的距离,与他比肩而立。

始于颜值

精致的五官,完美的身材,由内而外的不同凡响的气质。他的这些闪光点,吸住了我的眼球。他的外表是如此的优秀,以至于那么多人喜欢他,他的相貌是令我惊叹的。我也始终认为他的相由心生。

他的颜值,让我千遍万遍地品也不厌倦。

陷于才华

“热爱自己的热爱”“将喜欢做到极致”。这些标签贴在他的身上十分吻合。他对于自己热爱的事情会拼尽全力,将其做到最好,那些卓越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他背后的辛酸又有几个人能真正的感同身受。舞台上一段激动人心的表演,要经过多久的努力才能完成。如此努力又多才多艺的他,值得拥有美好的每一天。

他的才华,让我千遍万遍地品也不厌倦。

忠于人品

他最大的闪光点就是他的品行,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体现他的素养和人品。那些小小的细节,不经意间的举动,都会使我反复细细的品味,如此优秀的他,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之间遥远的距离。鞠躬、微笑的他总会出现我的眼前,他双手递东西,举杯时略低于他人,这些都是他谦卑、有修养的体现。正因为他的人品,我才会对他的喜欢依旧如初,胜过往昔。< HtTPS://WeNandAQuAn.COM/ >

他的人品,让我千遍万遍地品也不厌倦。

他的光,照亮了我的心灵,他的一切的一切让我为之疯狂,为之冷静。他的好,我品千遍也不厌倦。

品他千遍也不厌倦作文 篇2

夏源

曲腿坐在阳台旁,看淅沥的雨爬过窗户后留下的蜿蜒水痕。望着天空,品他千遍也不厌倦。

初次见他是两年前的一个夏天。一个平凡的日子,通过朋友的介绍我看了一档选秀节目。一百位少年在舞台上闪闪发光可最后却只留下九人。而他在这一百位少年中条件并不优越,但是最终他的努力,他的闪光点,终于让大家看到了,以第二名的位置成功出道,是的他做到了。

对他的崇拜很简单,像春天潮湿的雨季;夏天贩卖不完的可乐汽水;秋天傍晚裹着板栗香的风;亦或是冬天里簌簌嘴的雪花;所有东西都可以是喻体,而他却是本体。

我的偶像活泼开朗的性格能给粉丝带来好心情。粉丝在外面等着他下班时,他会用手机屏幕打出“天冷,快回家”。他对粉丝无微不至的照顾,更让我感受到了温暖,让我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并没有那么遥远。每当遇到前辈的时候,他会鞠躬,并且把手在衣服上擦擦再去和老师握手,这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品味。

他在努力,他真的在努力。在节目里,晚上他突发急性胃炎,老师去询问情况,问他怎么样,他强忍着痛,笑着说没什么问题。可后来的检查结果却很严重。有人因为他是台湾人就去谩骂,可他自从来到大陆就一直在努力学习简体字,普通话,他一直在做公益,比如给一些山区的孩子捐书捐款。

追星让我更加快乐,让我有了目标,他在舞台上闪闪发光,我更应该努力去靠近光。

“不念过往,不惧未来”他的一切都值得我们去肯定他。他90度的鞠躬更让我们敬仰他,更加成了我心目中的骄傲。品他千遍也不厌倦。

品他千遍也不厌倦作文 篇3

赵春莹

画,画她容颜永不衰老;看,看她笑容永不苦涩;听,听她声音永不沙哑;品,品她千遍也不厌倦。

清晨,睁开朦胧的双眼,我第一眼看到的人就是她;中午,站在校门外,被强烈的光线宠幸的人,也是她;傍晚,昏昏欲睡之中,帮我掖被子的人,还是她。感觉我每天需要她的时候,她总是像超人一样出现,好像我们之间有心灵感应。

每当我和她顶嘴,和她发生冲突时,我总会把自己屋的门锁上,我总会告诉自己:“别哭,你自己真的委屈吗?她难道40多年来一点委屈都没有吗?为什么你可以有怨言而她却不能有?”每当我的眼泪不听使唤时,我都会摸一摸自己的肚脐,并告诉自己:“那曾是和她连在一起的地方。”那个时候心情就会好点,开始心疼她很痛苦的把我生下来,而自己却没有喊过一个“疼”字。

当父亲生病住院时,她需要一边照顾我,一边照顾父亲,大姑说要回来时,她怕大姑请假费劲,着急上火,她就和大姑说:“没啥事,过两天就好,你不用着急回来。”她怕姐姐担心父亲的病情,不能专心上课。她就和姐姐说:“我和你爸挺好的,你不用担心,你在那边好好上课就行。”

父亲说过一句话:“我在外面生活过,知道在外没钱的感觉,你们得好好学习呀!”她总是在听到这句话时,笑一笑。然而有谁能知道他的“笑”,背后有多少的艰辛,无奈和泪水吗?没人知道……

她---我的母亲,在同龄人里并不出彩,但在我眼里她一直带着属于她自己的光环。

品她千遍也不厌倦,每品一次就会多发现一个闪光点,一直做我隐形的翅膀。

品他千遍也不厌倦作文 篇4

冷婧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

——题记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青史留名。

而只要想到唐朝盛世,就会想到那个把酒高歌的嫡仙人——李白。他作为一名诗人,登上了唐代诗歌界的最高峰,成了盛唐的象征,唐朝盛世的代言人。李白的诗雄奇飘逸,艺术成就极高,尤其乐府,歌行,绝句等巧妙绝伦。他的作品,打破了诗歌创作的一切固有格式,空无依傍,笔法多端,自然明快,飘逸潇洒。以简洁明快的几字诗行,到处无尽情思。他的诗句看似没有章法,却巧夺天工。看别人的诗只会觉得感觉好,而他的事却会让人难以置信,这是怎么写出来的?莫非是谪仙下凡?“诗仙”一称由此而来。

我本不弃世,世人自弃我。

李白,是盛唐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他出生于西部碎叶城,少年时喜好游侠,一把剑,一壶酒,一支笔,胜人间无数。在李白当时的人生概念里,“出世”是他最大的愿望,而“入世”又始终在他的心灵深处屡屡召唤。他也像当时所有的文人一样,渴望着建功立业,渴望着用自己的才华去报效国家。所以,李白毫不犹豫北上长安。但是,在那个昏庸的封建时代,统治者需要的是为他们歌功颂德的诗人,不需要一个自命不凡的李白。在长安三年的政治生活,对李白的创作以及一生都有着深刻影响。从直贬夜郎到赐金放还,胸中淤积了难以名状的痛苦与愤懑,以至于写下了无数壮志难酬、愁怀难遣的著名诗篇。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李白在我看来虽然矛盾,但也好懂。他上能傲视权利富贵,下能接济贫困学子,五陵少年白马持剑长安过,义有抱剑守吴指南,从未老过。他潇洒,风流横溢,带着江湖气,不甘平庸。既侠骨柔肠又仙风道骨,又风流不羁又少年意气。这种品格是无数普通人所喜爱的,千年来,品他千万遍。

李白,是中国诗歌史的骄傲,华人的骄傲!品他,千遍也不厌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