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600字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26年来首次大修,其中最为关注的是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在职业教育法实施之前,中考考生面临五五分流的局面,内卷严重。初中三年父母焦虑,孩子身心最动荡,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缓解这种焦虑现象。
首先,教育法重要的三条核心内容提到:第一,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第二,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第三,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通高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这意味着以后中职生不仅能读职业大学,还能读本科和研究生,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目前全国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大学有32所供选择;职业教育法的实施让职业教育再就业被同样对待,未来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打破读职高就意味着孩子没有前途只能当工人的思想,让孩子看到人生还有逆袭和翻盘的机会,预防心理上自暴自弃;解决国家高技术人才缺口的问题,目前就业市场的尴尬局面是有技术没学历,有学历没技术,所以国家未来的发展,更需要高学历+高技能的技术型人才,这一举措让职高的孩子同样拥有成才之路,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新教育法的实施最应该打破的是内在固有的观念,教育孩子应该因材施教,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对于那些不是学习型的孩子,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又何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在人生的长河中,永远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作为家长,需要破除限制孩子发展的思想,更需要培养孩子永不言弃的信念,让孩子心中有希望,前方有道路。文案网发布 wenAnDaQuAn.Com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5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这对于职业教育来讲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职业教育将迎来新的春天。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长久以来,社会对职业教育有个普遍的认知,那就是职业教育是低层次的教育,学生上升通道不畅、不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回应了社会群众的重要关切。
修订后的职教法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贯通的招生和培养;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除了设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法还为两个方面的探索预留了空间: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在专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学生的发展通道,给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上大学开了一个口子,将大幅提高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同时,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为不同禀赋学生提供了多种成才的可能。
修订后的职教法要求,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教育,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突出中职教育的教育功能,提升认可度,让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通道的教育类型。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3
《新职教法》的落地实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在职教一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深感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我认为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改“普职分流”为“普职协调发展”,虽只有几个字的改变将对未来数十年中国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过去“普职分流”模式最大的痛点是在中考阶段,就把学生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普职分流,这样读普高的学生大部分都可以读大专、本科,而读职高的学生,只有小部分可以读大专,大部分学生职高毕业后就到工厂当技术工人,这种模式符合中国产业发展的初期,可是现在中国的产业发展结构已有过去中低端密集型向高端产业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普职分流让近一半的学生和家长在初中阶段就非常的焦虑,这在初中阶段就造成严重的教育内卷。新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这就打破了原来普职教育的不平等,职高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者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和博,这样一来就让产业工人教育得到不断提高。
《新职教法》不仅让职业教育学生在“升学”权利上有法可依了,更重要的是在“就业”上有了保障,新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新法还明确规定,国家将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等等。总之,新法的实施对我们职业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职业教育的明天将会越来越好。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4
备受社会关注的新职业教育法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首次大修,做为一名职教人,我切实感觉到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
一、对职业教育内涵作出完善
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二、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真正让职业教育实现了从“层次”到“类型”的转变,将有力消解一些人对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观念。
三、加快建立“职教高考”
打通职业学校学生上升通道,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是改变当前社会对职业教育层次认知的关键。新法中规定,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更多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也就是说,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上大学开了一个口子,这必将大幅提升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
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大大提升了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体现了职教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意愿,我们相信经过新职业教育法的有效指引,职校学生必将迎来春天,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5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自2023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与普通教育相比有一定的弱势。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表明,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定位,就是为产业发展提供有能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在教育教学中注重培养专业实践能力、职业素养,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作为一名专业教研组长,有必要在新职业教育法的指导下,进一步改进教研组的职责,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在专业教育上,需要注重专业技能的深度和广度
一、以大国工匠的精神和要求来激励教师的技能教学。深化技能,推崇技能,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可以各类技能大赛为平台,打造从班级、校级的技能比赛,培养专业人才,乃至于在省级和全国取得辉煌成绩。
二、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提升学校专业及人才的认同。过去讲得产教结合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市场经济的大浪淘沙中不断的提升,而中职学校的技术、工艺、设备往往相对滞后,这样的校企合作是很不稳定的。需要企业深度的参与职业教育中学生的教学,教师积极参与到企业的生产中,才能让学校和企业共同发展,达到共建共赢的目的。
新的职业教育法,带给我们职业教育的是认可,是支持。但作为职业教育的教师,需要用更多的精力去完善我们眼前的专业教学。路途,任重道远;锦堂,未来可期!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6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作为职业高中的教师,深感欣喜。这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后,26年来的首次大修订。
通过对新《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首先,新《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以往公众的认识中,职业教育的定位是模糊的,而新《职业教育法》对于职业教育的地位的明确,对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大大提升了职业学校教师的社会认可度。
其次,取消了初中毕业后的普职分流。过去是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也就是有一半的孩子才能进普通高中、才能考大学,导致学生家长产生中考比高考还重要的想法。现在新《职业教育法》取消普职分流,修改为在义务教育段后,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样可以满足不同禀赋和潜能的学生的学习需要,又能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长空间和通道。
最后,将本科职业教育写入法律。新《职业教育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又明确规定了,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以上规定,正说明了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也可以读本科了。这无疑给中职生开拓了更多的人生选择。
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彰显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描绘了职业教育发展的美好蓝图。作为一名职教人,唯有踔厉风发,为职业教育的新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7
2023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是这个五一假期最热的话题,也是劳动节送给劳动人民最好的礼物。
作为一名扎根于农村职业学校23年的职教人而言,对于深入解读新版的职业教育法各条目的内涵,推动职业教育法更好的实施,发挥其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是一种义务。
新《职业教育法》回归到办学实践,推动新版《职业教育法》落地才是关键。根据国家新版《职业教育法》,地方应尽快出台配套的时间表、线路图和责任清单,让职业院校和职校生真正享受政策红利,让职业学校的孩子感受到诗与远方的美。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职业教育要加快推进三方面的制度与体系建设:一是职教高考制度;二是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长效机制;三是职业院校履行社会培训职能的完整体系。
通过建立新的职教高考制度,构建现代职业教育新体系,拓宽职业教育的上升通道,让家长和学生看到希望和前景。对标世界一流高校,建立世界一流的应用型本科,并提高录取中职学生的比例。同时,解决好职校生的出路问题,进一步提升技能型毕业生各方面待遇,提高职业教育认同感。逐步改变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评价方式,增加职业技能的评价内容,不但让职业教育的毕业生有机会报名,更要让职业教育的毕业生有机会录用,职业教育只有这样健康发展,才能取得与普高在人们心中同等的地位。
职业教育作为我国现代化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新形态,需要从社会心理、教育体系、政策供给等方面协同发力、持续努力。坚信职业教育前途广阔、未来可期!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8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已经实施,新法的贯彻实施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教研组长,本人认真研读了新版《职业教育法》,也对于新法有所感悟。
一、在新版《职业教育法》中删除了原法中关于普职“分流”的表述,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国家明确发展多层次和多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作为中职专业课教研组,迎来了最好的发展机遇,我们将竭力抓住机会,不断学习、总结、研究,形成自己的本专业的教学特色,努力实现教育科研有突破。
二、在新版《职业教育法》下,明确职业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因此在教研工作中需要讲究科学、连贯、纵深,不断推进教育教学研究。学生的培养当中,也更要重视学生学业、职业和德育全方位的培养。
三、认真落实新版《职业教育法》,需要有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突破固有的发展瓶颈,教研组需要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支持多种形式的校企协作业务进修,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有效衔接教育、人才和产业链,提高职业教育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度,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秀的技术人才。
最后,我也会加强自身各方面的学习,特别是教育教学能力,对以“树师表、正师风、铸师魂、扬师德”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9
5月9日下午,今年的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在我校报告厅召开。xx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xx参加会议并为我们详细解读了新的职业教育法。听了彭局长的解读,我明白:职教的春天来了。
5月1日起,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修订。职业教育法共八章六十九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通过学习,我发现新规有四个关键词需要把握。
第一个关键词就是义务教育后。义务教育后,也就是说,初中教育以后要实行普职分类教育。
第二个关键词是不同阶段。这是指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都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
第三个关键词是因地制宜。就是说不要搞“一刀切”,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各地可以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程度、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情况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
第四个关键词就是协调发展。就是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异同,有相同、有不同。
作为一名从事了近20年的职业学校的后勤工作者。学习了新的职业教育法,我深感肩上的责任又重了许多,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壮大离不开一群默默奉献的后勤人。为了职业教育的明天,我们无怨无悔!奋力前行。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0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为更多的职业学校学子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中职学校的学生可以按照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应用技术型本科(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的升学通道学习深造。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强调徳技并修。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是新法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目标要求。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对学校,规定职业学校应当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对教师,着力加强“双师型”教师建设,规定国家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适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制度,创新方式聘请技能大师、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担任专兼职教师。对学生,规定高等职业学校可以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学生;学生应当养成良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按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技术技能等。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学校、教师、学生都做了相应的要求,更有利于落实各项目标。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会让更多的职业学校学生心有榜样,行有力量,将会让更多的职校毕业生拥有更多人生出彩的机会。企业、社会会对职业学校毕业生青睐有加,真正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