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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总结

2023-12-11 20:26:42互联网工作总结手机版

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总结 篇1

按照《__区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__教监管函〔20__〕__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__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__分局积极开展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对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实行常态化管理,现将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落实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__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__区分局对全区所有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根据摸排情况建立全区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台账,为每家机构单独填报《20__年__区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排查统计表》,详细登记每家机构的基本情况和从业人员情况。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责任意识。__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__区分局组织召开了__区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会议,全区50家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参会,会上向各培训机构转发相关文件,强调了艺术类高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下一步管理、治理的工作目标、治理重点和排查内容、整改要求等,提高了经营者对政策的知晓率,全面部署了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要求,并与经营者签订了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管理责任书,提高了经营者的责任意识。

三是继续强化日常监管。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对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了排查,包括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培训材料、从业人员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督促引导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施教,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氛围。

(二)发现问题及处置情况

在全面摸排核查中,未发现从业人员存在性侵、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未收到违法犯罪线索及侵害学生利益等违规违法举报信息和线索。

(三)培训机构分布情况

此次排查__区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共计81家,其中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5家,包括1家舞蹈类校外培训机构,2家美术类校外培训机构,1家书法类校外培训机构,1家影视表演及空乘类校外培训机构。

(四)审批登记和管理情况

此次共计排查“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51家,“有照无证”、“无照无证”机构30家,5家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均为“证照齐全”机构,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

(五)培训机构经营情况

此次排查中未发现恶意欠薪、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虚构原价、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招考舞弊、与学校或教职员存在勾连牟利等违法经营行为。

(六)从业人员构成及资质情况

共排查从业人员321人,其中5家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共有从业人员20人,均具备相应资质,无禁止从业人员。

(七)学员参训情况及规模

目前5家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在读学生共计115人,其中未成年人114人。

二、艺考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

(一)“证照不齐”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施条件参差不齐,办学条件一定程度上不达标,培训机构聘用的教师队伍不够稳定,学历、专业不能完全匹配。

(二)未经审批的艺术类培训机构场所一般都较为隐蔽,没有牌匾,排查难度较大,一定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

三、目前监管现状和困难挑战

现阶段,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监管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就是“证照不齐”、未经审批的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较多,监管难度大,针对这一现状,我局将以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大排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对于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艺考培训机构,将指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纳入监管平台。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按照无证经营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四、完善长效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明确各部门职责,共享信息,共商对策,共同总结经验,确保建立常态化、全方位的监管机制。

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总结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市、区纪委监委“点题整治”要求,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__区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__区教育局严格落实资金监管相关工作,按照“应托管、尽托管”要求,区教育局先后组织召开4次校外培训机构会议,加快推进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签约入网,与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实施银行托管模式,开设__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托管专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预收费进入专用账户进行管理。持续推进全国平台应用,推进监管银行接入全国平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共2家)已全部完成了资金监管平台的入驻和课程上架,截至20__年__月__日,已实现学生和家长能够在全国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上完成校外培训的选课报名、交费消课、满意度评价等操作。

二、确保监督检查到位

把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__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网信办联合印发了《__区20__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应急预案》,若发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收费和取缔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时举办者、家长、学生的抵触行为及不良网络舆情等问题,立即向公安、网信办等部门汇报,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三、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向社会公布黑白名单,20__年以来与我区有关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信息报道12个(省级1个,市级4个、区级9个),同时要求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通过家长会、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宣传标语横幅等多种渠道,加强“双减”和预收费监管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学生和家长了解资金监管意义和缴费流程,告知家长朋友们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__年修订版)》,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主动索取收费正规电子发票,培训费用不要转入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或任何私人账户,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共同减轻学生课外负担机构。

下一步,__区教育局将不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对预收费资金的日常监管,定期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退费、合同签订、发票开具等情况开展检查,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净化校外培训市场。

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总结 篇3

为巩固深化我县“双减”工作成果,落实省、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县“双减”办联合文旅局、体育中心、市场监管理局、公安局、行政审批局、应急管理局、__街道办等部门,从__月初起对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为期两个月集中专项治理。

“三步连动”巩固“双减”工作成果

一是成立了以教育局负责人为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3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压实部门责任,联合行动,持续发力,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联合文旅局、体育中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督查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对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收费管理、教材使用、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现场指导,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建立台账,整改销号,规范培训行为。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8家白名单机构及5家证照不全机构的执法检查,对接到的举报线索进行了核实并依法取缔。

三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问题的“回头看”,督促问题机构整改到位,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专项治理成果。

暑期前,我县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师德规范,通报违规有偿补课典型案例,开展廉洁从教宣誓仪式,签订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就本人不组织、不推荐和不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做出承诺。管控好本校教师,坚决杜绝组织、推荐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违规行为。同时,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公布白名单的方式,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为孩子科学安排暑假学习生活,主动拒绝参加违规学科类培训。

今后,我们还要充分发挥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校外教育的龙头作用,突出公益性质,拓展培训课程,选聘优秀教师,打造特色专业,做好示范引领,打造“双减”多样课程,助力“双减”落地见效。

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总结 篇4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__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春雷行动20__”为抓手,“三强化、三提高”,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组织部署,提高工作效率。针对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实际,召开专项整治专题会议,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种类、数量、区域等情况进行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校外培训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此次专项行动以培训机构经营资质和价格违法为切入点,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体检”。

强化检查重点,提高监管效能。突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三查”。一查主体资质,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情况。二查收费行为,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内容、价格是否如实公布,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三查宣传内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宣传资料、宣传展板等广告宣传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检查校外培训机构60余家,立案调查存在违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20家。

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守法意识。健全执法普法机制,通过开展集中宣传、上门指导、新媒体普及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规范,督促培训行业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引导广大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切实营造社会共治共享氛围。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宣传5次,新媒体普及10次,现场指导经营者整改问题28个。

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总结 篇5

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培训难题的有效发力点和关键突破点。__县市场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能,系统谋划,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一是提前摸查存量,变“被动治理”为“主动作为”。建立“底数清晰、一户一档”的工作台账,认真组织开展摸底排查的前提下,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所迅速行动,建立台账,逐一核查主体资格,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主动检查、积极作为”的工作思路,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聚焦机构准入、价格行为、缴费退费、虚假宣传等方面内容,检查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当场责令停业整顿,限期办理更改;对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严厉查处。

二是严格控制增量,变“屡查屡改”为“源头把关”。建成“领导带队、协同作战”的工作模式。明确由分管领导带队,及时跟进掌握工作进度,统筹谋划,加大联合巡查力量与频次,悉数掌握培训机构的变化量。对于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醒一片,全力做到违法行为零增量。实施“控制在头、解决在初”的预防措施。把好登记注册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关,严格对标经营资质,经营范围等,严格履行提醒告知义务,让企业及时按照“先证后照”的前置审批规定,完善、补齐手续,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三是全面压实变量,变“单一监管”为“常效监督”。充分利用新媒体、公众号、座谈会、微信群等宣传方式打造宣传阵地,进行常态化教育引导。深入规范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促进我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建立常效监管,压实工作责任,配合教育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强化综合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畅通12315消费投诉热线,鼓励群众共同监督、反映线索,对校外培训机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到露头就打,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夯实监管职责,巩固提升治理水平,坚持引导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不断强化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整治,引导机构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良好的秩序。

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总结 篇6

为规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市局精神,我局于__月份开展迈达教育、方得教育等大中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收费公示情况、虚假宣传、广告违法、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等方面。

一、精心部署,做好督促指导。__月底,成立专项整治小组,价竞科联合稽查大队和辖区基层所,对我县辖区内的12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走访摸底。__月初,对排摸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逐一提醒告诫,提醒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价格促销行为,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行为;不得实施对教师资质、履历、荣誉、夸大培训效果、实力等作虚假宣传行为;不得虚构课程报名人数、用户评价,不得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发放《关于规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30余份。另外,价竞科联合广告监管科对三人行教育等培训机构进行上门指导整改工作。

二、重拳出击,做好执法检查。价竞科联合稽查大队骨干力量,分析研究前排情况,分类重点对迈达、方得、伟艺等大中型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培训机构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虚构原价、虚假宣传以及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目前,共检查12家校外培训机构,出动检查人次50余人次,督促整改3家。立案查处3家,主要涉及虚假宣传、虚构原价、非法使用个人信息、广告违法等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大暑期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或者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