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厂工程瓦工承包合同
制药厂工程瓦工承包合同 篇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原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的给水工程及金东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的相关事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一给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及晋江市金东公路金井段(镇标至西环路口)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晋江市金井镇
2、 建设内容
给水管道及金东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给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及《晋江市金东公路金井段(镇标至西环路口)改造工程》。
3、 施工工期补充协议工期为240日历天(备注:即乙方应在原合同工期的基础上顺延8个月之内完成)
4、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__)、《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球墨铸铁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要求》(Z_B/T0202-20__)、《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及《现场设备、工业管管焊接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并且通过甲方组织的竣(交)工验收和晋江市供水公司的交接检查。
5、工程价款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根据晋江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书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下浮比例计算,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肆拾叁万贰仟陆佰零柒元整(¥10432607)[包含给水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 拾贰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128256)]
6、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当月实施工程价款扣减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百分比为月支付额15%)以及合同约定应扣减的其他金额后支付进度款。
7、合同生效
7.1 本协议经甲、乙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
7.2 本协议生效后,即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7.3 合同地点:泉州市晋江市
8、本协议正本贰份、副本捌份,承发包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制药厂工程瓦工承包合同 篇2
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元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
(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组成本合同的39;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2)其他方式:。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金额支付时间
第一次:
%元大写:
第二次:
%元大写:
第三次:
%元大写:
第四次:
%元大写: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____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
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签约地点: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签约地点: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药厂工程瓦工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九方制药厂工程项目部 (简称甲方)
乙方:瓦工班组长 (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工作内容以及权利,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九方制药厂新建项目工程
2.承包方式:采取包清工方式,即包单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辅助材料、包工具用具及机械。
3.工期:
二、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根据项目不同须补充完善工作范围内容)
本工程范围内全部室内外瓦工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坑清土、基底土方修平;基坑抽水;
2、砼就位、浇筑(自拌砼制作)、养护,泵车就位、输送泵管件接拆和支架的搭设和加固;二次结构砼浇筑、小型砼构件、止水带的安装、二次翻口砼浇筑、素砼翻边;
3、砖墙(砌块墙)材料就位、砌筑;砖胎模的砌筑、抹灰;预制件安放、拉结筋安放、砂浆制作(包括砂过筛)、内墙砌筑脚手架搭拆等;
4、模板的堵缝和柱凿毛、后浇带凿毛清理、砼屋楼板面平整度控制和拉毛、螺杆洞孔的修补等泥工全部工作内容。
5、临时设施用的大门围墙、五小设施、排水沟、施工用电设施、设备基础、场地道路的基底整理、砼硬化场地排水排污、临设材料及承包范围内材料装卸等符合标化工地的各项施工、拆除清理。
6、乙方自备铝合金靠尺、木条子、泥桶、铁锹、建筑线、照明设备及照明缆线、水管、安全帽、手套、雨具等机具;活动架设施、劳保用品、安全帽等所有机具用品由乙方承担。
7、场内地面楼层的砼、砌块、砂浆等本工程所有材料的水平和垂直运输保管、堆集;完工后对周转材料的修整、清理,按指定地点分类堆码整齐,移交给甲方清点验收,填写验收单据,双方签字,作为办理工程结算的凭据。
8、生产性临时设施的搭设、拆除;场地垃圾清理,已完工程的保护;配合项目部迎接上级各项检查进行的各项配合工作;
9、从基础至主体结构以及屋面构架的所有含图纸范围内的砼浇捣成型,墙体砌筑、粉刷、屋面、楼地面成型、室外散水等。包含一切临时设施搭设、拆除,道路、场地硬化等。
10、混凝土浇捣时楼地面的清理和养护;砌体材料翻转等。
11、墙体砌筑完一层,清理一层,外墙脚手架上混凝土、砖等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日做日清。并配合项目部施工现场每层建筑物放线工作,负责建筑主管质量、安全部门检查前期现场材料清理、卫生清理等工作。
12、屋面、露台、阳台的各种结面层施工和清理。
13、按照图纸要求的基础梁底矿渣运输、回填工作。
14、搅拌机甲方负责提供使用,日常维护、维修及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建筑面积计算及单价:
本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照施工图纸及国家规定的文件计算面积,单价按总建筑面积 元人民币/㎡计算,工程单价包含工程施工图纸以及所有承包范围在内的单价。
四、结算程度及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施工质量及要求:
质量要求如下: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应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甲方等相关单位的严格监督、调配,有计划施工。
3、乙方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甲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对本工程的严格管理。对自己职工严格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严抓质量,猛抓进度的教育工作,每天班前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后方可施工。
4、质量标准:垫层、砼梁、板、柱、屋面成型振捣密实,无胀模、无蜂窝、麻面、无露筋现象,且感观质量好;楼梯浇捣要求密实,踏步及平台打磨平整。楼面浇捣严密,上部磨实打毛,且板厚按图纸要求控制无误;施工缝位置必须按照图纸要求施作。楼层浇筑完工时,涉及到外墙安全网,必须人工用自来水清理干净,必须保证张挂整洁;砼浇筑完工时漏浆到下一层楼面,必须及时用水清理干净,多余砼必须充分利用;砌体要求:垂直度高,灰缝饱满,双面勾缝横平竖直,同时要按照图纸控制好门窗洞口尺寸;墙体与梁下接口按规范要求施工;构造柱砌体的留置(五进五出),必须垂直对称;粉刷要求:垂直点做好,墙面粉刷平整,垂直度高,阴阳角垂直。
5、若违反以上所涉及到的质量标准(如混凝土振捣不密实,出现蜂窝、麻面、露筋等现象),发现一处将处以500元罚款。
六、成本控制
认真研究图纸,提出合理的节约及整改方案,努力实现成本控制目标。对浪费材料等情况,甲方对乙方处以该材料价值2倍的罚款。对于超计划用材,甲方将从各个环节进行追查,若查出属乙方施工原因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同样对乙方予以该材料价值2倍罚款。
七、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一、)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工地安全生产。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制度,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并确保工程安全达标。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班组长为第一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
3、乙方在人员进场前应进行精选,确保人员思想品德高、技术素质高、身体素质好,禁止招收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进驻现场施工。所有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且考核合格后上岗。乙方作业人员应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学习,穿戴好各自动劳动保护品。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项目部,并采取紧急措施,以人为本及时抢救。
5、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任何安全违章都将受到经济处罚,同时在施工现场,任何由于乙方而致使甲方遭到的处罚都将由乙方加倍承担。
6、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条例和各项,认真执行国家各项强制性规定。乙方人员施工时未戴安全帽、穿拖鞋、酒后上班,按每人200.00元/次的罚款。
7、乙方应执行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遵照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8、所有设备必须按甲方专业电工搭接漏电保护器通过用电,临时施工用电电线由甲方专业电工安排设置使用,严禁乱接乱牵乱甩,所有设备每天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生活区内严禁私改变原有的电源电线的走向,严禁私自增加用电设备,对于私自使用电饭煲,电热得快等其他用电设备者,发现一次处以200.00元/次的罚款,并没收用电器。
(二)、文明施工
1、在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作业面的平整、有序,及时排除雨水及污水,并应所有设备和材料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由乙方施工留下的垃圾,其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尽场清,材料归类堆放;每施工完一个节点将该节点清理干净整洁,不给下道工序施工班组遗留下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3、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结束,乙方应全面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和工程保持良好的环境;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周围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施工方法的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清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移交工地时现场清理的结果应及时让甲方满意。
4、乙方在进场后,班组长要自行管理好自己的工人,所有人员不准在工地随意大小便,一经发现责令其改正,承担整栋楼的大小便卫生清理,直到举报下一人为止且罚款200-500元的罚款。
八、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与施工有关的文件资料;
2、提供临时设施供乙方施工人员居住;
3、及时提供原材料,确保工程施工的需要;
4、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以便下道工序的施工;
6、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协调周边关系,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
7、按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及时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全、质量、进度的施工要求和全方位的管理。
2、如乙方未达到合同范围内的各方面要求,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罚款,甚至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3、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必须每天常驻现场,甲方将对此人打考勤,有特殊情况必须到甲方项目部请假,此人全权负责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等工作。按时准点参加工地主持的各种会议,将会议的精神传达到每个施工人员,督促会议精神的实施,并将会议精神的实施情况准确无误地反馈至项目部。
4、爱护公司财物,施工过程中杜绝材料浪费,将材料损耗控制在最低点。
5、各班组间应相互谦让,友好合作,搞好各工种间的团结,如果发生工作间的矛盾找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解决。
6、按甲方总体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7、保证与所有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及时为施工人员购买各种保险,无论是否购买保险,乙方应为本工程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及全部费用。甲方拨付的款项为专用款项,乙方应及时发放至劳务人员手中,不得挪作他用,及时处理劳资纠纷,杜绝投诉和上访,严禁将劳资纠纷推向社会。
8.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办好暂住证手续,服从治理管理,在工地上严禁打架、偷窃现象和赌博等不良现象,严禁带小孩进入工地。如发生违法违纪、打架斗殴、报110投诉、上访等事件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持每天随时能进入施工状态。工程完工将余料、废料进行清理,并按甲方管理人员指定的地点分类归推。
10、不得分包及转包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场,不管任何原因产生乙方中途退场的,前期发生工程量以甲方认定为准,否则甲方将停止付乙方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一切损失。
11、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顺延: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不能定期完工,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赔偿经济损失。
九、补充说明
1、按分阶段付款的同时,但建设单位款额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工人的生活费由乙方自行支付,如乙方因没生活费而停工,若停工的一切损失(包括影响各工种施工进度,工期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周转材料,准备足够的劳动力,不得以任何理由如经济困难进不到材料,及农忙、节假日、有人生病等条件延误工期,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按甲方制定的周、月工期每拖延一天罚1000元,拖延工期十天以上处罚贰万元,并赔偿各工种进度损失)。
3、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须办理造册登记手续,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项目部的例会必须有签署人和负责人参加,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参加的直接扣罚500元/次,各次会议内容作为协议履行过程的相关依据,包括项目发放的各种整改单和进度计划要求,在有纠纷时作为有效的依据。
十、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双一份,合同双方签章(字)后生效。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