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销担保书范文
不可撤销担保书范文 篇1
受益人: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的申请,我单位同意作为被担保人的保证人承担按期偿还你公司与被担保人签订的_________号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手续费以及履行有关义务的保证责任,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你公司担保下列事项:
一、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法人。本保证人保证履行本保证书收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本保证书的下述保证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本保证书的担保金额为_________号合同项下的人民币贷款、手续费和逾期罚息的全部金额。
三、本保证人保证被担保人依照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全部合同项下金额。如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付,本保证人将承担被担保人原先承担的全部偿付义务,并同意在接到你公司书面通知_________日内代被担保人开始履行。
四、本保证书担保总金额随被担保人按期还本付息和手续费的金额相应递减。
五、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被担保人接受上级任何指令和被担保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被担保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对外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变化;也不受本保证人单位主要领导人变更和机构变更的影响。
六、本保证书在贵公司同意被担保人延期偿付时继续有效。
七、本保证书的有效期限自被担保人与你公司签订的_________号贷款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担保人还清该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止。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不可撤销担保书范文 篇2
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
鉴于以下客人(名单后附)已申请参加贵司组织的团队赴日本六天,为保证客人能按时随团回国,不滞留境外,本人(本公司)自愿为客人提供担保。若出现客人滞留不归的情况,本人(本公司)愿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 向贵司支付保证金每人壹拾万元人民币。本人(本公司)保证接到贵公司通知后五日内付清此款。
2.向贵司支付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费和中国公安机关的办案费、因本担保书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赔偿贵司因客人滞留不归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据但不限于外国领事馆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减少或停止贵司签证业务而引起的营业业务利润损失;
4.赔偿贵司因客人滞留不归而产生的名誉损失。本人(本公司)同时保证:客人回程在机场将交导游送领馆注销签证,否则本人(本公司)愿意按滞留不归情况处理。
本人(本公司)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本人(本公司)根据本担保书所有的责任,本人(本公司)谨此明示,一旦担保实现,本人(本公司)放弃对担保书提出任何抗辩的权力。
附客人名单:
等 人
凡前往日本的客人如发生擅自离团、滞留境外未按时归国、超期归国,将视作为滞留不归,将不退回保证金每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担保人签字:
担保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此担保书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不可撤销担保书范文 篇3
致:_________________来源 WENANdAqUAn.com
根据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你行与借款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协议或契约),你行贷给借款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贷款利率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
在此,我_______(以下简称担保人)愿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担保,并愿为之承担在合同中所有连带经济责任,特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条 奉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本担保人以足够偿还本担保金额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所规定的义务。本担保人并在此声明,本担保书的开立已依法办妥一切必要手续,是合法的、有效的。
第二条 本担保书担保最高金额为贷款的本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及该贷款的全部应付利息及费用。
第三条 本担保书为五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文件,担保人的任何其他经济行为不改变本担保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担保人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及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证按付款通知规定的付款日,主动五条件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担保款项。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和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 本担保书不受借款人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制约,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的制约,本担保书始终有效。
只要担保的贷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对本担保贷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变通执行,均不改变担保人对贷款本息、费用偿付的担保责任。
第六条 担保人若未按你行通知期限偿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直接借记担保人账户,账号附后。
第七条 担保人如遇撤销、改组、破产或其他原因,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时,须提前3个月主动通知你行并推荐继承担保人,经你行确认继承担保人后,担保人协助办理担保责任转移手续。在转移担保责任未办妥前,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第八条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担保人偿清全部借款本息时自动失效。
第九条 本担保书解释于______________银行。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
借款合同担保书
编号: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可撤销担保书范文 篇4
致:
根据 (以下简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你行与借款人于年 月日签订的贷款合同,你行贷给借款人人民币金额(大写),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自 至 。
在此,我 (以下简称担保人)愿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担保,并愿为之承担在合同中所有的连带经济责任,特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条 本担保人是依法登记注册、资信可靠、确有偿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
第二条 本担保书担保最高金额为贷款本金人民币 万元以及该贷款的全部应付利息及费用。
第三条 本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文件,担保人的任何其他金融行为不改变本担保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及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证按付款通知规定的付款日,主动无条件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担保款项。本担保人确认,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和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 本担保书不受借款人上级指令的制约,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的制约,本担保书始终有效。
只要担保的贷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对本担保贷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变通执行,均不改变担保人对贷款本息、费用偿付的担保责任。
第六条 担保人因某种原因,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时,应及时通知你行,并推荐继承担保人,经你行认可后,担保人协助办理担保责任转移手续。在转移担保手续未办妥前,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担保人偿清全部借款本息时自动失效。
第八条 本担保书解释权属于银行。
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地址:
电话:
不可撤销担保书范文 篇5
致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你行与借款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你行贷给借款人人民币金额(大
写)______________贷款利率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
在此,我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担保人)愿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担保,并愿为之承担在合同中所有的连带经济责任,特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条 本担保人是依法登记注册、资信可靠、确有偿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
第二条 本担保书担保最高金额为贷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以及该贷款的全部应付利息及费用。
第三条 本担保书为五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文件,担保人的任何其他金融行为不改变本担保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及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证按付款通知规定的付款日,主动无条件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担保款项。本担保人确认,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和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本担保书不受借款人上级指令的制约,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的制约,本担保书始终有效。
只要担保的贷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对本担保贷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变通执行,均不改变担保人对贷款本息、费用偿付的担保责任。
第六条担保人因某种原因,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时,应及时通知你行,并推荐继承担保人,经你行认可后,担保人协助办理担保责任转移手续。在转移担保手续未办妥前,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担保人偿清全部借款本息时自动失效。
第八条 本担保书解释权属于______________银行。
担保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公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不可撤销担保书范文 篇6
_________银行:
鉴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该(下称“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该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一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
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_____%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1.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2.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
3.“借款人”执行其上述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或“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它文件;本保证人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八、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及确认,如你行与“借款人”修改、补充、删除“合同”条款,丝毫不影响上述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担保责任和义务,但是变更“贷款”用途条款者除外。除“贷款”用途条款变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征得本保证人同意。“合同”中与担保金额和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以后,本担保书的担保期限即自动顺延,上述担保义务不变,除非本保证人主动偿付全部“到期应付款项”;担保金额则按本担保书规定的范围及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除非本保证人另有书面承诺。
九、本保证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上述第六条第1款中本保证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转让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十二、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偿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本担保项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担保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执_________分,本保证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
签发人(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不可撤销担保书范文 篇7
致:
借款人(担保申请人) 因 与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权人)在年月合同编号为 的《个人贷款合同》,借款人委托贵公司为其做担保,签订了《 合同》。
鉴于贵公司为借款人的该项借款提供了担保,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借款人在上述借款向贵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保证事项如下:
第一条 保证人、借款人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第二条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险金和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保证金、损害赔偿金、保险费、催收管理费以及贵公司垫资或承担的担保责任及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法、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
第三条 保证期间
本担保人的担保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签订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本保证人确认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负有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保证责任,本保证人自愿放弃要求贵公司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追索、对抵押物、质物先行处置或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之权利。
除上述保证责任之外,本保证人另自愿向贵公司交付保证金元,并承诺:若借款人贷款任何一期本息发生逾期,贵公司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五条本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可撤消担保书,不受第三人为借款人出具的担保书、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的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的欺诈等任何变化而变化。本担保书效力是独立的,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六条 本保证人特别承诺如下:
6.1 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保
6.1.1本保证人是具有保证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保证人资格的不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法人,或具有保证人资格的其他组织。本保证人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担保责任,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6.1.2 本保证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任何欺诈和胁迫的因素。
6.1.3 本保证人签订的本担保书已获得充分授权或经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批准。
6.1.4 本保证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和所有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本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为之承担法律责任。
6.1.5无论本保证人是否发生体制变更、债务重组或股权结构改变等,本担保人始终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本保证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2 自然人担保:
6.2.1本保证人是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保证人资格,本保证人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保证责任,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6.2.2 本保证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任何欺诈和胁迫的因素。
6.2.3 本保证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
6.2.4无论本保证人是否发生失业、搬迁、伤残、婚姻变动、工作变动、经营变动等任何改变,本担保书始终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本保证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上述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致使贵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或垫资代偿的,或没有按照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贵公司自借款人违约之日起通知本保证人承担反担保责任,本保证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按照上述约定承担反担保责任。
第八条在上述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风险保证金、保险费等内容发生变化,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随之调整,本保证人均予以确认,贵公司无需另行知会本保证人。
第九条 违约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9.1 借款人出现借款合同或委托担保合同所约定的违约事件之一的;
9.2 本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9.2.1 发生死亡、失踪、伤残、失业、搬迁、婚姻变动、工作变动等情况,且贵公司依自主判断认为可能影响保证人担保能力的;
9.2.2 出具本不可撤消担保书时隐瞒了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能力的;
9.2.3 带有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债权,或以无偿及其他不适当方式处分现有主要财产的;
9.2.4 本保证人发生违反本不可撤销担保书其他条款的行为,贵公司以其自主判断认为足以致使贵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
第十条 违约处理
一旦发生第九条规定的任何一种违约事件时,贵公司有权要求本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本保证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承担保证责任。未按期足额承担保证责任的,需另行向贵公司支付贵公司垫付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在本担保书有效期间,贵公司对借款人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借款合同及委托担保合同内贵公司应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贵公司依本担保书和有关法律规定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视为贵公司放弃对现有或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为的权利。
第十二条贵公司于本担保书有权的任何信函一经按照本担保书所确认的保证人住所地址发出、任何邮政信函一经按照上述联系地址送交邮局即被视为已送达本保证人。本保证人变更上述联系地址时应通知贵公司,否则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损失/责任。贵公司以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或催收本保证人的,自公告之日起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 本担保书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贵公司、本保证人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 本担保书一经出具,本保证人承诺不单方变更、修改或解除。
保证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不可撤销担保书范文 篇8
不可撤销担保书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的委托人):
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应 (以下简称借款人,也是委托贷款合同的借款人)的申请和委托,同意为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与 (以下简称贷款人,也是委托贷款合同的贷款人)二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编号: )项下借款人的全部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方式),并自愿出具本担保书。
具体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如下:
一、担保范围:上述《委托贷款合同》项下委贷本金人民币元和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贵公司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其他相关费用。
二、担保期间:自《委托贷款合同》项下贷款全额发放之日起至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书担保范围的款项由借款或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全部清偿之日止。
三、当借款人到期末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本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接到贵公司基于合法、真实凭据出具的书面索款通知一个月内,无条件代为偿付。
四、本连带保证担保人特别承诺:
1、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是经安徽省金融办批准成立的工商注册登记号为34企业,具有担保人资格,愿意用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担保责任,履行本担保书的担保义务。
2、出具本担保书是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的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的担保,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的因素。
3、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接受贵公司对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对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和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4、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的工商登记事项、组织机构、经营方式或财务状况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能力的变化时,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立即通知贵公司。
5、在本担保书担保期间内,除本担保书担保范围的款项由借款人或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全部清偿外,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借款人法人主体结构的变化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也不因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受到任何指令、自身财务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协议而免除。
五、本担保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担保书所产生的争议及本担保书未尽事宜,由贵公司与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贵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担保书一式肆份,贵公司、借款人、贷款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各执壹份,自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本保证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传真号码: 签署日期:
不可撤销担保书范文 篇9
编号: 签订地点:
鉴于甲方: 同意向乙方 提供典当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典当期限为 个月,并于 甲、乙双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典当合同》/《续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经乙方请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保证书,自愿为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具体保证事项如下: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即合同项下当金(大写) 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第二条本保证人确认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及其他相关费用或违反合同其他约定事项的,甲方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进行追索,本保证人不提任何异议。
如发生抵押典当合同项下第十三条约定(质押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任何一项违约事件,甲方仍有权直接向乙方追索。
第三条本保证书是独立、持续有效、不可撤销和无条件接受的,不受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受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的欺诈、重组、停业、解散、清算、破产等任何变
化而变化。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不因收到任何指令、自身财务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
甲方根据合同提前收回已给付的当金,均不影响本保证人依据本保证书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第四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之间就合同的期限、利率、费用等达成《续当合同》或任何其他补充协议,本保证人均予以认可,甲方可无需另行通知本保证人。
第五条 本担保人特别承诺如下:
(一)本保证人是经 批准成立的,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号码为:),具有保证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保证人资格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法人,愿意用本保证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保证责任,履行本保证书约定的义务。
(二)出具本保证书是保证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等因素,并由本保证人对此保证行为在工商行政机关进行备案。
(三)本保证书已经单位内部法定程序通过并授权或经公司董事会等有效机构一致通过并授权。
(四)本保证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和所有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本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为之承担法律责任。
(五)在本保证书失效之前,本保证人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本保证人所有者权益总额。
(六)保证人的工商登记事项、组织结构、经营方式或财务状况发
生任何可能影响本保证人履行保证行为能力的变化时,本保证人均立即通知甲方。
(七)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亦受此保证合同的约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上述保证义务。
第六条 本担保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本担保书所产生的争议,本保证人同意采取合同所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
主合同和此一并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本保证人同意在债务人违约时根据甲方的申请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七条 此一式四份,甲方、债务人、保证人、公证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保证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公章):
负责人签字
住址: 联系电话:
主要开户行及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不可撤销担保书范文 篇10
最新不可撤销担保书(自然人适用)
编号:
致受益人 :
鉴于贷款人同意向 (以下简称债务人)提供借款,金额总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并于 年 月 日和债务人签订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
经债务人请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担保 事项如下:
第1条 担保方式
1.1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时,贷款人向债务人提供而未获偿还的借款、承兑垫款及/或贴现款由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第2条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如贷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提前向债务人追索,本保证人亦在本担保书第2条所确定的保证范围内连带保证责任。
1.2贷款人和债务人之间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利率、金额等达成展期或变更有关条款,或贷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内根据主合同规定调整利率的,无需征得本保证人的同意或通知本保证人,且本保证人均予以认可,不影响本保证人依据本担保书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第2条 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介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罚息、滞纳金、赔偿金、其它有关费用,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处理质押物费用)。
第3条 保证方式
本保证人确认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保证责任。如债务人未按主合同及时偿还贷款、垫款或其他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或债务人发生主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贷款人先行向债务人进行追索。即使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保证或物的担保,贷款人仍有权选择先行向本保证人进行追索。即使在同时有抵/质押担保或其他保证人的情况下贷款人放弃、变更或解除抵、质押担保或变更、解除其他保证人保证责任,本保证人依然按本的内容对贷款人承担所有保证责任,不因此免除本保证人对主合同规定的所有债务的保证责任。
贷款人发出的索偿通知书是终结性的,本保证人寻此绝列异议。对于债务人拖欠贷款人的款项,本保证人同意在收到贷款人书面索偿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如数予以偿还,无须贷款人出具任何证明。除非发生明显及重大错误,本公司接受贷款人索偿通知书所要求的款项金额为准确数据。
贷款人亦有权采取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等方式对本担保人进行催收。
第4条 保证责任期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
第5条 本担保书的独立性
本担保是独立、持续有效、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受债务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债务人的欺诈、重组、停业、解散、清算、破产等任何变化而变化。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不因受到任何指令、自身财务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
贷款人根据主合同规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停止办理贴现或承兑,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贴现款项等,均不影响本保证人依据本保证书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第6条 本保证人特别承诺如下:
6.1本保证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
愿意用本保证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包括夫妻共有财产)作担保(注:具体内容详见《配偶》),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6.2出具本担保书是本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或的因素;
6.3本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财产清单和其他所有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本保证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6.4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出具“对保”书;
6.5本保证人 财务状况发生任何变化或与他人发生诉讼等事项,均不影响本担保书对本保证人的法律约束力,如发生上述变化,本保证人有义务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6.6本保证人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均受本担保己全部条款的约束。非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上述保证义务。
第7条 不视为弃权
在本担保书有效期间,贷款人对债务人和本保证人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主合同和本担保书贷款人应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贷款人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担保书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也不能视为贷款人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8条 术语
本担保书所使用术语,除另有明确说明外,均具有与主合同规定相同的含义。
第9条 通知
贷款人与本保证人之间关于本担保书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发送、由专人递送的,收件方签收视为送达(收件方拒收的,于拒收日视为送达日);以特快专递(EMS)方式根据本合同所载地址和联系人发出的书面通知,无论是否被退回,均视为送达;传真方式递交的,收件方传真系统接收传真后视为送达。贷款人以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的方式向本保证人催收的,自公告之日视为送达。
本保证人联系地址为:
第10条 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
本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本担保书所产生的争议,本保证人同意采取主合同所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
如主合同和本担保书一并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则本保证人同意贷款人有权就本保证人在本担保书项下所负债务直接申请有管辖权法院强制执行。
第11条 本保证人为自然人时,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