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产品供货合作协议书
工厂产品供货合作协议书 篇1
供货方:
购买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到达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构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产品,务必贴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4.乙方月均计划消化甲方产品件,全年消化甲方产品件;
5.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实际消化产品数量及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给予乙方下列奖励: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__大众号110.00元154.00元。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状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
2.批结,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3.期结,甲乙双方按天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务必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
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职责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状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工厂产品供货合作协议书 篇2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一、标的物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具体见表格: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包 装数 量含 税 价批 次 订 量合计金额: 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 元
二、质量责任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所供产品须符合利达(柳州)化工企业质量标准的各项指标,需方在到货7天内若对产品质量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如双方确认属质量问题,供方须负责无条件退换货并全额承担生产的费用。
三、订单及交货期限:需方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订单,供方负责保证货源并及时供货。
四、交(提)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送到需方桂林市苏桥新区福龙工业园生产仓库,所有运费由供方自理。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到货后,供方开具相应数量的17%含税发票送交需方,需方在收票后续期30天内一次性付清该笔货款。
六、本合同解除条件:合同到期或在不可抗力因素下自动失效;任意一方无合作诚意严重违约的,受损方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责任。
七、争议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订的人民法院处理裁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价格如有涨跌,双方协商以市场价操作;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 以附件形式补充,补充附件与合同具有等同法律效力。
九、每批到货原则上需进行过磅验收数量,开票数量以磅单结果为准,过磅费用用供方承担。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供方双方各执壹份;该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动失效;合同有效期为半年,到期后须续签方有效。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厂产品供货合作协议书 篇3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销售货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和价格:
详见正式的采购订单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依甲方产品承认书为标准。
三、供货方式:
1、分批供货:
2、订单取消: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费承担:
1、交货地点:乙方公司
2、交货方式:甲方委托货运公司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急料需甲方空运或快递,则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因甲方交期延误需要空运或快递的,则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产品的价格调整:
六、产品的验收:
1、乙方收货后,当场清点来货件数,验收无误后出具收货单据。
对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验收在一周内完成。
质量异议期
2、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未经检验使用的,视为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本第二条约定的质量的要求。
七、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
2、付款条件:
付款频次、时点及对账安排。
若乙方逾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支付总货款%的违约金。
乙方同意以地处于 房产抵押给甲方,为本合同及补充文件项下甲方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民法典》执行。
2、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其它约定事项:
1、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登记中心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