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演绎合同(本人)
演员演绎合同(本人)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1、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4、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5、姓名: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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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姓名: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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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姓名: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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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姓名: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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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姓名: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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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姓名: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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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姓名: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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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兹因甲方摄制企业宣传片,聘请乙方参加该剧的拍摄制作事宜。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充分认识到各自权利和利益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约及聘期
1、甲方聘请乙方在企业宣传片(以下简称“该剧”)中担任群众演员人物角色表演。乙方尊重该剧剧本对角色的剧情设计及在拍摄制作中甲方对角色剧情设计的修改意见,并按甲方要求,通过完成剧中角色表演工作履行本合同。
2、甲方为完成该剧的拍摄制作,特设立该剧摄制组作为工作组织,该组织负责人由甲方指派,代表甲方行使该剧摄制组管理权利。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摄制计划及其他演职人员安排,并在摄制过程中自觉接受甲方设立之摄制组管理。
3、企业宣传片共拍摄1天。具体拍摄工作时间以甲方实际拍摄工作时间为准(筹备阶段不计算在内),乙方具体签约时间为20__-3-18至拍摄结束。
二、酬金及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全部拍摄一______日内,支付总金额即人民币贰仟叁佰陆十___________元(2360.00)整。
上述甲方支付乙方之酬金为税后酬金。该酬金是甲方对乙方在该剧中提供人物角色表演劳务所支付的全部酬金,包括乙方参与该剧排练、拍摄、配音、宣传以及单位劳务、有关补助、加班超时费等。
三、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此确认,该剧由甲方投资并组织摄制,该剧之全部著作权及相关权益均由甲方享有。
2、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酬金。
3、甲方有权力认定乙方是否适宜担任该剧角色。如甲方决定乙方不适宜担任该角色,乙方同意对甲方决定服从并不提出异议。甲方终止乙方在该剧中的出演角色时,须按乙方实际演出天数占出演总天数的百分比计算______日薪,并支付酬金。乙方不再向甲方索取其它经济及名誉补偿。
4、甲方负责乙方在剧组工作期间的交通安全、意外医疗责任。甲方在乙方实施受聘劳务的工作______日内,有义务为乙方购买人身保险,对乙方因工作所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按保险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赔偿。乙方非因执行本合同行为导致的疾病或其他慢性病,甲方有责任给予人道救助,其医疗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的权力及义务
1、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演艺工作,享有在该剧中的署名权,乙方姓名在演职员表中的顺序由甲方决定。
2、乙方有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劳动报酬的权力。
3、乙方受聘参加该剧的拍摄制作,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管理,遵守摄制组管理规定。乙方除了因伤病救治不能工作外,均应按本摄制组指定的时间、地点工作,不得迟到或早退。乙方如有迟到或早退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每______日剧组实际发生费用,在乙方总酬金中予以扣除。乙方因病请假时,须向甲方提交医院出具之有效证明(在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乙方应到甲方指定的医院查验病情)。
4、本合同生效后至该剧完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行踪去向,以便甲方可在合理时间内均能与乙方有效联系,或发出指定工作时间、地点的通知。如因乙方去向不明,甲方与之联系不上,而延误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从乙方报酬中扣除,不足部分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5、乙方在受聘参加该剧拍摄的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退出摄制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中断、终止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如果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乙方及乙方违约责任。
6、甲方有权指派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任何地区工作,而乙方不应索取本合同第二款列明以外的酬金。甲方指派乙方赴中国境内任何地区参加该剧拍摄工作,乙方的往来旅费及饮食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交通方式及在外埠住宿地点、饮食标准均由甲方决定并负责安排。甲方有义务尽力安排乙方于交通、通讯较为方便的住宿地,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7、乙方应按甲方的财务制度使用摄制资金及核销帐目。乙方因私电话、交通及一切个人开支,其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不得借甲方该剧摄制组的名义作任何借贷及从事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名誉和经济损失的行为。
8、乙方在该剧摄制组内用甲方款项购买的及甲方交其使用的器材、服装及各种物品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尽力保持其完好。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处置上述物品,或将购买物品据为己有。否则应向甲方照物品原价双倍付款。
9、该剧摄制组使用租用车辆,由该剧摄制组统一调度使用,未经该剧摄制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或与他人调度使用前述车辆。由此出现事故,乙方须赔偿一切损失及承担有关责任。
10、乙方在受聘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公民义务。该剧摄制组内严禁赌博及不适宜饮用含有酒精饮品,凡因此造成该剧拍摄制作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乙方如违反本条约规定,甲方有权以未支付乙方之劳动报酬补偿损失,并有权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乙方。
11、乙方许可甲方为该剧宣传之需要无偿使用乙方的姓名、剧照、肖像、声音及其它有关资料。
12、乙方在合同期内,应自行处理与原工作单位的各种经济、劳务关系。甲方不承担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约双方均应恪守本合同之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2、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本合同中的各方权力义务顺延执行。不可抗拒的解释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条款。
六、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之______日起生效。
2、若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方对本合同附件甲方关于《摄制组管理的若干规定》无异议。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共叁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负责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演员演绎合同(本人)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电视剧《_____________________》摄制组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拍摄电视连续剧《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剧)聘用乙方_______参加该剧摄制工作。为该剧拍摄工作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一、受聘责任、工作量与受聘期
1、甲方聘请乙方在该剧中担任跟组演员。
2、乙方受聘期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若在此期间乙方完成拍摄任务则受聘期按实际情况更改,此时间之内如果乙方请假需要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3、乙方职务工作包括试妆、试戏、排练、拍摄、补拍、配音等与乙方出演角色塑造有关的工作。
二、劳务报酬
1、乙方拍摄工作时间为_______天,甲方支付乙方报酬,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整。
2、上述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包含乙方完成职务工作的劳务、酬金、津贴、补贴、加班等全部劳务性费用。
三、甲方支付酬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署后五______日内,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
2、乙方进入摄制组拍摄工作时,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
3、乙方完成全部拍摄五______日内,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
乙方账户: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
上述甲方支付乙方之酬金为税后酬金。该酬金是甲方对乙方在该剧中提供人物角色表演劳务所支付的全部酬金,包括乙方参与该剧排练、拍摄、配音、宣传以及单位劳务、有关补助、加班超时费等。如需要演员后期补录声音对白,乙方有义务配合完成。
四、署名
甲方同意在该片中给乙方署名,署名方式和位置由甲方视情况而定。
五、甲方权利义务
1、在乙方业已实际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保证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中所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酬金。
2、甲方保证,该剧要求乙方演出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不违反社会公德。
六、乙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的管理,遵守摄制组的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须遵守甲方安排拍摄及排练时间,不得不到或迟到,乙方不得无故罢演或中途辍演。
3、倘乙方因病请假,必须提出甲方认可的三级甲等医院有效之证明文件,如诊断等,凡乙方提出任何请假要求,必须提前七天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作乙方违约论。
4、在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的相同档期内,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就乙方与第三方另行签有合同或协议,并因此影响乙方履行责任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还应在甲方指定的媒体公开向甲方赔礼道歉。
5、乙方一切与受聘职责无关的因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餐饮、通信、购物等)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6、在受聘期内,乙方导致他人人身伤害的(包括但不限于打架斗殴、交通肇事等),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在受聘期内,乙方故意导致自身伤害的,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在受聘期内,乙方对任何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概与甲方无关。
七、版权条款
该剧纯属甲方出品,甲方绝对永远拥有一切有关之版权,包括电视剧、电视、录像带、雷射影碟、网络、广播、舞台剧、图书出版及一切有将来发明之传播媒介;
该剧包括乙方饰演角色在内的一切人物之造型、影像、桥段、角色、设计、对白、音乐、声音、旁白、姓名、照片、肖像等版权,皆属甲方拥有,乙方不得擅自取用上述各项权益;该剧的一切衍生产品或作品的版权皆属甲方拥有。
八、保密条款
1、甲方交与乙方的剧本,乙方应予保密,保证不外借、不丢失、不许他人复印。
2、乙方应以甲方对该剧的宣传口径一致,不得擅自发表贬低该剧的言论,不得将摄制组的人员变动、演员更换、剧组内部矛盾纠纷等情况向媒体透露。
3、本合同所涉及的条款以及该电视剧的一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影片的内容、剧本、拍摄进度、演员、片酬、台词、摄制、录音、录像等为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及该演员应以保密原则,不得透露与第三方。
九、工伤意外条款
1、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甲方应为乙方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险。乙方的意外及工伤赔偿应在此保额的范围内解决。在保险赔偿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在受聘期内,乙方因场景设置需要长时间在雨中、水中、雪中、______日晒中等冷热情况中工作而患病,使拍摄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甲方需负责安排乙方医治,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因自身原因染病或慢性病复发,造成摄制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治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解除合同及更换演员条款
1、遇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①乙方因病不能完成其受聘责任的;
②乙方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③乙方擅自离组,或逾期不归影响其履行受聘责任的;
④甲方及该剧导演共同认为乙方确实不能胜任受聘责任的;
⑤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影响该剧摄制的。
2、本合同签定后在乙方受聘期内,因为剧情发展乙方的角色完成工作,经过导演和制片主任确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除合同后,甲方有权更换演员。
十一、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以书面(含原件、传真件、电子邮件及手机表及短信)和口头方式提醒甲方,如甲方在乙方发出书面提醒后_____个工作日内未支付应付款项,乙方有权视甲方单方面违约而拒绝演出或终止合同。
2、如乙方无故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工作义务,甲方应以书面(含原件、传真件、电子邮件及手机短信)和口头方式向乙方提出警告。如果乙方在甲方发出该警告后三天内不予纠正,甲方有权视乙方单方面违约而终止合同。乙方应将全部已获得之酬金退还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的其它实际损失。
3、本合同任何一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发布对对方或该剧不利的言论(律师、税务部门及法律部门除外),否则均构成违约,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二、争议解决条款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执行本合同。若有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
十三、生效及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切条款均已列印,此外无任何手写内容或口头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电视剧《_____________________》摄制组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演员演绎合同(本人) 篇3
一、立约人
1.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香港地登记注册,其法定登记地在中国香港,商业登记号码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1.2中国公民(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住宅电话,手提电话。
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
3.1经乙方同意,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有关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实际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它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它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担负本合同内的其它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健身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它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乙方需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乙方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项的决策权。
六、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6.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它台前幕后工作檬找妗BR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它收益,但非合同约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6.2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第二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年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乙方每年演艺收入,没有达到甲方承诺的保证薪酬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关演出收入在每年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结算。
6.3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343的比例分配6.1条所列各项收入,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及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6.4乙方收取的演艺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乙方应当依照各地政府税务规定,就超出年薪酬的演出收入自行缴纳由甲方根据本合同安排的演出收入的税费,乙方超出年薪酬部分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6.6乙方应收取的对外演出及有关工作酬劳,甲方代乙方收取,并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2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尽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的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为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适用文字为中文,合同文本由中文书写。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即时生效,立约时间为公元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