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商务互联网二级中心授权合同
行业商务互联网二级中心授权合同 篇1
互联网维护及运营
为发展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建设、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_________县(市)实施_________工程,对户联网的长期维护及运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_________户联网的网络建设和中心网站的维护管理:
2.负责提供_________户联网平台并帮助管理单位安装调试:
3.负责建立和维护管理户联网信息数据库,并进行远程检测、发布信息及进行系统更新;
4.负责对户联网维护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
5.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各方对信息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
6.负责编辑和印刷农村信息户联网查询指南。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对户联网平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用规定格式向甲方提供本地的农业信息录入信息库和日常动态信息录入:
3.负责本地的人工咨询服务和不断地扩大用户量。
三、利润分配
1.户联网固定用户的信息收费标准为_________元/户,户联网安装并开通的下一个月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全部归乙方。
2.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甲乙双方对所收的户联网信息费平均分配,各占50%。
四、在平台安装调试完成以后,乙方若要甲方派出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时,乙方要负责甲方技术人员的差旅、交通和食宿费用。
五、甲方拥有户联网的全部知识产权。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续签协议也需提前一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业商务互联网二级中心授权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一、总则
(一)甲方是正式授权的行业商务互联网一级中心,是本市进行行业商务互联网运营的唯一指定城市级机构。
(二)乙方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符合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互联网加盟单位资格审定的要求,充分理解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发展理念和经营思想。
(三)甲方和乙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恪守。
二、释义
(一)商标: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商标以及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和其他特殊标记。
(二)应用费:乙方为获得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经营权,获得行业商务互联网授权及一级中心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向甲方交纳的费用。
三、区域服务权的授予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行业商务互联网特许内容为:
1、乙方可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二级中心的授权,进行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相关经营以获得相应的经营收益。
2、乙方可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二级中心的授权,以方便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经营中与全国各级中心的合作。
3、乙方可为入网的行业商务互联网用户提供“行业商务互联网标准平台”系统使用软件。
4、乙方可为入网的行业商务互联网用户提供中文网址分配和同步中文邮箱的分配。
5、乙方可按照行业商务互联网给区域二级中心的优惠价格获得软件开发项目的技术支持。
6、乙方可按照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统一规划,在授权区域内发展区域行业商务互联网项目,以获得相应的经营收益。
7、乙方享受甲方市场支持内容为:甲方接受乙方提出的市场支持的申请,并视情况提供支持;乙方享受甲方定期传递的各区域中心的市场发展通报。
8、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一级中心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
9、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的技术热线支持。
10、乙方享受甲方定期提供的技术培训及业务培训。
(二)本特许除用于组建区域二级中心进行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经营活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本授权不得出售或分割出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授权不得转让。
(四)订立本合同并未涉及对其所拥有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在任何所有权方面给予转让和转移。
四、加盟区域和使用方法
(一)乙方的经营区域限于_____________地区。
(二)乙方在规定区域内,使用甲方授予的特权进行地域性的经营活动。
(三)乙方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超越加盟区域。
2、将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非法拷贝、出售。
3、未经行业商务互联网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者泄露、传递以及为第三者或帮助第三者模仿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4、损害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形象、商标、商号名称和商誉及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形象和商誉的行为。
五、商标及商号名称的使用承诺
(一)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依照特许合同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统一的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用于组建区域二级中心的登记注册、室内外装修和陈设、招牌、宣传资料及物品。
(二)乙方承诺:当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限届满,自终止日起,没有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书面授权,乙方应立即无条件停止使用并注销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商标、商号名称、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及其它与行业商务互联网有关的授权内容。
六、应用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行业商务互联网_______二级中心,可业务拓展的具体区域包括:_________________。
加盟方式为__________加盟。(请填写年度加盟或长期加盟)。
(二)应用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大写)。
(三)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的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汇出应用费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长期加盟的二级中心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余款____________万元。
(四)除非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否则不论合同提前解除或期限届满终止,应用费均不再退还乙方。
七、指导和帮助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商标、商号名称、以及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乙方应当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所必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计算机信息服务的批文或许可证,以及其它法定证照。
(三)乙方在办理计算机信息服务的批文或许可证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向甲方申请协助,甲方将尽力予以指导和协助。
八、保密
(一)乙方应对涉及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的任何资料采取保密措施,未经行业商务互联网书面同意,不得复制、传播及向第三方透漏。
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的职责
1、协助乙方拟定业务发展计划及提供经营指导;
2、人员技术培训及业务培训等教育培训;
3、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计划的制定;
4、提供特许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支持;
5、传送各区域中心的市场状况分析报告及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二)乙方职责
1、配备相应人员在区域内进行项目拓展;
2、区域用户的建立与开拓;
3、区域营销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4、在甲方协助下,根据区域的差异,可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价格政策;
5、区域范围内项目的实施及维护;
6、区域市场的监督与打假,维护品牌市场的有序性。
十、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
(一)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成立。
(二)本合同自首付款到帐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未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教育培训。
2、未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3、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未按期交纳应用费。
2、擅自转让、出售或分割出售所获得的区域经营权。
3、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二、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十三、纠纷的处理
(一)双方一致同意: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和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贰份,一经签署,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业商务互联网二级中心授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简化办税(费)程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就实行网上办税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涉税事宜
乙方自愿采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并承诺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有关法律责任。
二、使用要求及安全
1.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时,可以选择CA证书(推荐使用)或者户名+密码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如果乙方使用CA证书进行身份验证,必须先到CA认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取得CA证书。如果乙方使用户名+密码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应注意网络数据的安全性。甲方声明不对该方式下的网络数据安全负责,因此发生的一切纠纷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及CA证书,防止被盗或遗失。凡使用乙方帐号密码或CA证书进行网上申报的,甲方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
2.乙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后,有权依法要求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凭证或者回执,以证明乙方已经依法履行其纳税义务。
3.乙方必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的要求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纳税事项。乙方在法定期限内因甲方网络故障等特殊原因无法实施网上申报等办税事项的,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采取其他方式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或办理。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因申报不及时等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保证其通过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提供的各项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乙方提供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承诺提供专门的帐户供网上办税之时使用,并保证在办理有关纳税事宜之前,在该帐户的存款余额足够缴纳当期各项税费。如因帐户余额不足而导致有关税费无法缴纳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删除通过甲方网上办税服务系统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及其他有关信息。如乙方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经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删除,并由乙方重新报送。
7.乙方注销或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当及时向原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8.乙方不得从事破坏甲方网络安全的任何活动。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网络安全故障的,乙方应该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网上办税的有关行为,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2.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网上办税资格,终止乙方网上办税事项。甲方取消乙方网上办税资格、终止乙方网上办税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限届满前10内进行,并及时告知乙方。
3.为了保证乙方网上办税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电子申报软件操作培训和技术支持,并提供的每天24小时的网上办税服务。
4.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密。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以解决。属于民事法律领域内的问题,应相互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相关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乙方注销或者变更主管税务机关,本协议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