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生命尊贵,安全为天。为更好地创建“平安校园”,切实做好我校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工作,力争永远实现零事故零损伤零损失,特制定我校小学生放学路队教师送路队安全制度如下:
一、凡我校教师、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条例和安全制度,违规者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二、我校严格实行小学生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和教师送学生过马路制度。
三、小学生从入学起或在开学的第一天,班主任要结合实际,如考虑学生家庭与学校距离等因素,除要求一二年级家长接送学生到校外,还要精心编排好学生的路队;并选拔好路队长。
四、班主任要利用班队会,认真做好学生路队放学、交通安全教育和路队行走、过马路等安全注意事项,并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每日每次放学时,班主任教师必须及时在本班教室外或者校园中快速有效地组织学生站好路队,并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强调交通安全,发现和排除存在隐患,方可放学。
六、小学生路队放学要严格执行整齐排队,行进整齐,不追逐,不打闹,不嬉戏,不搭背。
七、班主任应走在路队前面或中间进行领队管理。
八、在过马路时,班主任必须让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确保无车辆、无安全隐患后,集体走人行横道,有顺序地迅速安全通过马路。
九、参加兴趣小组和其它训练活动的学生,活动完毕组织教师必须认真安排学生迅速回班内集体整队执行路队放学制度。出自 wwW.WeNaNDaQUaN.CoM
十、我校全体教师必须每日认真做好自身的安全过马路工作,切实保护自己,保卫学生,杜绝任何交通事故的发生。
特别强调:冬天路滑,下午5点以前要求全部集体站队放学,任何人教室里不准留学生,谁留学生谁负全责。
学校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全体教职工都要参加学校值日工作,值日教师要做到按时上岗(每日上午7:00前到校;下午1:00前到校),定点巡视,确保学生课外活动安全。
2、值日组长应检查值日成员到位情况,组织值日教师开展工作。
3、值日教师应按指定岗位开展执勤工作。学生上学时,应在学校门口(1人)、操场(1人)、教学楼各楼层(各1人)值班,在校门口、操场的值日教师应负责检查学生的仪容仪表及胸卡、红领巾佩戴情况,制止学生携带危险物品、零食进校园,在教学楼值班的教师要组织好到校学生在教室里学习。放学时值日教师应在学校门口值班,督促学生排好路队,没有教师带队或路队混乱的应责令学生退回教室重新排队,在教学楼值日的教师负责做好清校工作(检查学生离校情况,并检查教室、办公室门窗和电器的开关情况),值日教师应在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值日教师要及时处理好偶发事件。
4、值日教师要在指定的位置值班,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应安排人员顶缺,并征求值日行政同意。如因失职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责任。值日教师要做好一周的`安全、卫生、纪律管理等工作,在本周五放学前将值日上交少先队。
5、值日教师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高效文明的服务精神,耐心地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值日教师要了解值周学生的管理职权和职责,了解各班包干区的划分情况,应提醒值日学生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如:在门口值岗时站姿挺拔、不交头接耳,见到老师、来宾敬礼问好,集队做操时由值日老师具体分工安排每人分管一个年级,检查时做到严肃认真等)。
6、每天检查值日学生的到岗情况,发现有不按时到岗者应及时与辅导员联系,管理、督促值日学生的值勤工作。
学校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了确保外籍教师在校就职期间的安全,特规定如下:
1、在外教来校之初,要对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以及安全保卫制度的教育。
2、协助外籍教师在到达学校的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3、外教的住房由学校统一安排、管理。谨请不要和其他外国留学生或租户合用公寓设施。任何维护请求或对服务、设施、设备或其他住户的行为不满应提交外事办或教研室由其做出公断。居室内的财物、设施如系人为损坏或遗失应按原价赔偿。
4、外教在居室内禁止存放易爆、易燃等危险品,并应注意防盗、防火、防漏电、防煤气泄露,以及人身、财产的安全防范,遇有紧急可疑情况应及时与外教联系人联系,或通知安全保卫部门,非常紧急情况可直接报警。
5、访问学校外籍教师应遵循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来校访客登记。外籍教师如果留宿客人(如来访家庭成员或朋友),其住宿问题应与外事办或教研室协商,不得擅自留宿外来访客。
6、出于安全考虑,外教因特殊原因当天不能返回居住地时,应将有关情况通知外事办公室。
7、外教宿舍及周边区域列入学院重点防范范围之一。
8、外教外出离开本市或外出旅游,需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校外事办,如需要将帮助其安排和定票。为了确保外籍教师在受聘期间的安全和健康,(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擅自外出)外籍教师有必要提供出行的详细情况和路线。当然,所有旅客必须遵守政府的登记政策。
9、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中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允许其公民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外籍教师应尊重这种宗教宽容政策,戒决强迫他人接受劝说别人接受其个人宗教信仰的行为。尽管外籍教师可以完全自由地实践自己的信仰,参加认可的礼拜仪式或去庙宇、教堂、清真寺等处所,但不准传教、传播福音或试图规劝中国公民遵循其信仰或宗教活动。
学校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外籍教师学习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督促他们遵守我国法律规则。
二、要采取过硬的措施保证外教的生命财产安全,禁止可能对外籍教师正当权益造成损害的言论及行为。
三、关注外教的活动,若发现其有违法可疑活动,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
四、关注与外籍教师交往人员情况,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外事公安部们通报。
五、禁止无关人员到外教宿舍留宿。
六、外籍教师旅游及在外留宿,需经学校批准。
七、外籍教师离开学校应口头向学校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并按时返校,离开武穴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外教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必须用通讯设备向学校续假,返校后及时销假。
八、外教外出旅游,学校必须派一名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助教陪同,防止意外发生。
学校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确保学生安全放在一切工作首位,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时,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弄清缺勤学生去向,了解情况,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或校园内发现安全隐患和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学校报告。
4、课间休息期间,任课教师实行课间安全管理登记制度,履行好交接手续,负责学生课间安全管理。
5、任课教师只能在教室或办公室对学生进行教育或辅导,不得将学生带入寝室,更不得留宿学生。
6、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得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按时参加学校安全巡视,整治和抢险。
8、严格执行学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9、凡因教师个人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履职而造成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