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销售旗舰店特许加盟协议
家具销售旗舰店特许加盟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乙双方本着互利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方式
特许加盟式经营
加盟销售区域
甲方指定乙方为佛山市顺*区名汉派家具有限公司儿童套房系列特许加盟旗舰店,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起即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阳光美居”青少年家具特许加盟旗舰店于________省 _________市公开营业,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本期协议满期后,合约自动作废,如欲续约需另行签订。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授予乙方在代理区域的独家经销权,严格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并对乙方所确认的市场开拓方案给予店面形象设计、业务培训、宣传策划。
甲方给乙方供货,根据市场情况对即将淘汰的产品,甲方履行下列职责:
1.及时通知乙方,对未过保修期的淘汰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
2.乙方在接到淘汰产品通知后一个月内以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逾期后甲方不再受理该类产品的补件。
3.乙方专卖店应按甲方的设计图纸进行装修,店内不得有仿制或同类产品展示出售;乙方须严守双方所确认专卖店形象,不得随意改变店内形象。
4.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所定的销售区域发展业务,如乙方需在其它区域拓展业务,需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开展相关业务。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严格保守甲方商业技术机密,包括协议内容,附件内容、产品目录及其它业务相关内容。
6.协议期满后,如乙方有意续约,需提前30天内以书面的形式申请。协议期内如有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协议,应提前60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办理解除手续,协议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投入的所有宣传资料、VI标识等。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甲方品牌进行销售。
7.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后3日内交纳人民币5000元作为定金,作为前期图纸制作的保证。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定金将在乙方首次上货时冲抵货款。协议签订60天内乙方必须开始装修店面,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协议,乙方所交纳的定金作为对甲方的补偿而不予返还。
8.乙方经营“阳光美居”青少年家具品牌每月进货额不得低于8万元,如果乙方连续四个月不能达到甲方的最低进货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9.在期内乙方保证不能在我司专卖店内摆放其它厂家的产品(除金属家具及软体家具外,但占地面积不超过专卖店面积的10%)。否则,发现第一次的,半年内不能参与公司任何-新政策和促销活动并立即停止返还装修补助;发现第二次,本年度不给予返利;发现第三次,取消专卖资格,合同自动解除。
三、专卖店装修事宜:
1.乙方经营甲方产品展示厅场地建筑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店面租期一年或一年以上。
2.专卖店场地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提供场地规格及书面说明材料,甲方提供店面设计方案和装修说明,方案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装修工作。专卖店装修严格按照甲方装修标准进行装修。
3.专卖店竣工时,须由甲方公司业务员进行书面验收,对未达到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改,直到达到甲方标准。在未达到甲方标准之前,甲方将不承认乙方为当地的“阳光美居”青少年家具专卖店。
4.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店面内外设计、装修风格、经营方式等。
四、甲方的政策支持:
1.装修支持:甲方给予乙方每平方米150元的装修补贴支持,自开业后首次返货算起,每次按返单全额货款5%返给乙方,每月结算,直到返完为止。
2.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至少一套以上的特价款,还有不定期的优惠政策及节日促销活动。
3.返利支持:返完装修费后,根据乙方返单量进行月返利激励;如达不到月返利激励,可根据乙方返单量进行年返利激励。促销产品及特价产品不计算入返利。
(1)月提货达8万返利2%。月提货达15万返利3%。月提货达30万返利5%。
(2)年度返点支持:一年累计达到60万以上的返2%.合同到期结算,以货物折扣。
五、订货、交货、退货
1.乙方首批进货金额不得低于6万元。
2.所有的订单以书面形式传予甲方公司,口头无效。
3.所有订单一律要求款到发货。乙方订单必须经甲方确认方可有效,不确认之订单,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交货时间:以订货单日期为准,平常3-4内天交货,交易会期间及年底旺季,7-8天交货。非常规货按甲方确认时间方可有效。
5.凡是由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退货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免费为乙方更换相关产品或配件,甲方承担全部运费。
6.从乙方定货之日起,因产品原因导致滞销半年以上,在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甲方可予退换(以货换货形式),发生之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与乙方协商妥善处理。如因乙方原因或者货运公司运输途中损坏、受潮、或其它因素,甲方需收取相关返工费用。
六、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而造成对方经济或形象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此协议自动解除。
七、争议解决办法
如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无效后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与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以补充协议为主。
九、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家具销售旗舰店特许加盟协议 篇2
买方:
签订地点:
卖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1、型号、数量及价款及相关内容:
2、质量保证:卖方保证家具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家具质量技术标准
3、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定金壹万元整,卖方开普通发票,送货安装完毕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余款当日全部付清,
4、交货期限:卖方收到首付款后按期交货,20xx年11月22日前送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5、验收:买方在货到之日起2日内验收,如有异议,应在货到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未提出的视为验收合格;
6、索赔解决办法:如家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负责,同时买方按照第5条的提出异议,卖方在取得买方同意可以调换同等价值的家具。
7、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而使卖方交货延期或不能交货时,责任不在卖方,但卖方应立即将事故告知买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争取尽早交货。
8、售后服务
1)服务承诺要:货到五年保修,终生维护;维护期间发生的费用,卖方只收成本费。
2)卖方根据买方的需要,免费提供调试的培训。
3)卖方自产品售出三个月后将对买方进行首次回访,并将安排专人对产品的使用情况定期回访,以便随时解决卖方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4)由于买方使用或者其它的`非产品本身性能造成的故障,卖方可以根据买方的需要提供维修服务,但收取成本费用。
9、违约和罚款
1)由于卖方货款未及时给付,造成延迟交货,卖方不负责任。
2)如延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卖方应付给买方每一星期按迟交货款总值的0.5%的迟交罚款,不足一星期的迟交日数,作为一星期计算,此项罚款不超过全部货款总值的5%;超过30天延期,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卖方向买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赔偿。
10、合同终止: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变更或终止合作,就在该条款执行前3天提出,并需双方签字认可;
11仲裁: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就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首先提出异议的一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12、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
卖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家具销售旗舰店特许加盟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完善 家具品牌推广机制更好地规范市场运转,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共同开拓市场,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经营许可
1、甲方同意乙方在 设立 公司
品牌松本家具产品代理。
二、双方权力
1、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规定期内享有 品牌经营权并有优先续约权。
2、乙方自主经营,享有该产品在规定地区宣传、推广及销售以,但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任何纠纷,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不得经营仿制甲方产品,不得将结算单、合同及附件等非宣传用品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货物交接
1、乙方订货及货物变更,一切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回传乙方才有效。
2、乙方定做产品需预付货款,且必须按双方协定的时间和价格提货,如果乙方因故取消该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关损失。
3、乙方应自行承担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及所有运输的相关费用。
四、销售数量
1、乙方为地区总代理必须每月提货 万元,每年共提货 万元方可认定为地区总代理。年累计超过 万元,超出部分可增加返点的百分之 。
2、货款计算按实际交付给甲方财务结算。
五、货款结算
1、乙方货款需按甲方指定账号汇入,公司一律款到发货,如因款未到而造成相关损失,有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拖欠货款,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追究损失。
2、甲方所有产品结算价格均为徐州交货价,以合同签订的`甲方提供报价表为准(不含运输费、保险、税费等其他费用)。
六、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甲方保证出货产品质量稳定、新颖、受市场欢迎、具有竞争力。
2、甲方产品因质量问题免费保修12个月,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在10天内给予解决到位。超出保修期或非属甲方原因,乙方必须支付相关维修费用。
3、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必须及时检验,如有疑问须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并由甲方相关责任人签字回传后方有效。
七、合作(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30天内(除去假日)不发生业务,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合同附件,附件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在履行合同期间,双方如有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门解决。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须赔付对方人民币 元整。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责任人: 责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署地:大连 合同编号: sg08
甲方:大连明远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