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个人工作计划
合作医疗个人工作计划 篇1
第十一条 参合对象
(一)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户籍在本区的居民;
(二)上述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
第十二条 参合者义务
(一)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为抵御疾病风险履行的缴费义务。
(二)参合者必须按期一次性整户缴全当年规定的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
(三)本区户籍内的当年出生的婴儿可以申请参加当年新型合作医疗。不享受各级财政补助,次年参合可以享受;
(四)参合者缴纳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后。
(五)参合者应自觉遵守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有关制度。
第十三条 参合者权利
(一)参合者享有因病在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和就诊医疗费补偿。
(二)参合者享有对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举报和投诉的权利。
合作医疗个人工作计划 篇2
宣传是新农合工作必不可少的基础与前提。新农合相关政策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的,在本质上与广大农民的需要是吻合的,其实施应该也可以得到农民的支持和拥护。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相关政策必须让所有相关人员都了解,由于不同群体对政策的理解与满意度不尽一致,需要统一认识,增进合作医疗供、需、管三方的沟通和理解,开展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就是必然的选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涉及到众多的农户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其规范开展与良性运作离不开宣传工作。
此外,新农合还涉及到社会大众的评价。因此,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要积极传承又有别于传统合作医疗宣传的做法,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立体式宣传教育工作。使干部群众的认知和行为趋向一致,合作医疗工作的深入和广泛开展就有了可靠的基础,促进合作医疗工作的成功实施。
一、宣传的主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的主体是指负责组织和实施合作医疗宣传的单位和人员,他们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义务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开展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宣传主体一般地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合作医疗管理与监督机构、定点服务机构等组织及人员,也包括广大农民自己。其中,以卫生部门和合医办最为重要,所发挥的作用。所有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都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员同时也是宣传对象,宣传对象具体可以归纳为四类,即县、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农民、定点服务机构人员和合管人员。农民特别是合管机构中的农民代表既是宣传对象,合作医疗的宣传应该是一切与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都要参与进来。参考外地做法,提出以下工作内容计划。
二、宣传内容安排
在认识上以达成共识为导向,以取得其认同和支持为目的。针对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来确定宣传内容,使宣传能够发挥效果。
上半年:主要宣传各地、各定点医疗单位好的工作经验和推广在服务规范、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农民的便利上做得好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做法。发现和总结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得好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经验:一是在切实降低医疗费用,防止过度医疗服务,坚持基本医疗原则和基本药物目录等制度,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入出院等制度,真正把农民的保命钱用好的。二是深入宣传与定点服务机构有关的合作医疗规章制度,确保药物和治疗目录、转诊等制度规范执行,收费凭据、费用清单等材料规范提供,促进服务机构和合管机构的配合与协调,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做得好的。三是在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在医疗费用控制上和新农合即时补偿为患者服务做得好的医疗单位。四是开展村卫生站新农合门诊服务做得好的。
下半年:主要是总结宣传政策执行成效,交流有新意有推广价值的做法与经验;及时通报各地年度宣传发动工作进展经验,通报参合进度,推进年度参合任务的按时完成。提高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接受监督的意识,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耐心接待群众,促进各方监督尤其是群众监督政务公开的深入落实;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完善制度,及时调整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中的不适应条目,要加强对镇合管办宣传的指导与监督;要注重宣传本地特色做法和外地做法等。
三、形式和方法
宣传内容的载体,以合作医疗工作简报为主。达到并完成年度宣传工作简报10期以上。要求各地辅以宣传小册、宣传单、电视公益广告、专题片等宣传载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简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宣传单》、合作医疗电视专题片,以及在报刊上发表宣传。可以采取的形式有口头、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咨询、授课、合同、宣传栏、公示栏、卫生下乡、标语口号、互联网以及进村入户等。根据合作医疗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的需要,灵活应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方法。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革工作方法,不断克服困难,促进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此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的实施需要经费支持。根据减轻农民负担的指导思想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宣传经费应由各级财政负担。在实践中,还可以辅以单位自筹和接纳社会捐助的形式,扩大经费来源。要确定科学的宣传经费使用计划,加强对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以最少的经费投入取得的宣传效果。
合作医疗个人工作计划 篇3
第十八条 区财政局和区合管办应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第十九条 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所得利息并入基金。
第二十条 区合管办和区财政局、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区、街道两级合管办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第二十二条 区合管办与街道合管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每月结算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费用。及时拨付。
合作医疗个人工作计划 篇4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和省政府《关于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以基本医疗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 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基金由政府补助、个人缴纳组成的原则;
(三)基金实行区级管理、分级核算、超支自理、余转下年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
(四)基金使用实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合作医疗个人工作计划 篇5
虽然近年来,我们国家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得到了巨大的提高,但是这还是不能掩盖很多的现实情况。“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直迟迟无法得到解决。如果一户农民家庭中有一人得病,全家几乎又重新回到贫穷状态,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在这种时候,国家推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是极有现实意义的重大改革,从此农民也不再怕看不起病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值得我们好好借鉴,更好的工作下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省、x市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xx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立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农民互助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村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农民健康保障体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xx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标是: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面实施,以村(居)为单位组织参加,参合率要达到90%以上,全市确保农民参合72万人。
三、措施保证
(一)落实奖罚措施。市委、市政府已把合作医疗工作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按乡镇(街道)工作完成情况,奖励先进,通报批评后进。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专项工作驻村干部考核制度,同时各村之间要开展宣传筹资竞赛活动,对先进驻村干部、先进村、先进工作人员要适当落实奖励。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及其办事处要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书记、乡镇长负总责制度,全面负责本辖区宣传发动,制订工作计划方案,全面协调资金筹集,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市委、市政府为了加强对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建立了市四套班子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具体负责对乡镇(街道)的宣传、筹资工作进行指导,为圆满完成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强化督导。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卫生局等部门将抽调专门力量,向各片区乡镇(街道)派出督查组,开展督促检查。督查组将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各乡镇(街道)宣传筹资开展情况,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问题。建立每周定期召开通报会制度,对各地的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并在x日报上每周公布进度,及时督查资金汇拢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输录、报帐、发证阶段
各乡镇尽快确定报账员、电脑输录员1—2名(人员有变动的乡镇需报市合医办培训,塘下、莘塍、飞云按办事处上报),对输录人员的要求是:熟练电脑操作,责任心强,可聘请临时工。12月1日开始使用统一软件进行输录工作。该项工作12月12日前务必按时保质完成,经财务核对,做到人数与金额一致后,拷回市合医办(联系人,电话)开始制证、卡。各乡镇(办事处)将筹集到的资金及时汇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帐号:)。12月12日—12月27日,市合医办制作证、卡,20xx年1月1日前发放证、卡到参合群众。
(二)宣传发动
各乡镇在11月12日全市动员大会后,要迅速行动起来。一是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由书记、乡镇长(主任)为组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全面负责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制定总体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二是11月15日前召开乡镇级动员大会,各乡镇干部、村两委、报帐员、妇女干部、老协领导等参加,全面启动乡镇合作医疗宣传、筹资工作。同时要组织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x市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瑞政发〔20xx〕170号)文件精神,掌握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三是组织培训,召集乡镇有关人员观看《合作医疗乡镇筹资操作培训》光盘,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在乡镇、村利用墙报、宣传栏、标语、横幅、广播、宣传车,分发《公开信》、《政策解答》及干部进村入户到田头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务必使宣传工作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农民知道合作医疗是政府主导、投入的农民医疗保障,是政府为民谋利益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参加合作医疗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政策宣传重点:一是今年的报销比例明显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报销40%(包括常规诊疗项目),中心卫生院及地段医院门诊报销25%(包括常规诊疗项目),人民医院、中医院特种病门诊报销40%,年度封顶额4000元。住院补偿最低报销35%,住院补偿当年封顶额提高到5万元,连续参合每年增加xx元,封顶额6万元。二是中小学生参合住院统一报销80%,门诊报销、特种病还可以报销。三是用本乡、村的受益群众实例说明参合的好处。四是讲明参合是互助共济的中华美德,个人出资是小部分,政府出的是大部分。
(三)全力筹资
筹资是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一是各乡镇(街道)制订筹资计划,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以20xx参合名单为基础(20xx年参合名单到市合医办拷取),准备好户籍资料、缴费登记簿、收费票据(到市合医办提取,要妥善保管)。各村成立领导小组,制订筹资方案,采取边宣传边筹资,设村委会固定收费点和收费小组上门入户筹资两种形式,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通过反复的政策宣传,使各村参合人数超过90%,并认真按顺序填写收费表。二是发动热心于社会公益的企业、侨胞、个体业主等多方捐资,所捐资金根据捐资者的意愿统筹使用。三是落实好减免政策,五保户、低保户、军残人员、烈士家属(18岁以下子女、配偶、父母)、独生子女本人、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员、低收入农户(年人均收入低于3500元)的个人筹资部分由各乡镇根据各主管局的名单直接办理免费参合。四是各乡镇要每周召开阶段汇报会,听取各组工作进展汇报,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每周由专人将筹资工作进度情况上报市合作医疗办公室。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很多时候都出现了较为明显的积极意义,农民治病,国家可以报销一部分,农民自己负担一部分,这就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对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都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小康社会,必须要把农村现实存在的各种问题解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们的国家才会长远的发展下去,我们国家才会更加的繁荣、富强!
合作医疗个人工作计划 篇6
20xx年,在扎实做好参合患者医药费审核补偿结算等日常工作的同时,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2.28日前做好20xx年未报销医药费的报销工作。
二是着力做好从网上在线结报,对联网的卫生室做好日常指导及培训工作。
三是继续强化宣传,并将宣传工作贯彻于新农合实施的全过程。让农民全面了解新农合政策,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让农民"知晓制度、享受制度、遵守制度",进一步打好打牢新农合工作的群众基础。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督查。坚持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诊疗程序和用药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医疗机构监管,努力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五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对新农合工作人员进行特困、优抚、五保等特殊人群的补助培训工作,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协调互补,共同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难的突出问题,努力为贫困参合提供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双重保障。
六是做好新农合工作人员及乡村医生的日常培训工作。加强对新农合报销过程中的审核工作,落实责任,确保新农合工作的平稳运行。
合作医疗个人工作计划 篇7
第十四条 基金筹集应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多方筹集基金,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第十五条 基金标准的确定应根据本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第十六条 基金筹集办法
(一)符合参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规定的其他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合管办办理参合手续。
(二)五保户、低保户及政府规定享受财政补助的农村居民主动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办理参合手续,其个人缴纳资金按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区、街道补助资金分别由两级财政负责。
(四)省市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负责落实并全额划拨到新型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五)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助新型合作医疗。
第十七条 筹资时间:新型合作医疗实行按年缴费。规定缴费期内办理申报和参合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新生儿自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需到所在地街道合管办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办理申报登记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
合作医疗个人工作计划 篇8
一、宣传的主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的主体是指负责组织和实施合作医疗宣传的单位和人员,他们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义务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开展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宣传主体一般地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合作医疗管理与监督机构、定点服务机构等组织及人员,也包括广大农民自己。其中,以卫生部门和合医办最为重要,所发挥的作用。所有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都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员同时也是宣传对象,宣传对象具体可以归纳为四类,即县、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农民、定点服务机构人员和合管人员。农民特别是合管机构中的农民代表既是宣传对象,合作医疗的宣传应该是一切与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都要参与进来。参考外地做法,提出以下工作内容计划。
二、宣传内容安排
在认识上以达成共识为导向,以取得其认同和支持为目的。针对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来确定宣传内容,使宣传能够发挥效果。
上半年:主要宣传各地、各定点医疗单位好的工作经验和推广在服务规范、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农民的便利上做得好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做法。发现和总结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得好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经验:一是在切实降低医疗费用,防止过度医疗服务,坚持基本医疗原则和基本药物目录等制度,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入出院等制度,真正把农民的保命钱用好的。二是深入宣传与定点服务机构有关的合作医疗,确保药物和治疗目录、转诊等制度规范执行,收费凭据、费用清单等材料规范提供,促进服务机构和合管机构的配合与协调,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做得好的。三是在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在医疗费用控制上和新农合即时补偿为患者服务做得好的医疗单位。四是开展村卫生站新农合门诊服务做得好的。
下半年:主要是总结宣传政策执行成效,交流有新意有推广价值的做法与经验;及时通报各地年度宣传发动工作进展经验,通报参合进度,推进年度参合任务的按时完成。提高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接受监督的意识,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耐心接待群众,促进各方监督尤其是群众监督政务公开的深入落实;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完善制度,及时调整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中的不适应条目,要加强对镇合管办宣传的指导与监督;要注重宣传本地特色做法和外地做法等。
三、形式和方法
宣传内容的载体,以合作医疗工作简报为主。达到并完成年度宣传工作简报10期以上。要求各地辅以宣传小册、宣传单、电视公益广告、专题片等宣传载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简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宣传单》、合作医疗电视专题片,以及在报刊上发表宣传。可以采取的形式有口头、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咨询、授课、、宣传栏、公示栏、卫生下乡、标语、互联网以及进村入户等。根据合作医疗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的需要,灵活应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方法。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革工作方法,不断克服困难,促进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此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的实施需要经费支持。根据减轻农民负担的指导思想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宣传经费应由各级财政负担。在实践中,还可以辅以单位自筹和接纳社会捐助的形式,扩大经费来源。要确定科学的宣传经费使用计划,加强对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以最少的经费投入取得的宣传效果。
合作医疗个人工作计划 篇9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努力搞好合作医疗工作,确保党的惠民政策更进一步深入民心。现就20xx年的工作做以下规划。
—、成立安裕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安裕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蹇上斌副组长:许芝兰
成员:龚道辉王伟夏爱龙徐新彪杨新武
安裕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主任:龚道辉审核员:余振财务:马华、李少平
兑付员:周波、郭紫娟
二、加大宣传力度。
有针对性地、准确性地把国家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新农合的方针、政策原原本本宣传、解释给农民,扩大新农合制度在群众中的影响,确保政策入户率、群众知晓率达到100%。使农民群众对参加新农合更有信心。
三、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搞好新一轮筹资、录入工作。
四、加强合作医疗监管。
为了确保基金安全,努力让参合农民实实在在受益,严格执行两个目录,严格控制目录外的用药与检查;严格控制好次均费用。
五、及时办理好住院病人的入、出院手续,做到“即生即补”不拖欠、克扣兑付款。
合作医疗个人工作计划 篇10
第四条 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合管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区政府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新型合作医疗发展规划;
(二)制定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四)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第五条 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合管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基金的管理;
(二)负责参合者医疗费的报销审核.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负责对街道合管办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定期向区合管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五)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认定、监督和管理;
(六)制定报销基本用药、诊疗与材料目录;
(七)拟定年度实施意见。
第六条 区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区政府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七条 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合管会)街道办事处和区合管会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参保群众的宣传、动员和筹资工作;
(二)协调街道财政及时按期上缴街道应补助资金;
(三)研究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街道合管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合管办),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街道合管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参合者及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二)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用药、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三)对参保人员就医情况监督、检查和审核工作;
(四)负责对社区新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工作的指导、监督;
(五)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定期向街道办事处、街道合管会和区合管办汇报工作。
第九条 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领导、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十条 区、街道合管办的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按服务人口年人2元标准)全部足额按时到位。不得发生从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和占用基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