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专卖店员工守则
服装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1
(工作时间)
第一条 上 班 8;10
午 休 11;40—12;30
中间休息 15;00---15;10
下 班 17;00
(出勤及开始工作)
第二条 1. 员工应于工作开始的10分钟之前到达公司。
2. 应于工作开始之前作好一切准备工作,上班铃响之前到达工作岗位,与铃响同时开始工作。午休结束及中间休息结束时,按相同要求开始工作。
(考勤)
第三条 1. 考勤实行打卡制,适用于全体员工。
2. 上下班和中间因私外出均需打卡。
3. 严禁代打卡,因忘带考勤卡或考勤机及卡损坏等特殊原因不能打卡须及时填写未打卡联络表提交班长,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班长将未打卡联络表于每天下午3:00前交会计,否则将视为旷工。
4. 考勤机制式考勤表与班长手制考勤表结合一并作为员工的出勤记录,用于
该员工的工资及奖金计算。
(出入公司及个人物品)
第四条 1. 进入公司必须换鞋,不换工作服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2. 所有个人物品必须放入个人更衣橱,不经批准严禁带入工作现场,违者没收。
3. 上下班及因私外出时必须打卡。
(更衣室的使用)
第五条 1. 严禁动用他人更衣橱。
2. 个人的更衣橱必须及时锁好。不锁或锁坏不报告,导致物品丢失损坏,后果自负。
3. 更衣室每日8;20开始由办公室人员锁门;17:00开门,锁门期间如需进入更衣室向办公室申请。
(公物)
第六条 1. 员工应严格遵守物品管理规定,严禁将公物带到更衣室.厕所等工作现场以外的场所 。如有违反,发现后可以按盗窃处理。
2. 爱护公物,厉行节约。如损坏公物,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3. 经批准将公物带出厂时,应到办公室开具出门证,出厂大门时交门卫。 (文明礼貌)
第七条 1. 尽量讲普通话,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2. 保持个人卫生。
3. 饭前饭后.厕后必须洗手,饭后不洗手不得进入工作现场。
4. 工作现场禁止一切饮食,指定场所外禁止吸烟。
5. 不乱扔垃圾,见到垃圾应随手拾起。
6. 遇到客人应致意表示欢迎。但在工作时不应停止工作。
7. 使用厕所时应注意保持卫生,随手冲厕,除厕纸外不得丢入其他杂物,如弄脏时,应自己简单清理。
8. 禁止穿工作鞋外出。
(在工作现场的行动)
第八条 1. 应行动敏捷,工作、说话、办事要雷厉风行。
2. 不得随意离岗、讲话,上厕所不得不离岗时,应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3. 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尽量避免工作时间内的场所移动和交谈。
4. 工作时如有客人参观或上级视察,不主动打招呼,不停止工作,不东张西望。
5.彻底贯彻生产优先、作业人员优先的原则,厕所、走廊等应请现场作业人员优先使用。有事时,尽量在工作时间之外或到工作现场处理,不随便将工作人员叫离工作岗位。
6. 不随便进入其他部门,有事时迅速处理,尽快离开。
7. 为保证安全,工作时禁止穿着裙子,长发应束在脑后。
8. 严格遵守时间,开会集合时不迟到,开会学习应携带记录用品。
(厂区内的行动)
第九条 1. 自行车应按一定方式存放在指定的场所并锁好。
2. 厂区内严禁饮食、骑自行车、吸烟、举火。
3. 上下班班车在正门外停放,员工在正门外乘坐班车。
4. 员工出入正门应向守卫出示证件。
5. 预约来客应事先与守卫联系。
6. 机动车应在指定场所停车,院内限速10公里。
7. 来客应到守卫登记,持来客卡进入公司,离开时将卡归还。
(食堂的使用)
第十条 1.排队就餐时,不得将饭渣等垃圾丢弃在餐桌及地板上,餐后清理垃圾将椅子放回原处.食堂剩饭不准带出食堂,如被发现将从餐费中扣除,严重或屡犯者将给予10-100元罚款处分。
2. 剩饭垃圾倒在指定场所,餐具清洗干净后,放在指定场所。
(员工宿舍)
第十一条 1. 入住宿舍,应由本人经部门负责人将申请提交厂长。
2. 得到批准后,到指定房间的指定床位入住。
3. 住宿费水电费由公司负担。
4. 住宿者必须于晚上10:00之前归宿。
5. 禁止外来人员留宿,来客不经许可不得进入宿舍。
6. 不得在他人房间过夜,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床位。
7. 禁止在窗外凉晒衣物。
8. 注意保持环境卫生,垃圾扔在指定场所,禁止向窗外倒垃圾、倒水、吐痰等。
9. 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酗酒等影响他人休息的不良行为,不得随便动用他人物品。
10. 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饭锅、液化气,危险品禁止带入宿舍。
11. 卫生清扫采用值日制,值日生应认真负责。
12. 私拿他人物品、将公物带入宿舍者,按盗窃予以处罚。
13. 住宿生回家、外出住宿应事前向办公室申请。
14. 违反宿舍纪律者,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罚款、取消入住资格、解雇等处分。
(办公室)
第十二条 1. 工作时间内原则上不传私人电话。
2. 严禁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
3. 因公外出时,经领导批准在联络板上写明去向、事项、预定返回时间后外出。在预定时间内不能返回时,应与公司联系。
4. 贯彻现场优先的政策,有事尽量到现场处理。
5. 不经许可不得将外人带入现场。
6. 保守公司机密,不泄露公司情况。
7. 公司用车须经工场长以上领导批准。
(报告与联络)
第十三条 1. 必须无条件执行公司命令,禁止独断专行。
2. 及时进行,对领导的指示需仔细确认,直至理解。
3. 充分考虑和配合其他工序、其他部门的工作,及时做好工作联系。
(奖励及处罚)
第十四条 1. 对下列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口头表扬、奖励金、涨工资,晋级等特别奖励:
A、工作中发现隐患并及时解决,为公司避免损失者。
B、献计献策,发明和改进技术工艺,为公司效益及管理做出特殊贡献者。
2. 对下列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警告、罚款、降级、下岗、解雇等
处分:
A、泄露公司业务机密者。
B、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危险品带入车间者。
C、违反公司各种管理规定,扰乱正常生产秩序者。
D、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E、不遵守社会公德,给社会造成不良后果者。
F、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正常工作者。
G、触犯国家刑律者。
(整理整顿)
第十五条 1. 所有物品应放置于指定场所,使用后恢复原样放回原处。
2. 注意保持环境清洁,清扫好本部门及卫生担当区。
3. 物品应按指定方法摆放,不能超出指定范围。
4. 下班铃响后,应将正在进行的工作结束后,方可终止工作。
5. 将剩余物品归还各指定部门。
6. 清理机器,落下机针,垫好保护布垫,整理好衣片,盖好防尘罩,清扫现场。
7.将工具挂在指定位置后下班。
(岗位变动)
第十六条 工作岗位的调整:
A、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可以进行员工的工作岗位的调整。
B、随着员工工作岗位的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执行新岗位的工资待遇。
(退社管理)
第十七条 因个人原因辞职,须提前30日向班长提交书面报告,经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办理完结工作和公司财物的交接方可退社。
(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服装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2
1、店内员工应无条件服从上级的管理。
2、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或未获批准不正常上下班),迟到、早退五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内扣20元,超过3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超过2次严重者开除。
3、员工不得随便请假,每月换班不得超过3次,店长不允许与员工换班,如本店需要加班,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
4、上班时应保持精神饱满,不允许无精打采,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烟及一切有损店铺形象的行为。不得无故串岗擅自离岗,不得睡觉或看报纸,不得吃零食。有顾客在场不得在卖场聊天,违者罚款10元。
5、上班期间不得接听私人电话聊天,不得用手机玩QQ游戏,不可坐在沙发上、柜台上或货架上,手机应调为静音或振动,切记手抱着双臂或手插在口袋里接待顾客,违者罚款10元。
6、上班时可化淡妆,不许浓装艳抹,不得穿拖鞋,违者罚款5元。
7、店内任何员工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应面带微笑,热情服务,不得与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吵和辱骂顾客,违者罚款50元。
8、员工每天应保持店内整洁,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无纸屑、无污渍,货架上、玻璃上无灰尘、无胶带痕、无死角,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
9、在销售过程中,导购应主动服务,不得相互推托,见到顾客应及时为其服务,顾客进门必须使用欢迎用语,做到以客为先,违者罚款5元。
10、员工之间应有团队意识,要把每个人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同苦同乐,风雨同行,尊重或帮助店内每个员工。
11、每天店长和店员要对店铺进行形式分析,查出不利因素,及时做出个人工作心得及月总结。店长应协助店员经常进行货品核对,如有失货,在导购员工资中平均扣除,每月盘一次底。
12、陈列:卖场货品保持干净整齐,熨烫平整、无褶皱。同一货架的衣钩方向保持一致。正面点挂要突出抢眼,里外搭配协调美观,货品尺码尽量为小码,对于已售出的商品,应及时出样,避免有漏版现象。出样衣物的吊牌需放置在衣物内,并经常检查扣子拉链是否系上。
13、辞职:员工就提前一个月,店长应提前40天向负责人提出申请,并且春节前后各一个月内不得辞职(以上违反者半月工资不得退发)。
14、店长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不予及时纠正和不进行记录的,则与员工共同承担,相同处罚,超过3次,撤销店长职务。店员必须服从店长和管理及安排。
15、店长职责:
(1)督导员工积极性,维护店铺正常运作。
(2)带动货场营业气氛,货场速度、货场音乐、货场灯光及员工的精神状态。每日报表填写完整,数量、金额、库存准确无误,进退货单及时上账,保持帐货相符。
(3)率领员工积极完成店铺下达的销售指标和其它各项任务。综合评估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作好每日评估。对下属员工应做到严格要求及公平管理,不可带有私有感情管理方式,熟悉店铺有各,专卖店服务规范,督导员工努力学习,提高员工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及业务知识。
服装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3
第一章
总则: 为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整个公司的管理水平,真正使公司步入现代化、正规化、文化制度化管理的良性运转轨道;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素质及修养,提高员工和管理层干部的主人翁精神,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经公司厂部、行政部;以及周会讨论;行政部特制本守则。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共同执行。
第一条: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准时上下班,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
第三条:服从命令听指挥,要服从公司的工作调配,公司和部门因生产、工作需要,全体员工要坚决服从安排。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得喧哗、闲谈、吃零食、干私活,不准看小说、杂志,非公事不得串岗、外出。
第五条:员工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准将早餐、零食等带入工 厂。
第六条:要注意公共卫生,讲究社会公德,加强环保意识,美化绿化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茶渣、杂物等。
第七条:要讲团结,不准拉帮结派,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不准散播对公司的声誉上、经营管理上、人事安排上有损害或非真实性的谣传。
第八条:要严守公司机密,不准泄露公司有关生产、技术、销售、财务、人事等有关秘密,违者要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九条:下班要关闭电源、电灯、关好门窗,锁好办公桌、工作柜,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
第二章 日常礼仪
第一条:日常生活行为规范
1、仪表必须端庄,服装要整洁、大方得体。
2、女生化妆应清洁健康,不可浓妆艳抹或用浓烈香水。男性不可穿奇装异服,不准留太长的的头发和染奇异发色。
3、不准在厂区内公共场所穿拖鞋、裤叉、打赤膊。
4、不得在公厂吃饭或煮食(除公司统一组织活动外),不得在公厂吃零食,不得在厂区内聚众酗洒。
5、在办公场所,同事间要互相尊重,热情大方,不卑不亢,言行得体。
6、递文件时,要将文件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用双手递上
7、办公时间在通道走廊走动时,要注意举止风度,不得大声说话,吹口哨或唱歌,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遇到上司或客户,要懂礼让,不能抢先。
第二条:内外交往应注意礼仪
1、公司内以职位称呼上司、同事。对客户来宾应以先生、小姐等相称,不得直呼其名或俗称。
2、工作台面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未经同意不能翻阅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接电话时,至少应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电话筒,通话时,应先问好,自报单位、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结束时礼貌道别。通话要简明扼要,长话短说。
4、在约定的时间接待客户、来宾,不得迟到、缺席,以示礼貌。如因特殊情况迟到的,应向来宾说明表示歉意。
5、对来访客户来宾,要做到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姿态和动作要保持优雅,不得傲慢无礼。
6、递名片时,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并把名片正面对着对方,双手递上;接对方片时,也应双手去接,接到后要马上看,记住对方姓名、职位,然后把名片放好。
7、保安队在前门接待来客时,要庄重礼貌,主动到门前接待、询问,再放行,必要时要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以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三章 考勤
第一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00
第二条:上下班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打卡,没有打卡的要在当天或翌日向行政人事主管陈述原因,补签证注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1、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发现当日双方均以旷工论。
2、因卡钟失灵,确实无法打卡者,可由当值保安一起收集,交人事部签证注明,否则签卡一次扣款5元。
3、因特殊情况经核准者,以请假处理。
第三条:月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30分钟为全勤,奖给勤工奖30元,超过30分钟的,从第31分钟起,每分钟扣人民币壹元。
第四条:旷工壹天扣罚二天工资(含当在工资在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扣发所有工资及补贴。
第五条:业务人员及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因公外出一律须报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可先报人事部门登记办理手续,后报总经理补批,出差结束第二天应向人事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一律以形式提前办理手续,特殊情况应先口头或电话请假,事后即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请假具体规定:
1、事假: 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十天,不可续假。
2、病假: 员工因为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息者得请病假。一次性请病假不得超过五天。可续假。
3、工伤假:员工工伤,经部门主管提出证明确实不能出勤者得请工伤假,否则不报销医疗费用。一次性请工伤假不得超过七天。可续假。
4、春节前一个月不准任何员工请假。
第四章 奖惩
奖励:公司每年要开展一次先进员工的评选活动、并对优秀员工加以奖励。 形式可分为
①表扬 ②嘉奖 ③记功 ④奖金
第一条:员工工作表现突出,在技术革新、新技术开发、市场开发、节能降耗和生产管理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司将视其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二条:各级技术、管理人员,主动发现并制止了重大质量隐患,事实清楚,效果具体的,并经部门和公司核实后,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三条:员工在维护社会治安、防盗防火、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者,公司将给予表扬、奖励。
第四条:凡获得公司书面形式表扬、奖励者,公司均记录存档,并作为本人升职加薪的参考依据。
惩罚:为使奖罚分明,净化公司风气,提高员工素质,形成群体力量,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将按下列办法处理。
惩罚形式分为:
①口头警告 ②书面警告 ③辞退
第五条:凡有下列行为的,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处10~20罚款。
①工作时间内,在办公场所看报纸、杂志、听收音机、睡觉、煮食进餐、喧哗、闲聊、唱歌、吹口哨、串岗等。
②穿不整洁服装、拖鞋上班,不佩带厂证者。
③不注意环境卫生,乱丢杂物、烟头、果皮、随地吐痰等。
④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明文规定“不准”条款的。
第六条:凡一个月内重复以上行为,或有下列行为的将发书面警告,并处50~100罚款:
①不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配和管理。
②由于疏忽或不尽责引起的,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失误。
③赌博、吵架情节轻微者。
④其它公司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禁止”“严禁”条款的违反者。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的立即解雇除名,并追究相关责任,并处200~1000元罚款。
①拉帮结派、造谣生事,使公司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②聚赌、打架,情节严重且教育无效者。
③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受到刑事处分者。
④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盗窃、破坏公司财物者。 ⑤无理取闹、恐吓、漫骂、殴打管理人员者。
第八条:厂区内禁止吸烟(办公区除外),厂长以上罚款500元,主管以上罚款200元,员工罚款100元。
第八条:处理程序。
①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处罚权由部门负责人决定并报人事部门执行、备案。
②解雇处理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书意见交总经理审批。如不服者,可向行政管理部申诉。
③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违章处理,由总经理审批,行政管理部门执行。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其属下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有直接管理权并负有连带责任。任何部门经理如管理不好属下员工,致使属下员工屡犯规章制度,部门办公秩序混乱,影响公司形象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连带责任并处罚。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把各种罚款款项列入专项,作为奖励基金,达到奖罚分明的目的。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及行政人事部。
服装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4
为规范本厂的正常生产秩序,确保所有产品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所有员工入厂前必须仔细阅读厂部制定的各项制度,入厂工作后视为自然接受制度之规范,厂部将按照奖罚条例严格执行处罚措施。
二、员工入厂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厂部和员工自愿建立劳务关系后转为正式员工,从第二个月起计算工龄。
三、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生产区,按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否则引起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四、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设施,不得有盗窃行为。下班时必须关机、关灯、关风扇,记数。
五、生产现场的过道要保持畅通,在向下一道工序传递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须有菲纸,按要求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挪动、不乱发、不错号,不得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卧、踩、踏。
六、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动,如有造成废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须向师傅补货和返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延拖、藏匿和丢弃。
七、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全体员工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要事需请假者,必须经厂部负责人同意后才方可准假;在外面要请假者必须本人打电话给本厂负责人。
八、员工前一个月工资作为信誉保证金到年底结算,每个月月底发放工资。所有员工须做满3个月后方可辞工,符合辞工条件的须提前15天向厂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厂长同意方可离职,否则作自动离厂处理。每个月最大限度休假4天,休假未超4天发放全勤奖30元/月。工作时间满3个月,加15元/月工龄工资,满一年加30元/月工龄工资。
九、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本厂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在等候安排时不得借机争吵影响他人工作,对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本厂负责人反映。
本厂实行奖勤罚懒,如能遵守本厂管理制度的员工年终有奖,本厂负责人实施监督和检查。
服装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5
一、招聘录用及的签订:
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用人标准:重视学历,不唯学历,重在能力。
1、录用新员工经过用人店铺的考察与测试后确定。
2、体检:导购人员在正式上岗前,须按照要求进行入职前的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办理入职手续。
3、证件齐全(身份证)。
4、员工和佳丽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二、入职培训
1、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的入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2、入职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3、所有培训均利用业余时间,不计算上班。
三、人事记录
所有员工都应向公司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员工个人基本情况,家庭住址(在工作地的本人居住点)、电话号码、婚姻状况、子女情况等。情况发生变化,需及时报公司更改;
2、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特殊工作资历证明及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3、无论因何种原因被任何一品牌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者,将永远不被公司其它品牌录用。
四、试用期
1、试用期间公司和员工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一天通知对方。
2、试用期一至三个月,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
五、工作时间与假期
1、公司实行综合工时的计算方法。
2、公司的考勤月为每月01日至31日。
3、员工节假日加班,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加班工资、病事假工资基数计算方法(基本工资/天)。
上述假期和病事假的批准权限、考勤规定及休假待遇见《佳丽时装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六、工资待遇
1、员工工资按照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工资执行的是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规定,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执行员工所从事的职(岗)位的工资标准。
2、公司实行下发新制,当月工资于次5日以现金方式发放。
七、岗位调整
1、晋升:员工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经考核均晋升的机会。
2、调岗、降职:不能胜任或不适合现岗位工作的员工,公司可以进行职位、岗位调整。不能胜任或不适合现岗位工作或有严重过失的管理人员,可降职。调岗后,薪金按新的岗位标准执行。
3、职务、岗位变化后,工资待遇按照新的职务或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八、合同的解除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负任何责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定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患有不适合工作的疾病;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员工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过后),因故不能或不愿意继续工作的,可向公司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三十日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合同终止解除变更后,乙方一年之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的各类品牌同行业的服务工作。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将支付公司人民币违约金壹万元。
服装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6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 工作时间不允许串岗,违者每次罚款5元。
3. 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带安全帽,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10元。
4. 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 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2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 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
8.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
服装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7
第一章 总则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本公司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信息交流,提高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素质及修养,提高员工和管理层干部的主人翁精神,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踏踏实实工作,上下紧密配合,团结合作,特制定本守则。凡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遵守本守则的各项规定。
第一条: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准时上下班,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
第三条:服从命令听指挥,要服从公司的工作调配,公司和部门因生产、工作需要,全体员工要坚决服从安排。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得喧哗、闲谈、吃零食、干私活,不准看小说、杂志,非公事不得串岗、外出。
第五条:不得在办公场所进餐,非接待部门不得泡功夫茶。
第六条:上班时间一般不准会私客,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七条:要注意公共卫生,讲究社会公德,加强环保意识,美化绿化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茶渣、杂物等。
第八条:要讲团结,不准拉帮结派,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不准散播对公司的声誉上、经营管理上、人事安排上有损害或非真实性的谣传。
第九条:要严守公司机密,不准泄露公司有关生产、技术、销售、财务、人事等有关秘密,违者要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下班要关闭电源、电灯、关好门窗,锁好办公桌、工作柜,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
第二章 日常礼仪
第一条:日常生活行为规范:
1、仪表必须端庄,服装要整洁、大方得体。
2、女生化妆应清洁健康,不可浓妆艳抹或用浓烈香水。男性不可穿奇装异服,不准留太长的的头发和染奇异发色。
3、不准在厂区内公共场所穿拖鞋、裤叉、打赤膊。
4、不得在办公场所吃饭或煮食(除公司统一组织活动外),不得在办公场所吃零食,不得在厂区内聚众酗洒。
5、在办公场所,同事间要互相尊重,热情大方,不卑不亢,言行得体。
6、递文件时,要将文件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用双手递上。
7、办公时间在通道走廊走动时,要注意举止风度,不得大声说话,吹口哨或唱歌,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遇到上司或客户,要懂礼让,不能抢先。
第二条:内外交往应注意礼仪:
1、公司内以职位称呼上司、同事。对客户来宾应以先生、小姐等相称,不得直呼其名或俗称。
2、工作台面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未经同意不能翻阅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接电话时,至少应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电话筒,通话时,应先问好,自报单位、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结束时礼貌道别。通话要简明扼要,长话短说。
4、在约定的时间接待客户、来宾,不得迟到、缺席,以示礼貌。如因特殊情况迟到的,应向来宾说明表示歉意。
5、对来访客户来宾,要做到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姿态和动作要保持优雅,不得傲慢无礼。
6、递名片时,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并把名片正面对着对方,双手递上;接对方片时,也应双手去接,接到后要马上看,记住对方姓名、职位,然后把名片放好。
7、保安队在前门接待来客时,要庄重礼貌,主动到门前接待、询问,再放行,必要时要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以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三章 考勤
第一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00
第二条:上下班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打卡,没有打卡的要在当天或翌日向行政人事主管陈述原因,补签证注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1、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发现当日双方均以旷工论。
2、因卡钟失灵,确实无法打卡者,可由当值保安一起收集,交人事部签证注明,否则签卡一次扣款5元。
3、因特殊情况经核准者,以请假处理。
第三条:月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30分钟为全勤,奖给勤工奖30元,超过30分钟的,从第31分钟起,每分钟扣人民币壹元。
第四条:旷工壹天扣罚二天工资(含当在工资在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扣发所有工资及补贴。
第五条:业务人员及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因公外出一律须报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可先报人事部门登记办理手续,后报总经理补批,出差结束第二天应向人事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一律以请假条形式提前办理手续,特殊情况应先口头或电话请假,事后即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请假具体规定:
1、事假: 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十天,不可续假。
2、病假: 员工因为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息者得请病假。一次性请病假不得超过五天。可续假。
3、工伤假:员工工伤,经部门主管提出证明确实不能出勤者得请工伤假,否则不报销医疗费用。一次性请工伤假不得超过七天。可续假。
4、春节前一个月不准任何员工请假。
第四章 奖惩
奖励:公司每年要开展一次先进员工的评选活动、并对优秀员工加以奖励。
形式可分为
①表扬 ②嘉奖 ③记功 ④奖金
第一条:员工工作表现突出,在技术革新、新技术开发、市场开发、节能降耗和生产管理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司将视其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二条:各级技术、管理人员,主动发现并制止了重大质量隐患,事实清楚,效果具体的,并经部门和公司核实后,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三条:员工在维护社会治安、防盗防火、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者,公司将给予表扬、奖励。
第四条:凡获得公司书面形式表扬、奖励者,公司均记录存档,并作为本人升职加薪的参考依据。 惩罚:为使奖罚分明,净化公司风气,提高员工素质,形成群体力量,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将按下列办法处理。
惩罚形式分为:
①口头警告 ②书面警告 ③辞退
第五条:凡有下列行为的,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处10~20罚款。
①工作时间内,在办公场所看报纸、杂志、听收音机、睡觉、煮食进餐、喧哗、闲聊、唱歌、吹口哨、串岗等。
②穿不整洁服装、拖鞋上班,不佩带厂证者。
③不注意环境卫生,乱丢杂物、烟头、果皮、随地吐痰等。
④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明文规定“不准”条款的。
第六条:凡一个月内重复以上行为,或有下列行为的将发书面警告,并处50~100罚款:
①不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配和管理。
②由于疏忽或不尽责引起的,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失误。
③赌博、吵架情节轻微者。
④其它公司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禁止”“严禁”条款的违反者。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的立即解雇除名,并追究相关责任,并处200~1000元罚款。
①拉帮结派、造谣生事,使公司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②聚赌、打架,情节严重且教育无效者。
③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受到刑事处分者。
④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盗窃、破坏公司财物者。
⑤无理取闹、恐吓、漫骂、殴打管理人员者。
第八条:厂区内禁止吸烟(办公区除外),厂长以上罚款500元,主管以上罚款200元,员工罚款100元。
第八条:处理程序。
①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处罚权由部门负责人决定并报人事部门执行、备案。
②解雇处理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书意见交总经理审批。如不服者,可向行政管理部申诉。 ③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违章处理,由总经理审批,行政管理部门执行。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其属下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有直接管理权并负有连带责任。任何部门经理如管理不好属下员工,致使属下员工屡犯规章制度,部门办公秩序混乱,影响公司形象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连带责任并处罚。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把各种罚款款项列入专项,作为奖励基金,达到奖罚分明的目的。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及行政人事部。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报销制度:公司人员因公购物或业务费用、出差等必须凭有交单据在10天内到公司办理报销手续,超过10天自己负责(出差外)。
第二条:报销单据要有证明人,料件必须仓库入库签章并由财务负责人核实签字,呈送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三条:借款制度:凡因业务需要预支款项的必须先填写申请单,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交总经理签字方可付出,业务办完后交回所借款项。
第四条:财务应对付出的所有资金分类详细记帐,以便帐物核实,单证完善。
第五条:对任何违反报销制度的,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第六章 食堂管理
第一条:食堂炊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食用餐具必须每天进行严格消毒,严禁采购和制作变质腐烂食品,严防疾病交叉感染及食物中毒。
第二条:注意卫生,炊事人员必须在每天饭前、饭后做好食堂及厨房的环境卫生清洁卫生。
第三条:食堂主管要对食堂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工食堂的财务收支制度,对食堂采购食品厨房用品严格履行验收登记手续。
第四条:食堂人员要秉公办事,努力提高烹调水平。合理安排调配好食品,切实改善员工生活。炊事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凡患有传染病者,一律不准从事炊事工作。
第五条:开膳时,全体职员必须按划定的位置就餐,不准离开饭堂拿饭到外面或宿舍,办公场所就餐,违者处以50元以下罚款。
第六条:注意节约、反对浪费、不准乱扔乱倒剩饭残菜。
第七条:除饭堂工作人员,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外,一律不得进入厨房拿东西、炒菜、取饭就餐,如违犯者,处以100元罚款,炊事人员违反规定也并处同样罚款。
第八条:在职工食堂就餐人员不准把脚放在饭堂凳子上,不准在饭桌和凳板上睡觉,违者处以罚款50~100元。对食堂工和有意见可向食堂主管,人事部门反映解决,但不得有意刁难炊事人员,不准无理闹事、吵架,违者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
第七章 宿舍管理
为加强员工集体宿舍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财物安全,维护集体宿舍良好的生活秩序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集体宿舍管理权在行政人事部门。人事主管根据公司生产发展及管理上的需要,有权调配调整集体宿舍。员工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不得擅自调换寝室。违者罚款50元,并限期搬回原寝室。
第二条: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容留非本公司员工在集体宿舍过夜住宿,白天需在宿舍接待来客,必须报本部门领导及人事主管,并对来客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注意防火,不得随地乱丢烟头,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不准在宿舍煮东西,违反者处罚款50元~100元并追究其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集体宿舍的员工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注意防盗,并互相监督,共同防范,严禁将宿舍锁匙交给他人,违反者将追究因此而造成的失窍责任。
第五条:集体宿舍要讲团结、讲正气。同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得在宿舍吵闹,赌博或有其它妨害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的行为,违者将参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条:注意卫生,讲究清洁,不准在宿舍周围大小便,不准乱丢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门窗上不准乱挂衣服及其它物品,离开宿舍要关电源,违反者将参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七条:注意节约,反对浪费,任何人不准到车间冲凉或洗衣服,更不准用消防水龙头洗衣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八条:爱护公共财物,故意损坏宿舍公共生活设施的将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第八章 安全保卫制度
为维护公司和厂区的安全和正常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保安队要保证每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并履行交接班手续。
第二条:保证值班室电话畅通,及时做好上级或外来来电、来文、信件的接收、传达(送),并登记。
第三条:值班时间,保安队要按规范着装上岗,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并严格对来宾、车辆和货物输登记、查证、放行手续。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消防意识,职能部门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杜绝火灾隐患。
第五条:值班时间不串岗、不睡岗,非保安人员(有关领导除外)进入保安室逗留,应及时劝阻和制止。
第六条:夜班值班应对公司厂区进行巡逻(至少每小时巡逻一次)加强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监控,确保公司夜间安全。
第七条:如遇夜间台风暴雨等突发情况,发现危及公司财产或人员安全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通知相关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服装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8
一、上下班必须打卡,上班须提前打卡,迟到、早退每分钟罚款0.3元,每月累计超过20分钟,每分钟罚款0.6元,每月全勤奖励30元,如代替别人打卡者罚款100元,举报者经查实奖励50元,并给予保密。
二、凡本人进厂时须交出本人身份证,并与本厂负责人签约工作时间,还需按满1个月工资,其剩下每月底付清。如若未到期限自动辞工者,本厂将按定库存工资全部扣除。
三、注意安全,工作时间禁止吸烟,特别操机人员,工作时间禁止会客及与他人说话嘻戏,否则发生意外,我厂概不负责。
四、上班时间恕不会客,但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有特殊者必须经本厂管理人员同意方可,但不得超过10分钟,违者按误时间处理。
五、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调配工序、安排生产,不得顶撞管理人员,违者从严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并扣除所有工资。
六、员工必须做好卫生工作,下班要清理卫生和关闭电源,保持厂内清洁。要爱护财产,保护厂内财物,不得搞破坏,不得擅自拿厂内物品,违者当小偷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遵已守法,遵守厂和村治保会规章制度,禁止与任何不良份子交接来往,否则被发现,毫不留情,报送公安机关。
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保证质量,提高工作效益,特制定以下制度,希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一、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要以时间为敷衍,明确责任,谁出错谁负责,不得互相推托。
二、上班时间要守时,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窜位闲谈,不玩耍推让,不打瞌睡,手机慎用!
三、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吃零食,上班时间吸烟者罚款50元,在车位吃零食者罚款10元,注意卫生,烟头杂物等不要乱丢。
四、爱厂如爱家,要节约一针一线,节约用电用水,下班时间照明光管无关的罚款10元,电车无关的罚款50元。
五、上下班要擦车、滴油,注意生产工具的卫生清洁工作和保养,车货时应自检自查,返工产品及时处理完成。
六、上班时间不得请假,个别特殊者要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领月工资的按请假实际天数扣除工资,如未经同意离开或无故旷工的,车工每天罚款50元,领月工资的按每天工资双倍罚款。
七、上班未满两个月而自行离开的不予计算工资,辞工须经办公室同意后一个月并把工作交接清楚方可离开。
八、注意安全,夜间不要随意外出,外出超过十一点将不开门,端正品质,他人财物不可私用,未经许可,将厂方产品、用具、图片带出门外的,将以盗窃行为处置。
九、未经同意,不可私自带外人进厂,违者将予以严惩。
服装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9
一、 开店三步骤
(一) 开店第一步 基本准备
1. 开灯、开电脑。注意门口射灯或门廊灯等晚上才开启的灯白天不得开启。
2. 签到。电脑设备开启后第一时间要签到,开门负责人为最后签到者,凡在负责人签到时间之后签到
的,均属迟到。
3. 开店负责人查看当天当值员工情况是否属实,并及时予以纠正。
4. 精神状态调整。上班时保持精神饱满,收拾心情,不允许无精打采,或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岗位。
5. 仪容仪表整理。
1) 上班不得浓妆艳抹或头发凌乱,注意个人形象,不在店内穿着居家拖鞋。
2) 夏天保持身体干爽,衣服干净、整洁,注意不要发出异味、汗味或体味。
3) 不得留过长指甲,每天检查指甲是否有破损,以防勾破衣服。
6. 卫生检查。检查地面、桌面、衣架、服装道具、洗手间的卫生情况,发现脏污马上处理,擦桌子,
扫尘。
7. 工作用品的检查。检查每天工作的必备用品,如胶袋、销售小票、日报表等是否充足。
(二) 开店第二步 店长或店务长组织早会,明确目标。
1. 首先店长要以身作则,精神奕奕、笑脸迎人,除监督所有店员做好以上工作外,自身更须要保持良
好情绪和精神面貌面对与感染员工。严禁带着个人情绪和脸色面对员工,影响他人心情和情绪。
2. 检查以上基本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并作出指导和要求。
3. 根据当月目标、月度计划和业绩统计表的销售情况,检讨问题,然后对所有店员进行激励、指导与
安排。
(三) 开店第三步 商品检查与陈列
1. 检查所有商品的完好、整洁情况,发现线头马上处理;发现衣服皱褶马上熨烫平整;发现污渍和破
损马上处理或收起,并按照“商品管理办法”处理。
2. 检查陈列情况,商品摆设和悬挂是否间隔、颜色、分类明确,整齐有序;模特着装是否整齐且搭配,
模特必须3天换一次。
3. 检查其它设备、工具、道具的完好,确保不会损坏到商品与使用的方便。
4. 查看上日销售日报表或订单,对之前关于客户未跟进、未处理的事宜或问题进行了解与跟进。
二、 营业守则
1. 营业中不得随便外出,除《出勤制度》规定的正常情况外出外,均不得随便外出。
2. 销售过程
1) 无时无刻服务至上、以客为尊,耐心对待每位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
2) 不得过分夸大商品的价值,或完全歪曲商品本身性质,错误引导顾客购买。
3) 不断学习商品知识,与销售话术,有问题积极提出,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促进销售与成交率。
4) 用心地了解顾客的需求,为每位顾客做好服务、引导与介绍工作。
服装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10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 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 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 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 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 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工厂规章制度参考
第一章 总则
1. 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 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 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则。
2. 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 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 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 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 如果还无法解决, 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4. 合同期定为一年, 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 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 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 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 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 如每月 1号发工资, 而1号是休息假期, 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第二章 厂规守则
1.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 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 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 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 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 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 不得越级呈报, 但紧急或特别情况下不在此限。
4. 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 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 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 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 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 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 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 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 员工未经批准, 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 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 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 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 讲卫生, 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12. 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咭。(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 可到办公室签咭)
13. 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机械设备必须每天保养, 如果出现故障, 应立即切断电源, 请机修工来修理或
2. 主管, 不能私自乱动。
3. 保持厂内设施的整齐, 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 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4. 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5. 遵守财务制度, 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6. 遵纪守法, 文明用语, 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7. 严禁烟火, 不准在车间内抽烟: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 严禁留客住宿。
8. 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助, 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 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排下)
9. 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 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 一切责任自负。
10. 保持车台整洁, 每天开工以前必须先擦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11. 所有工序均要清楚上自己的工号。 不签工号者, 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资。 如有自行涂改, 故意制造乱飞, 将作严肃处理。 所有改飞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第三章 雇用、调动
1. 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 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 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 试用期间, 经考核, 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 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1. 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 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出处理。
2. 未满十六岁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标准。
3. 新进员工经核准雇用后, 应于接到通知后, 按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处理报到手续, 并缴验下列资料:
4-1. 人事资料卡。
4-2. 习经历证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得以民法有关规定诉讼赔偿。
5-1. 侵占或亏欠款(物)者。
5-2. 不法毁损公物者。
5-3. 擅自越权处理事务, 致工厂发生损害者。
5-4. 对本工厂负责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员工(含家属)有不法行为发生损害者。
5. 因营运需要及符合原则下, 调动员工工作时不得拒绝。
6. 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经预告, 终止劳动契约。
7-1. 歇业或转让时。
7-2. 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7-3. 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要之必要, 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7-4. 从业人员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胜任时。
1. 员工欲终止契约时, 依本规定预告本工厂, 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
1. 本厂员工在办公时间内, 未经师傅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 工作时间: 早上8:30 到12:00
中午12:00 到17:00
晚上19:00起至22:00 (加班)
3. 迟到
2-1. 上班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2-2. 上班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 领导人员有口头警告。
3. 早退
3-1.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3-2. 下班时间二十分钟以前提早下班者。
4. 请假
4-1. 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滞未办理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 第一次会有口头语警告, 再犯者会依照厂规处罚。
第五章 工资
1. 本规则所称工资, 依(劳动契约)规定办理。
2. 员工工资采取先劳动后领工资, 每月发给。
3. 本厂员工之工资发放双方议定, 但公司有权提前或顺延, 但以不超过当月为准。
4. 本厂员工之工资分为下列各项:
4-1. 本薪或底薪(视学识、经历、技术、能力及工作性质而定)。
4-2. 津贴。
4-3. 职务津贴或技术津贴(依职位或职称分别给予)。
4-4. 全勤奖: (i) 每月没有迟到或早退, 全月没请假会发给$30.-全勤奖(含公司规定加班时)。
第六章
1、①.新进员工招聘的基本条件:男女不限,籍贯不限,初中以上文化,年龄18~35周岁,诚实守信,能够吃苦耐劳。 新员工应聘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张,经面试合格后将身份证暂押于生产综合部事务科,公司安排7天的学徒期,学徒期间不计工资
②.学徒期满后,由本人填写《职工登记表》,事务科将暂押身份证办理暂住证后交还于员工本人,公司即安排其3个月的上岗操作考核期,考核期间实行计件工资制(可当面协商)。
③.新员工试用期满后,公司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特殊工种的合同期限可以延长),合同期满,双方根据意愿可以续签。
4、新员工一经录用,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统一着装,不得着奇装异服、拖鞋、背心等进入厂区,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女员工不得化浓妆;不得言语粗鲁,打架斗殴。
5、新员工一经录用,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熟练掌握两个岗位工种以上的操作技术,严格执行产品工艺文件不断提高岗位操作水平。
6、新员工一经录用,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卫生及劳动防护,不得违章操作,野蛮操作。
7、所有岗位操作工一律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计件工资制(特殊岗位除外)。新员工第一、二个月内可暂支生活费,具体事宜参照《关于员工暂支生活费的规定》。
8、所有员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故需要提出辞职申请的,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工段或车间的直接领导递交《辞职书》⑤,《辞职书》经工段及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以在批准离厂日到事务科办理资料、工具、宿舍财物⑥等移交手续及水电费清算,经事务科签批后,再按顺序到劳资统计科、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办理离厂手续。
9、员工在合同履行期间辞职的,属于违约行为,公司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规定给予相当于其1个月工资的违约处罚金⑦。员工连续无故旷工超过3天的视为自动离职,其处理方法同上。员工因故被公司辞退的,根据情况处理⑧。
10、员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紧急或意外等任何原因需要请假并暂支工资的,在获得部门领导的签批后,可将扣除一个月预留工资后的剩余工资结清,如超假3天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得批准仍未到岗者,视违约行为。
11、员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服从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内部岗位调动,自觉参加公司统一安排的劳动。如在公司非常时期故意刁难提出辞职或不服从管理,在职工中造谣声势,搞小集团,聚众闹事,罢工、怠工,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12、员工因故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所在工段或部门的直接主管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视为旷工,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按自动离厂处理。春节期间,未按规定放假时间而提前离厂或拖延返岗的,按旷工30元/天的规定处罚,连续超过3天的视为自动离职,视违约行为给予处理处罚。
13、员工请假期间没有工资。
14、员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应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公司形象,保守公司商业及技术秘密。
15、员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其表现突出,为公司做出一定贡献的,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表现恶劣,为公司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公司将给予严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