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讲座学习心得体会
专题讲座学习心得体会 篇1
我和孩子爸爸认真观看了王老师做的专题讲座:让孩子的阅读行为真正发生。看了以后很有感触和共鸣,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对高品质的阅读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我和孩子爸爸都属于研究生学历,也都喜欢阅读,在人生的过程中,曾深刻感受到阅读带给我们的欢乐和意义。如今我们都为人父母,在网络时代的诱惑下,也曾经放弃过高品质的阅读。可是随着时间推移,现在我们反而更加重新认识到高品质阅读的意义,尤其是对孩子,可以降低孩子日后的成长落差,减少孩子因家庭、经济、地域等先天因素影响而产生的差异,我和孩子爸爸也达成一致意见,要用高品质的阅读来让努力让孩子拥有一个芳香四溢的幸福人生。
2、充分体会到亲子共读是让孩子爱上阅读的方式。人都说父母是孩子的老师,每当我们带孩子去西西弗书店一起阅读或晚上睡前讲故事时,孩子发自内心的渴望便喷涌而出。孩子喜欢父母给她讲故事,从书中,她感受到快乐、希望、幸福、勇气、热情和信心。听完故事以后,孩子会谈论她的想法和感受,让父母感受到一个不一样的孩子。循序渐进,我们的孩子越来越爱阅读,爱故事,爱分享。
通过讲座,让我们更好的学习了引领孩子亲子共读的方法,也让我们更加坚定了一起和孩子亲子共读的决心,感谢幼儿园给我们这么一个好的平台一起分享。
专题讲座学习心得体会 篇2
听了两位教授对《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解读,使我受益匪浅,首先我了解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背景,对研制《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有了必要性的认识:1,规范教师专业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2,设立教师合格标准,促进教育公平。3,为职前培养,职后培训提供目标参照。4,符合国际教师教育改革发展趋势。5,小学教师录用,评价,考核,注册的依据。6,是制定《中国教师标准》的基础性文本。并对研制《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原则有了一定的认识:1,体现教育发展规律,特别是教师专业化的时代要求。2,针对性,国际视野与本土实际相结合。3,可操作性,具体可行。4,通用性,具有普遍指导意义。5,发展性与引领性。
其次,我理解了内容:一,基本理念1,学生为本。小学儿童是主动发展的,享有基本权益的个体。小学教师要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和平等权益。小学儿童具有好奇好问,天真活泼,规则意识强等鲜明特点,小学教师要尊重和遵循小学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的规律。小学教育的目标是通过学校学习生活促进小学儿童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小学教师应对小学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教育工作全面负责,坚持科学教育方法,因人施教,促进小学儿童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2,师德为先。小学教师的教育对象是身心发展迅速可塑性大,理性认识萌芽并快速发展,对成人又相对依赖的儿童,小学教育阶段也是儿童进入穿越家庭范围的社会化起始阶段,这些特点决定了他们既需要成人的精心呵护与帮助又是接受教育的黄金时期。因此,小学教育是需要高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事业,小学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富有爱心,耐心和细心,热爱儿童,为人师表,给予儿童精心的教育培养,保证儿童快乐,健康地成长。3,能力为重。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工作,小学各学科和各种教育活动都需要科学设计与合理组织。在不同的情境和条件下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小学儿童都会有不同的需求和行为表现,,小学教师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才能提供具有发展适宜性的教育策略。小学教师要主动把理论学习与教育实践相结合,不断通过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提升专业能力,形成教育智慧。4,终身学习。小学教师既是小学教育工作者,又是与小学儿童,与教育改革以及社会共同成长的学习者。小学教师要形成终生学习和持续发展的意识,了解社会变化和教育变革,了解初等教育和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不断追求新知识和吸纳新的研究成果,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提升教育智慧。
最后,学习了这些之后,留给我一些反思:主动收集分析相关信息,不断进行反思,改进教育教学工作。针对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现实需要与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专题讲座学习心得体会 篇3
20xx年4月27日,我很荣幸参加了教育局组织的“三名”教师培训,有幸听了涂焕应副局长的专题讲座《把上好每一节课作为自己从事教育事业一生的使命》,使我对教育的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我认真听课,勤记笔记,积极思考,受益匪浅。涂老师对于教育事业的热爱,对于教育规律的深入探索,对于工作的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以及他那渊博的知识、和蔼的态度、谦虚谨慎的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我一直在思考,我什么时候才能达到像涂老师那样的高度。他的见解是那么的深邃,他的想法是那样的恰到好处,他的课给我很大的启发。
一、教师要优秀,就必须注重细节。
涂老师在讲座时强调:老师要讲好每一节课,因为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就是课堂。在课堂上要注意每个细节的把握,譬如:上课板书的位置、板书所写的.内容等。今后,我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多读书、多请教,争取不让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在细节上出问题。
二、教师是主主导、学生是主体。
在课堂教学中,要准确定位教师和学生的地位,老师要充分发挥起主导作用,不能放任学生自由学习,同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不能代替学生学习,也不能进行填鸭式的满堂灌。
三、师生人格的平等。
虽然师生在学识、年龄、经验等上存在不对等,但他们的人格是对等的,所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绝不能做出有损学生人格的事情,譬如:体罚、侮辱学生。教师一定要谨言身行,别伤害他们幼小的脆弱的心灵。
四、对教育的态度要端正。
涂老师说,现在教师对教育存在着三种态度,即把教育当作事业做,就能做出成绩,是成为专家、学者型教师的必备条件;把教育当作职业来做,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还有一种把教育当作产业来做的,那就是对学生的一种犯罪,是对教育的亵渎。我一定要把事业当作自己一生的事业,认真对待学生,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对教育始终抱有一种敬畏之心。
五、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做一个合格的教师。
涂老师讲到,新时代的教师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对历史和现实能正确地看待,具有敬业精神,较强的竞争意识,善于与人合作,具有健康的心理状态和身体素质,这是对教师基本的要求,作为一名“三名”培养对象,我要多读书、多请教,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
六、教师要勤思考,勤动笔。
教师要想提高自己,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就必须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勤思考,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把自己稍纵即逝的思想火花记下来,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思想。
七、成为名师的方法。
涂老师在讲座的最后,给我们这些“三名”培养对象提出了一些成为名师的建议:要多观察,勤反思、多换位思考、多尊重学生,做到教学相长。
通过这次涂老师的讲座,给我很深的触动,让我明白了我离名师的标准还差很很远很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把这次学到的东西尽快地内化为自己的东西,运用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努力向同行学习请教,多读书、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让自己更加进一步接近名师的要求。
专题讲座学习心得体会 篇4
20__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颁布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民法典是时代标杆,我们需积极主动学习并宣传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和意义。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除此之外,民法典还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作为共产党人,我们应深刻领会民法典的内涵,履行主动学习、终生学习的职责。
民法典是时代标杆,我们应加强日常生活的普法宣传,以推进人人懂法、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实效。民法典设计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的有效实施不仅能够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更能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有序性,提升社会的和谐度。
民法典是时代标杆,我们需做党的声音的传播者,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民法典有效实施需要得到群众的认可与信任。这就离不开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这样既能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同时也是敦促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民法典,做知法、守法、信法的公民。
相信民法典的颁布必将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认可,我国依法治国的理念也将得以继承和发扬,人民生活水平也定会在民法典颁布的浪潮中稳步提升!
专题讲座学习心得体会 篇5
9月29日上午,我有幸聆听了王玲主任的“如何进行课题研究”专题讲座。我认真地听着,详细地记录笔记。王玲主任深入浅出对课题研究作了方方面面的指导讲解。听完讲座后,我感受颇深!
一、我明确了什么是“课题研究”。“课题研究就是一个以教育教学问题为指向,积聚众人智慧,产生思维火花的研究平台。”这就是王玲主任通俗易懂的解读。
二、如何让课题研究做到实用、有效,而且不会造成教师平常的教学负担呢?最好的方法就是把课题研究的内容与校本教研和日常教学工作结合起来。
三、应找准课题研究的“点“。这是王玲主任在讲座中给我印象最深,也是给我启发最大的一句话。王玲主任深入剖析我们小学的课题方案,具体的事例,一针见血地指明了撰写课题方案中存在的问题,让我们引以为鉴,少走弯路,明白了写好课题方案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写好课题方案。
四、如何做到扎实研究。在这方面,王玲主任讲了三个方面:
1、研究方法的选择。在于文献研究,叙事研究,行动研究,实验研究。
的制定与落实。工作计划分为实验计划,学期工作计划。一定按照计划进行。
3、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资料应当体现真实性,典型性,充实性,特色性。要有针对性设计符合本课题研究的相关表格。要有标准性地分类整理材料。
这次课题研究专题讲座,意义重大,为我们今后申报课题具有切实的指导意义。
专题讲座学习心得体会 篇6
20xx年4月27日,我很荣幸参加了教育局组织的“三名”教师培训,有幸听了涂焕应副局长的专题讲座《把上好每一节课作为自己从事教育事业一生的使命》,使我对教育的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我认真听课,勤记笔记,积极思考,受益匪浅。涂老师对于教育事业的'热爱,对于教育规律的深入探索,对于工作的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以及他那渊博的知识、和蔼的态度、谦虚谨慎的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我一直在思考,我什么时候才能达到像涂老师那样的高度。他的见解是那么的深邃,他的想法是那样的恰到好处,他的课给我很大的启发。
一、教师要优秀,就必须注重细节。
涂老师在讲座时强调:老师要讲好每一节课,因为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就是课堂。在课堂上要注意每个细节的把握,譬如:上课板书的位置、板书所写的内容等。今后,我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多读书、多请教,争取不让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在细节上出问题。
二、教师是主主导、学生是主体。
在课堂教学中,要准确定位教师和学生的地位,老师要充分发挥起主导作用,不能放任学生自由学习,同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不能代替学生学习,也不能进行填鸭式的满堂灌。
三、师生人格的平等。
虽然师生在学识、年龄、经验等上存在不对等,但他们的人格是对等的,所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绝不能做出有损学生人格的事情,譬如:体罚、侮辱学生。教师一定要谨言身行,别伤害他们幼小的脆弱的心灵。
四、对教育的态度要端正。
涂老师说,现在教师对教育存在着三种态度,即把教育当作事业做,就能做出成绩,是成为专家、学者型教师的必备条件;把教育当作职业来做,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还有一种把教育当作产业来做的,那就是对学生的一种犯罪,是对教育的亵渎。我一定要把事业当作自己一生的事业,认真对待学生,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对教育始终抱有一种敬畏之心。
专题讲座学习心得体会 篇7
5月21日,本人积极参加了由学校组织举行的师德师风专题讲座活动。讲座会上,王家丰、王琳晶、罗坚还有周有健校长等在会上做了讲座发言。通过这次聆听讲座活动,本人对师德的体会更加深刻了,感触颇多。
台上的同事在讲座中都提到了一个优秀的教师不仅要有一颗爱岗敬业的心,更要有一颗爱学生的心。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学校是育人工作的重要阵地,而教师则是教书育人的工程师。教师不仅要教好书,更要育好人。教师肩负的责任非常重大。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教师只有在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为人师表,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真正做好学生的灵魂工程师。我觉得教师在师德方面最重要的是要具有“爱”。意大利诗人但丁曾说过“爱是美德的种子”。确实,爱就像一片照射在冬日的阳光,使贫病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爱就像一泓出现在沙漠里的泉水,使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就像黑夜里的星光,照亮了黯淡的生命。有了“爱”的种子,就能有良好的收获。一个教师应该爱岗敬业,更要关爱学生。爱岗敬业是师德修养的出发点,关爱学生则是师德修养的灵魂。
说到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又让我想起了那些“最美乡村教师”。王金花就是这样一个好老师,她被评为“海南省最美乡村教师”。王金花工作在离海南儋州市蓝洋镇50公里远的番打小学,是民族边远山区,交通非常不便,很多人都不想在这样的环境中教书。开始时,王金花只是代课老师,工资待遇很低,但王金花在那一干就是34年。
专题讲座学习心得体会 篇8
在全社会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我们为什么要深入学习这部民法典呢?
第一,法律和实际生活习惯有一定区别。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但即便如此,当我们翻开民法典,尽管法学家们已经尽量用最直白最平实的语言去描述这些看似应该最简单不过的道理,但其中不乏很多专业术语,也有很多规定与我们生活俗成的习惯不大一致,作为民法典的尊崇者和践行者,我们要发现不同,还要深思、学好内在原理,才能更好地指导生活和工作。
第二,民法典与单行民法有本质区别。我们党于1954年、1962年、1979年、__年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在新中国成立70年后方得以编纂,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北大法学教授魏振瀛指出:“民法典可以使民法规范形成内在联系的整体。即使全部单行法都修订好了,但是不将其整合为民法典,也不是高层次的、科学的民法体系。因为民法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有其内在的联系和规律,单行法各有其相对的独立性,不能体现民法整体的内在联系和运行规律。只有民法典才能全面规范民法的基本内容,形成总则与分则结合的完整体系,体现全部民法规范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性、逻辑性和科学性。有了条理清晰的民法典,处理民事关系就能以简驭繁、事半功倍。反之,没有民法典,单行法就不好掌握,处理民事关系会事倍功半。”从这番话可以看出,民法典的系统性和深度是一般的单行法律所不能比拟的,要系统学习,强化运用,边学边用,活学活用,才能得以“小窥”民法典的巅峰。
第三,民法典从理解到适用还有较长的一段距离。习近平总书记在《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中指出,“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一部编纂了70年的法典,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去学习,去遵守,民法典的作用不仅是要描述社会,而且是要引领社会发展,1986年我国颁布的民法通则被海外学者誉为中国的“民事权利宣言”,民法典将更好地实现引领社会经济文化作用,未来也许会有迷惑、有困难,甚至有曲折,这都是可以理解的,我们要耐下心来,多加领会,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推动民法典实施,跟随民法典的脚步,与时俱进,合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专题讲座学习心得体会 篇9
8月4日,参加了市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讲座学习,市局特监科申宏伟科长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概论、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和特种设备事故警示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通过听取专题讲座,我了解了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学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知识。特别是牛育才局长及班子成员所做的重要讲话和点评,使自己深受启发,进一步强化了牢固树立 “以严监管为第一要务”理念的意识。
自己作为政策法规科的一员,在全面学习的同时,特别注意对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学习,新《条例》)的正式施行,对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升质监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有效性,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会有以下几点:
新《条例》—— 赋予新内涵 指明新方向 因此新《条例》的修改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确立了特种设备安全性与经济性相统一的新工作目标。这次条例的修改明确规定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制度。它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目标,从单纯的安全性改变为安全性与经济性的高度统一,赋予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新的科学内涵。
二是完善了特种设备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由于历史的原因,场(厂)内机动车辆没有纳入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调整范围。特种设备材料管理、锅炉水处理管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管理、无损检测管理、土锅炉查处规定以及特种设备许可工作证后监管等内容也未在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明确。这些问题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造成了较大影响。新《条例》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定职能,对上述问题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完善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调整范围和工作环节。 新《条例》还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科技创新、应急救援和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都赋予了新的内涵。
职责定位——明晰各方责任 突出企业主体
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工作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需要企业、检验技术机构、安全监察部门和地方政府明确职责定位,履行各自责任。
首先,新《条例》明确了生产、使用单位承担对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全面负责的主体责任。特种生产企业不但要保证所生产的特种设备安全质量,而且要保证其生产的特种设备能效指标满足要求。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是第一责任人。
其次,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技术把关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既承担监督检验的重任,同时又是被监督对象。为了确保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客观地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新《条例》明确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专题讲座学习心得体会 篇10
作为全国两会的重要内容,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1260条。《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后,我们耳熟能详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将废止,退出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问题,民法典作出了明确回应,如:《民法典》中对各种“人肉搜索”、非法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的特色规定有“离婚冷静期制度”、“继承人宽恕制度”、“自助行为制度”,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职场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因此,《民法典》将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