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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2024-10-20 19:41:03互联网范文大全手机版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

为进一步明确乙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落实责任制,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特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在宁波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必须全部合格;

2、不发生一起四级(含四级)以上重大责任事故;

3、不发生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媒体曝光事件;

4、未在区级及以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

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分公司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机构(质量、安全、经营、财务)等管理部门及各工程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中必须确安全管理目标、职责、奖惩等内容。责任书应分工明确,层层签定,分解落实到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分公司各部门、人员应每年考核一次项目部负责人应每半年考核1次,项目部其他人员和班组长应每月考核1次。

2、分公司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时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按照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配备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3、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检查,每月至少1次;对深基坑开挖、高大承重支模系统、起重设备装拆等重要工序和重要环节必须进行专项检查;在灾害性天气前必须进行专项检查;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部署的安全检查。对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组织复查。

4、分公司必须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工程技术负责制和与技术能力相符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施工前必须就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向班组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证。

5、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

6、培训教育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2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应做好上岗前安全培训,并根据不同岗位和季节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必须持证上岗。

7、必须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维修保养和报废制度,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的安装、拆卸,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完毕后,应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8、项目部必须采购、租赁具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9、依法进行分包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0、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和有关设备、设施处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设置封闭围挡,符合卫生标准。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1、项目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2、必须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项目部必须根据本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救援预案演练一年至少1次。

13、严格执行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事故的发生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如实报告管理部门及总公司,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工作,保护事故现场,不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14、经考核:乙方创出区标在工程的0.5元/平方,创出市标区工程1元/平方,省标化工程的2元/平方的奖励。

15、年度内乙方发生一起四级重大事故的处罚5万元,每发生一起三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处罚10万元。

16、乙方被有关部门发生不良行为记录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的处罚2万元。

三、责任书有效期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___

20__年_月_日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局面的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认真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完善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和生产事故。

3、严格执行“五同时”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程项目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DB42/535-20xx)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DB42/T553-20xx),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防护质量,做到先防护后施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评分合格率达100%。

5、项目部应按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要领导和组织施工现场定期、专项和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支持工地安全员的工作,对施工中的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措施,及时整改。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定时、定人、定措施的要求予以整改。

6、执行国家用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认真组织上岗前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积极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分包的,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防止以包代管。

7、在制定工程各项费用计划时,要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有效使用,并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台帐。

8、发生事故时,要紧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人员抢救与现场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

三、创建目标

创建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合格。

四、奖惩条件 在项目施工期间,市安全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本责任书责任目标落实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巡)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工程项目及项目经理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该工程竣工安全评价为优秀的,其项目经理承接下一个工程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减收60%,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减至1.5‰。

凡不执行本责任目标第4、5两款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每次扣除1万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为安全生产风险金基金。发生等级安全事故的,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其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将全部扣除,转为安全生产风险金基金。施工期间未发生等级安全事故,且每一施工阶段安全核验达到合格标准,工程竣工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如数返还。

XX市建筑行业安全监察站 项目部名称:

负责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3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在项目织施工中应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现场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杜绝违规违章作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长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本项目部与进入现场施工的从业人员签订如下安全责任:

一、从业人员在施工现场作业时应严格按《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全交底操作,本人如出现违规违章操作,除接受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的管理和处罚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从业人员有违规违章行为时,项目部依括程序文件给予责任人10—1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并责令现场纠正。

2、从业人员有违规违章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时,应依据责任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损失,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二、进入施工现场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保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三、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安全隐患危险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四、多次发生违规违章作业或不服从安全管理的从业人员,应无条件清退出场,停止劳务作业。

五、严禁酒后施工作业。从业人员凡在酒后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现场施工的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并能适应现场作业的安全需要,如身体有严重疾病或身体不适状况,应停止作业退出现场施工。

七、参与施工的分包方或劳务队负责人应抓好所属人员的安全生产,对所属人员的违规违章作业应承担连带责任和经济损失。有经济分包合同的分承包方应对分包的范围、人员承担安全责任。

八、非现场人员,不准进入现场。现场从业人员不准携带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留宿。

九、从业人员在施工中及时报告安全隐患或检举他人违规违章作业的,给予5—50元的奖励,在安全事故中抢救有功或施工中果断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当事人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十、本项目施工的从业人员,如在施工现场以外(以施工现场大门为界)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其它纠纷由当事人全部承担,本项目部概不负责(因工作需要项目部负责人安排外)

从业人员签字:

工 程 名 称: 项目负责人签字:

20xx年月日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4

我做汽车站的一名员工,为了在以后的工作中履行好职责和义务,自愿接受车站、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员工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车站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作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将车辆借予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开车时不打手机、看信息。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日常工作中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6、自觉接受车站、部门、班组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7、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8、树立高度的责任心,确保安全生产,认真做好与各方沟通和服务工作,搞好双方关系,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为车站的发展和效益尽心尽责,努力工作热情服务。对待工作要热情、礼貌。与别人对话客气、和蔼,不说粗话,不说脏话。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熟悉岗位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技能,知道岗位存在的危险性,发生危险能采取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

8、积极参加车站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场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如在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造成其它工作的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并接受公司处罚和承担相应后果。

承 诺 人:

承 诺 时 间:年 月 日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5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乡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安全事故,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1、施工方承建的项目,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和县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3、项目负责人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负责人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积极开展救援措施。

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报乡人民政府备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市和县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令法规。

乡政府印章: 施工单位印章:

乡政府法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6

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工厂与各聘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责任双方

甲方: 乙方:

二、责任目标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作业,指标如下。

1.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件。

2.不发生因工死亡、重伤。;

3.不发生火灾、爆炸、职业病等事故。

4.不发生危化品泄漏、急性中毒事故。

5.不发生负主责以上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督促乙方遵章守纪、按章操作,强化现场安全防护工作。乙方若有违反,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2.对新聘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所在部门、班组、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才准其独立操作。

3.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使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教育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5.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服从工厂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2.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不受安全教育就上岗作业。

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厂。

4.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厂。

五、奖罚办法

1.乙方在工作中凡因个人违章行为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除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外,应承担伤者医疗费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视情节给予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解除。

2.乙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小的事故,将视情节承担经济赔偿

3.乙方因违反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而造成工厂设备、财产的重大损失,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4.乙方恶意破坏工厂设备、财产的个人,工厂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六、其他

1.对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能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才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安全责任书的一律不得上岗,一旦发生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个人承担。

2.本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7

一、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经常督促、检查领导班子的工作,搞好内部的协调和团结。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纳入安全工作,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3.负责组织制定矿井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规划、重点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矿井安全状况。负责组织每月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6.根据矿实际,制定、实施矿井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做好安全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高矿井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保用品及时供应,保证安全投入有效实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7.负责制定和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计划”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和反风演习,搞好“雨季三防”和“冬季三防”工作,确保矿井有足够的抗灾能力。

8.认真听取党委及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意见,支持工会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网络,尊重和支持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益,依靠职工群众抓好安全生产。

9.负责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考核,坚决制止“三违”,对违规人员要及时给予教育,对事故责任者追查处理。

10.按有关规定,健全安全检查机构,建立健全各级群众安全组织,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配齐合格的安监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并负责督促检查其工作。

11.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及时赶到现场,亲自组织和参加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正确指挥、防止灾害扩大并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事故。

12.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执行代表大会决议时,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自觉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13.负责建立健全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对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学习传达、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指示和决定,把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监督保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要求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全公司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法规和遵章守纪的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对矿井安全生产负有教育责任。

3.负责定期主持召开党委的安全会议和临时召开的研究重大安全问题的会议,并督促有关决议的执行。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4.负责对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参加并协助总经理进行事故的抢救和事故分析处理及善后工作。支持纪委对事故处理结果的执法检查。

6.参加矿安全生产办公会,经常深入井下,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抓好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问题集中单位的治理整顿,坚决制止“三违”。

7.充分发挥纪检、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支部范围无“三违”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8.落实党管安全职责,抓好全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履职情况。

9.不断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抓好典型引路和示范工作,分析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10.检查考核副职和基层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督促其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对主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和督促分管单位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措计划、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参加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矿长落实兑现。

3.负责全面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投入。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对重大问题边处理边向矿长汇报,并参与研究解决。

5.协助总经理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组织、参加每旬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有关单位限期解决。

6.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了解现场安全工作现状,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制止“三违”。抓好分管单位的业务保安、工程质量、设备管理和文明生产工作。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

7.对分管单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责任者,会同安监部门追查处理。

8.参加矿井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审查和编制,并组织落实。

9.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各类问题的整改进行安排与落实;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重大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措施,并有权调集全矿各方面的力量强行处理。

10.协助总经理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到现场,按照总经理指令组织事故抢险和恢复生产工作,努力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协助总经理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11.主动向总经理请示、汇报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或加强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直接领导责任。

2.参加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制定,负责检查分管单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业务保安贯彻执行情况。

3.按时参加公司办公会议,主持分管单位的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妥善解决。负责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设备资金的落实和安全技措工程设备、材料供应。

4.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素质。

5.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到现场,按照总经理指令组织事故抢救,并参与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追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6.经常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不断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

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措计划、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参加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总经理落实兑现。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会同有关单位解决。对重大问题边解决边向总经理汇报,并参与研究解决。

4.按时参加公司安全办公会,主持召开“冬季三防”“雨季三防”等机电专业会议,主持机电事故的分析处理,具体组织、参加每旬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解决。

5.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了解现场安全工作现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制止“三违”,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不安全隐患。抓好分管单位的业务保安、工程质量、设备管理和文明生产工作。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保证安全运转。

6.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到现场,按照总经理指令组织事故抢险和恢复生产的工作。协助总经理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对分管单位的违章、违纪事故责任者会同安监部门追查处理。

7.负责分管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健全分管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后勤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指令,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分管单位规章制度,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冬季三防”“雨季三防”等专业会议。

3.负责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装备资金的落实和“安技措”工程设备、材料的供应。

4.负责抓好分管单位的业务保安工作和地面环境卫生工作。

5.负责组织检查地面的消防、防洪、防火、工业民用建筑和采空区塌陷范围内的建筑物、铁路、公路、桥梁和居民点等安全情况,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报请矿长研究决定后,认真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6.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到现场,按照总经理指令,参加事故抢险和恢复生产的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分管单位发生事故,要会同安监部门追查处理。

7.负责分管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不断建立健全分管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和“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督促副总工程师和技术业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检查其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编制全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协助实施。负责审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切实把住安全技术关,并认真督促检查规程和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召开安全技术例会,经常分析掌握矿井自然灾害状况和生产系统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采取防范措施,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协助总经理组织每年至少一次的矿井救灾演习和反风演习。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技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对于重大安全问题边处理边向总经理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

6.负责研究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制定矿井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顶板管理、防治水、地质测量等方面的事故防治技术措施,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审阅通风、瓦斯日报。

7.负责组织矿井重大隐患的排查工作,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了解现场安全技术现状,检查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和分管部门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坚决制止“三违”。

8.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总经理进行抢救指挥,抢救措施制定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定落实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负责指导矿山兼职救护队的技术工作。

9.负责推广应用安全新技术、新设备,完善监测手段,增强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能力和矿井抗灾能力。

10.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会议和重大事故的追查处理。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负责组织“一通三防”检查,对瓦斯、煤尘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组织或参与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11.主动向矿长请示、汇报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或加强安全技术工作的建议的措施,及时向各副矿长通报重要技术情况。

12.负责分管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健全分管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3.负责开展全公司危险源辨识工作,对本公司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并对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准确把握矿井生产系统中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提高矿井预控风险的能力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代表上级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部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令和规程负有监督检查责任。检查、督促、支持各级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全矿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或指定专人参加矿井工程项目、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方面规程、措施的审查。

3.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检查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险情有权停止作业,限期解决。掌握全矿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

4.监督检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安监部门定期分析安全动态、事故原因,分析各生产系统的安全情况,对薄弱环节加强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

5.参与本公司安全重大决策,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对矿井不安全问题及时向公司或上级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参加矿每月、旬的安全大检查和各种安全活动,并积极提出开展安全活动的意见。

6.对死亡、重伤和其他重大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参与对事故的调查、追查、分析和处理。

7.按上级规定,督促配齐各类安全检查人员,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参与职工的教育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并实施监督。

8.坚持和善于依靠群众,搞好群众监督检查,做到专管和群管相结合,重视和支持群众安全工作。

9.督促检查矿井的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生产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采、掘安全技术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技术政策、《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3.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参加编制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协助检查落实。

4.负责审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分管范围内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并督促检查落实。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会同有关单位解决,对重点问题,边处理边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并参加研究决定。

6.负责推广、应用采、掘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7.参加安全办公会,组织和参加旬、月质量验收,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

8.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按照总经理指令,参加抢险救灾和抢救措施的制定,参加采、掘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和事故追查处理工作。

9.负责采、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不断建立健全采煤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负责开展采、掘系统危险源辨识工作,准确把握回采、掘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提高矿井预控风险的能力。

11.负责采、掘安全技术培训,完成总经理、总工程师交办的安全工作。

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机电安全技术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机电技术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3.参加制定和审查机电安装工程技术规程和有关机电方面的安

全技术措施,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深入现场检查机电设备完好状态、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机电安装工程质量、分管范围内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

5.组织编制机电方面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协助检查、落实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参加重大事故抢险和恢复生产技术工作。参加机电事故抢救、调查分析和处理。

7.负责对机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不断建立健全机电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负责开展机电系统危险源辨识工作,准确把握机电系统中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提高矿井预控风险的能力。

9.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和安全质量大检查,完成总经理、总工程师安排的其他各项安全工作。

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矿井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等方面安全技术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3.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可靠;参加矿井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参加制定避灾路线,协助矿长、总工程师落实兑现。

4.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一通三防”工程设计、“一通三防”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查通风、瓦斯日报。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问题向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

6.积极推广通风安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不断提高矿井“一通三防”的现代化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7.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积极做好通风动态达标工作。

8.组织编制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井下煤层自燃发火的预防和检测,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和防灭火措施。

9.搞好通风技术业务指导工作,提高通风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分析解决现场问题的能力。

10.负责“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不断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1.负责开展“一通三防”系统危险源辨识工作,准确把握“一通三防”中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提高矿井预控风险的能力。

12.参加事故抢救和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处理和现场恢复生产的组织指挥工作,完成总经理、总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各项安全工作。 安监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有关各项规定。

3.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监督落实。

4.检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督促检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6.督促推广使用新技术、新仪器,强化安全管理、安全检测手段,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装备水平。

7.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及有关安全工作的其他会议。

8.参加事故抢救和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处理,督促现场恢复生产中落实整改存在的问题。

9.检查安全技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8

甲方(班组): 乙方(职工):

为了更好地搞好工程建设,理顺施工班组和下属职工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班组与职工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班前必须进行上岗安全交底、上岗检查、上岗启示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一讲评”安全活动,并有考核措施和记录。

二、甲方应经常组织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三、甲方应对本工地所需的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和提供,否则,乙方有权提出抗议并停工。

四、乙方应有组织地进行安全作业,遵守安全生产。 五、乙方在从事生产任务时,应认真地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正确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违规操作。

六、乙方在上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甲方负责人。

七、凡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在市级以上检查中受表扬者,班组职工每次每人奖励500元;凡在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中受批评的班组职工每次每人处罚200元。

八、凡是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故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 乙方: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9

一、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3、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协助总经理工作,为总经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

6、定期、不定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7、参与各类事件、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8、 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危害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9、监管生产部门的一切运作;

10、执行总经理赋予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目标:

1、所分管的部门无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2、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达90%。

3、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

三、奖惩办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可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3、对未达标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0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凡在莫乎尔牧场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莫乎尔牧场管理委员会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蔽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萨尔布拉克镇安监办 乙方: (签章)

(签章)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