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运输货物出口协议书
飞机运输货物出口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详细地址: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乙方详细地址: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甲方
第一条甲方负责与项目部签订。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方发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资金甲方在乙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期间。
负责资金的集拢,确保乙方在运输货物或原材料的正常进行。
乙方:
第一条运输要求运输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运输没有统一规定运输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运输。
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则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运输货物质量要求乙方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必须严把质量关。如有忽略或别的因素,造成质量的问题。
导致甲方的损失或与其他客户产生的经济纠纷必须由乙方自己承担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条货物或原材料的供应乙方必须对货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货源。
以却保供应建设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应期间,发生间断或停止或缺少货源等因素。
造成甲方的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第四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输送到目的地。
货物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必须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发生争议时由两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两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实施:
①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凭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双方配合协商书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生效力,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④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飞机运输货物出口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公路货物运输条例》有关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运输起、止地点:由__________至 。
二,货物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
三,货物运输时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四,费用标准及运输结算方式
1、本次运输费元,大写:__________
2、结算时间,货物运达目的地凭交货通知单,用户签字盖章后30天内返回甲方,甲方见单一次性结算运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运输规定。
2、甲方向乙方提供明确的货物名称、货物类型等货物信息。
3、按甲方要求承运货物时,乙方应准确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不得拖延。
4、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运输到达用户地点,拖延未到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有争议无法协商时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协商解决的办法,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飞机运输货物出口协议书 篇3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
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 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 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 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 接收货物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 对货物的要求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 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一) 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签约地:
甲方: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