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消防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下城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市、区政府相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消防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为加强和规范泰山区发改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实现发改委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我局应对火灾的能力。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泰山区发改局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制定预案的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的消防法规、我局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泰山区发改局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由泰山区发改局分管领导同志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职责:指挥协调机关全体人员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五、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1、报警:泰山区发改局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委办公室和机关事务管理局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2、接警:办公室接警后,应立即向委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通知机关各科室和全体人员启动应急预案。
3、处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科室人员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4、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5、火灾扑灭后,由办公室、保安室协助公安消防部门:
(一)保护火灾现场;
(二)查明火灾原因;
(三)调查火灾损失。
六、责任追究
各科室要负责查找所属科室的火灾隐患,办公室要加强楼道会议室等公共区域的火灾防范,安装各类消防警示标牌,使火灾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对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科室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泰山区发改局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