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装修施工合同书
店面装修施工合同书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即由其提供的设计资料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电气施工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有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2、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
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
4、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机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4、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质量要求: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甲方提供图纸要求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
五、 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1、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实际项目计算。
2、 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六、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更好体现装饰效果,合理利用资源,如遇材料变更,施工工艺变更等事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甲方的认可。可对相应装饰预算总金额进行浮动,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八、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曾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2、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失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九、关于质量和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 年,终身维护。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十、 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或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增加并抬高单价,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功的条件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乙方应该赔偿甲方30%的违约金作为甲方另找装饰公司的损失,而已经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按装饰预算单价支付给乙方。除此类原因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止合同,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退回已经预付的所有款项。 而战争及自然灾害的因素、法律、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除外。本协议未完善之外、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本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置。
3、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
4、本工程有部分材料为甲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内,但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如因甲方拖欠此类材料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
5、工程期间,装饰押金为甲方支付,办理出入证等工程所使用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本协议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电话(或手机): 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店面装修施工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店面装修施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综述
1.工程名称:_____店面的装修施工。
2.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总款:___________________。
4.报价明细:详见附件1,附件略。
5.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6.施工内容
(1)丙方服务中心前厅部分的整体设计,装修,家具提供及装配
(2)丙方服务中心店外门头的更换
7.施工准备
为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丙方需向乙方提供以下信息或文件,并提供必要的施工协助。
(1)前厅部分带室内标高的详细平面尺寸图(包括柱体、暖气等);
(2)带有详细尺寸的墙面立面图;
(3)前厅部分的详细外立面尺寸图;
(4)外立面立体门头尺寸图;
(5)外立面市容、工商相关审批文件;
(6)消防部门相关审批开工文件;
(7)当地物业相关审批文件。
8.涉及相关政府或当地物业报批所产生的费用由丙方负责,乙方需配合丙方,提供相应的施工报批图纸。在开工之前有关物业收取的装修管理费用及押金由丙方承担。
9.施工手续准备完备,方可开工,因审批手续不全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
第二条 方案报批
1.乙方施工方案应首先报请甲方服务渠道伙伴管理部门认可,并得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方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2.由甲、乙双方共同审定施工设计方案,最终方案由甲方签字认可。工程开工时间依据具体的施工项目而定,相关开工报批手续需在开工之前准备齐备。
3.乙方应根据甲方及当地物业方要求,并按国家和项目所在当地有关工程规范要求,组织工程设计和施工。因设计不合理或施工组织不当造成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或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4.进场前提供文件。
乙方在现场施工前应提交甲方服务渠道伙伴管理部门以下文件:
(1)建筑平面布置图;
(2)平面家具布置图;
(3)主要立面效果图;
(4)特殊项目改造说明;
(5)装修施工进度表;
(6)施工人员名单及施工负责人。
第三条 环境与财产保护
1.施工中,乙方有责任保护丙方服务中心内所有资产的完整及施工区域的卫生与环境,应对施工过程中对所经过的道路和周边设施实施保护,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噪声,污染及其它可能对环境的损坏,对因一方原因造成的事实发生的财产损坏应予赔偿。
2.乙方应对本公司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完全负责,乙方现场施工人员遵从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方政府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例。因装修改造工程发生的伤亡及灾难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3.当地物业方提供的消防,空调和水暖设备,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在施工中擅自改动或破坏。
第四条 施工周期、时间
施工周期由具体项目而定,施工时间安排应服从甲方及所在地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_
第五条 工程质量控制
1.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全部装修材料的样板、产地及品名,并出具相关的材料安全检测报告。
2.工程应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同时,乙方应定期就工程进展与甲方负责人保持沟通。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实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与规程。
第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
1.项目实施过程中,丙方可就乙方的施工质量或其它问题向甲方反映,并与甲方保持及时沟通。
2.项目结束后,丙方须根据甲方的标准项目验收报告填写相应的验收结果。
第七条 工程更改
1.现场施工中发现问题需要更改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工程更改报告。甲,乙,丙三方应在达成书面合同后,一并做为工程竣工的相关文件归档。
2.由甲方提出更改而造成的工程量变动,涉及超出原预算部分的费用在与乙,丙双方达成一致后,另签合同做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八条 责任承担
1.乙方应为保证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签署本合同并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采取包括起诉,应诉,上诉以及申诉在内的一切措施保护丙方的利益,以便丙方免于因其购买乙方服务而引起的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赔偿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3.乙方应按照国家税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其相应的税务义务,乙方所涉及的所有税负,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4.在本合同签署后或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发现乙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或不具备声明及保证的资格,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而不构成违约。在合同解除后,甲,丙双方仍保留要求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
第九条 竣工文件
施工结束后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全套竣工图纸及文件:
1.建筑平面布置图(竣工图)。
2.平面家具布置图(竣工图)。
3.主要立面效果图(竣工图)。
4.特殊项目改造图(竣工图)。
5.装修材料变更说明及材料合格检测报告。
第十条 工程施工款与结算
1.对于工程造价中工程施工款总额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在合同签定后_____个工作日内,丙方付工程施工款____%做为首期付款。
2.工程完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竣工图纸及相关文件;并接受甲,丙双方的共同验收,甲方会在接到工程竣工通知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派人前往。甲、丙双方共同验收通过,由丙方在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施工款的____%。
第十一条 保修
1.从工程验收合格当日起算,乙方承担____年的免费保修期。
2.保修期间,乙方接到丙方通知_天之内,需即派人员前往处理。
3.因丙方原因所造成的装修损坏,发生的修缮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
1.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要求,在甲方通知__天内不予答复或提出施工补救方案,甲方有权另请第三方专业公司予以维修,并通知丙方从乙方工程施工款余款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2.工程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完工,乙方应交付滞纳金,每日按工程施工款总额的____%计扣除,丙方可于未付清的工程施工价款内进行扣除。
3.乙方如因未达到与甲方约定或法定质量标准而未通过甲、丙双方的任何验收,应及时重做。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若得甲方书面同意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以致造成工期延误,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不视为逾期完成。
5.若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没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价款的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店面装修施工合同书 篇3
室内定制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_______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例如业主使用过程中自身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等),但是经由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双方协商由责任方承担,但费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场综合水平标准。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四.保修要求条款: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确定)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罚款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按以上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施工。
10.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即每2个月内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回访时要制定填写《工程回访登记表》(表格参考下表),填写完毕后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施工单位若没有按以上要求进行回访,则一次罚款¥1000元。
11、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维修记录表》,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五.建立快速反应的联络保证措施:
1、在业主入伙交楼验收及入伙后的维修高峰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并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验收交楼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设立维修办公室联络专线,维修联络专线必须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对反馈的维修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维修负责人,确保快速安排维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换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及物业并征得甲方、物业同意,在安排好相关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员之后方可更换。
以上规定内容中,施工单位违反任何一点规定,甲方每次将处以¥500-20__元的罚款。
维修期间若维修负责人对该项工作不称职,维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业、业主满意,甲方有权要求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更合适的负责人,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若施工单位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态度与方式,甲方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必须在一周内更换合适负责人。
维修总负责人:联系方式:
2、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维修服务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否则将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
3.维修总负责人必须在维修工作开始前2个月确定。
六.维修人员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及处罚措施
1、乙方人员维修时出入小区时需佩戴管理处签发的出入证或经管理处确认。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2、乙方人员入户维修前,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内。违反一次处罚¥500元。
3、乙方人员入户维修时,须着工服穿鞋套,在返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必要时使用地垫,若因作业不善造成设施、装修、家具的损坏须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处每次每项¥500元的处罚。
4、乙方人员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在非施工作业区域内走动;不得大声喧哗、翻看报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拿东西、抽烟或无故逗留等。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500元。
5、乙方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处规定及时归还。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6、乙方在离开维修现场或在空置房返修完毕后,须及时将返修现场清理干净,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严禁将空置房作为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处一项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7、甲方对乙方现场人员有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时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场并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完成修缮工作,同时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参加的会议,乙方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参加。未能准时出席或未征得甲方同意缺席的,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00元。
七.其他奖惩制度:
1、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根据施工单位的维修服务质量情况(从维修质量、速度、服务配合、客户评价等方面体现),结合《工程回访登记表》及《工程维修记录表》体现的综合维修质量、业主评价等方面情况,返修工作满意度总体在90%以上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奖金;对于综合评价差,业主对维修工作出现过2次以上合理投诉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罚款。
2、交付期间由业主提出的有效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每条扣款¥50元,出现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单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负责人,必须组织足够数量的返修工人,报甲方返修办备案,并保证返修办对返修人员的优先使用权。各单位须按照甲方要求人数派驻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罚款¥200元,累计超过10个工日通报批评。各单位如需将派驻的返修管理人员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减少人数,必须先征得返修办同意后方可进行。
4、各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返修人员的管理,因返修人员不服从返修办及物业的管理造成业主及甲方的损失由各施工单位承担。返修办将视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并现场开具《施工单位人员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由甲方、物业维修部每2星期评出5佳返修人员,5佳人员先由各施工单位维修办推荐,甲方、物业维修部依据该工人维修记录、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质量,对满意度较高的人员进行奖励。每人每次¥100元现金奖励,并建议各单位将该员工作为后续保修人员留用,同时满意度较差的人员不得从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除维修总负责人外,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各班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处办理管理人员证件,可以穿便装,返修办依据管理人员所管辖人员的总体返修满意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奖励。1个月评定一次,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次奖励¥500元;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必须更换该管理人员。
7、日常保修期间每月评出返修5佳人员,5佳人员评定依据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分。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间各单位必须指定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评定,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
(注:所有罚款与奖励均由甲方或物业发出《罚款通知单》、《奖励通知单》
八.本维修协议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与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