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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

2024-11-07 13:11:05互联网范文大全手机版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 篇1

一、严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会用水、电及压缩空气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环保规定》以及其它相关,服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二、施工前应按照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登记备案、施工图纸报审等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须确定一名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展台结构务必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弹力布和针棉织品做装饰材料。

五、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柱子、二楼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

六、馆内搭建二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以及搭建馆外展台时须带给展台细部结构图并加盖有相关资质设计院审核章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思考展台的安全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七、搭建二层展台务必设置年检合格的灭火器。

八、展台结构不准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搭建地台务必于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伤害。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整体地台及堆放各种货物,防火卷帘门所处的展馆立柱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挡,保证防火卷帘门升降畅通。

九、特装展台不得超过限定高度。

1号馆:一层限高4.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3.6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4米;

二、三层限高3.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3.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2.7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3.2米;

2—5号馆:二层檐下限高2.8米,中心区域限高6米,二层限高3米;

6、7号馆:限高6米,侧门入口两旁展馆立柱十字斜拉撑下方限高4.5米;

8号馆:限高6米,A、B馆入口前厅及檐下限高3.5米,馆内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米;

9、10号馆:限高6米。

室外展台:限高4.5米。

十、室外搭建的展台要做好防风措施,确保展台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以及局部稳定性。

十一、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务必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务必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务必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

十二、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要贴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会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时应贴合国家环保要求。

十三、馆内严禁吸烟。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

十四、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十五、展台施工人员应佩戴证件进场施工,严禁证件不符和倒证现象的发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持上岗证施工。

十六、严禁使用霓虹灯作为展台装饰照明。照明灯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北京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电器连接安装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线,连接端子务必完全封闭不行裸露并加盖绝缘盒。Www.WENAnDAQuAN.CoM

十七、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带给的24小时供电,不能作为不间断电源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不得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室外安装灯具、插座、配电盘等应选用防雨型,室外用电设备应有可靠防雨措施。

十九、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撤馆时,施工单位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馆并清运干净,严禁堆放在展位或展览中心院内。

二十一、施工办公室保留对特殊状况实行个性限制的权利。施工办管理人员有权进入展台进行检查。

施工单位在进馆施工、撤馆以及运输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及场馆建筑物设施损坏等一切安全职责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职责,并承担由此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造成的所有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本人已仔细阅读此展台施工安全职责书,并保证严格遵守此规定。

公司名称: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X年XX月XX日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 篇2

甲方: 村(居)委会

乙方: (建房农户)

丙方: (施工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农房建筑质量和施工人身安全,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负责本行政村农村建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和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二、丙方必须持有《建筑工匠职业资格证书》,乙方和丙方必须严格按建房审批内容和有资质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并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

三、乙方和丙方不得以雇工和帮工的形式,让未成年人和年老体弱、体病、体残者参与房屋拆除和建造等工作。

四、在建房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特别是一层以上施工作业时,须有防护网、脚手架等配套设施,施工用脚手架和升降机时必须按建筑规范要求设立操作,涉及人、畜、车通行地段必须安装安全防护网;如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严禁一切施工,并做好加固和保护措施。

五、施工用电时必须请供电部门专业电工安装接线并做到安全操作,提倡用电三级保护。

六、不准在人行道路、公路、机耕道上堆放建筑材料或挖坑,设置石灰水池等必须设立防护设施。

七、施工人员一律佩戴好安全帽。

八、甲方对乙方和丙方在建房过程中对违规和违章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上报镇国土资源所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对不听劝阻置之不理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各农户、工匠在施工前必须认真阅读学习,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乙方和丙方因不听制止或不严格遵守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监督单位:

20_年 月 日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 篇3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并确定 (施工单位及具体责任人) 为该施工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门(或单位)负责。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行业行规,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建设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方防火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必须认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必须在建设单位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三、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可燃物;动火结束,必须认真检查,彻底熄灭遗留火种。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要存入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可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

五、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等疏散通道。

九、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对内

十、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同时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监督。

十一、发生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十二、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离开现场为止。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 篇4

为确保XX大厦室外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施工责任人: 郑重承诺,将依照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一、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按装饰工程现场总包的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防范,服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检查监督。

二、承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记录,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公司安全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管。

三、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施工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施工人员和公司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完全负责,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关。

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承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并接受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监管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

七、本是施工安全监管的有效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承诺方如有违反,按以上意见处理。

八、 安全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书的条款执行。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份,施工责任人一份)

施工责任人: 身份证号: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电 话: 电 话: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 篇5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管,规范建筑施工单位安全行为,遏制重、特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及落实:

1、建筑施工的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必须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完善所有建设手续;

2、施工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3、施工方需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4、施工人员施工时一律佩戴安全帽,没有佩戴安全帽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场地;

5、施工方不得二次承包或转承包;

6、施工单位或个人需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7、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志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并保证所有器材合格或在保质期内,施工区域应严格落实安全设备,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的安全;

8、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严禁无证作业;

9、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牢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重要指标控制:

1、杜绝重特大事故,因工死亡人数为“零”;

2、重伤率控制在0.03%以内;

3、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4、中毒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

5、无火灾、电伤事故发生;

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

三、事故处理:

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和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程序及时、如实报告;杜绝瞒报、迟报现象。对于情况严重的,将由上级安监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并进行相关处罚。

监管单位:

责任主体:

二0_年三月 日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 篇6

为加强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甲方委托乙方对向阳路以北、潍徐南路以南环城河东侧的28户二层房屋(具体位置由甲方指定)进行拆除,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房屋拆除安全施工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2、应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完善紧急救援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做到“组织有保证,任务有要求,工作有检查,预防有措施”。

3、明确房屋拆除安全生产职责,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消防设施,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临时设施、机具设备、堆放建筑材料,保证出入口及场内通畅、整洁。

4、拆除房屋或构筑物前,应先截断电源、关闭天然气,拆除楼房应当搭设防护架、设立防护网,施工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挂设保险绳,应有效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和震动,按有关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处置建筑渣土和各种废物。

5、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高空抛撒废料;将有毒有害废物作土方回填;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道;无符合规定装置而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在应拆除建筑物内办公、生活或非作业性滞留;其它应当禁止的行为。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经费保障、完工日期等整改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的时间上交安全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材料,并向甲方报送整改情况。

7、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绝人员伤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责任及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 篇7

施工队安全职责书

甲方:

乙方:职责人:

为加强甲方公司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甲方委托乙方对客运站提升改造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施工。为进一步明确乙方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特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职责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细则如下:

一、管理项目名称:乡城县汽车客运站提升改造信息化建设工程

二、甲方职责:

1、开工前向乙方负责人就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传达、学习甲方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要求。

2、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作业及危及安全行为进行纠正、制止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3、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乙方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三、乙方职责:

1、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要求并结合甲方相应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工作学习,及时研究和处理安全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乙方即为安全职责人,是施工现场安全的第一职责人。

3、开工前务必认真审阅并签属《《安全管理职责书》》,加强安全管理和督导检查,保障安全施工;组织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传达、学习甲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4、施工期间所需各种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所有施工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和安排。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和人员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全部职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职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造成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影响等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如因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甲方或建设方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职责。

6、乙方务必理解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乙方负责人为《安全施工第一职责人》,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务必及时整改。

7、乙方务必全面落实安全职责制,建立和完善第一职责人为核心负责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坚决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8、乙方务必保证施工人员为乙方正式员工,并保证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国家要求的相关社会保险,若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一切由乙方负全部职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职责。

四、乙方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招用在逃及有犯罪嫌疑人员,所有施工人员务必持有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信(相关证件复印后交甲方留存)。

2、乙方人员要加强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发生打架斗殴及盗窃现象;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如发生该条现象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50元-1000元)。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务必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及特殊作业者,务必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有相应防护措施,严禁无证操作。

4、乙方要认真配合甲方安全施工检查,加强安全意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行专项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和工作场地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5、乙方配备或指定为现场专职安全负责人,动火动电施工作业时乙方务必有安全负责人现场监督。

6、乙方施工现场凡是涉及动火动电施工务必到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作业过程中务必要有相应预防措施

7、乙方要重点加强对危险性大的岗位的安全施工保障工作;加大对各类隐患的检查、整改工作,切实消除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8、乙方施工人员在申购现场不得酒后作业,违者以5000元起/次进行处罚,如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相关职责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安全管理职责:

1、若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时因违章作业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职责。

2、若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职责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

3、乙方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产、礼貌施工。乙方在安全施工工作中,无失职或渎职行为。因监督、检查、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刑事职责和经济职责。

4、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损害、伤亡,以及对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侵害的行为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向甲方主张费用的,甲方有权在尚未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优先扣除上述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本职责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份。本职责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职责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 篇8

一、严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会用水、电及压缩空气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环保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二、施工前应按照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登记备案、施工图纸报审等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须确定一名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弹力布和针棉织品做装饰材料。

五、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柱子、二楼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

六、馆内搭建二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以及搭建馆外展台时须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并加盖有相关资质设计院审核章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七、搭建二层展台必须设置年检合格的灭火器。

八、展台结构不准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搭建地台必须于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伤害。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整体地台及堆放各种货物,防火卷帘门所处的展馆立柱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挡,保证防火卷帘门升降畅通。

九、特装展台不得超过限定高度。

1号馆:一层限高4.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3.6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4米;

二、三层限高3.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3.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2.7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3.2米;

2—5号馆:二层檐下限高2.8米,中心区域限高6米,二层限高3米;

6、7号馆:限高6米,侧门入口两旁展馆立柱十字斜拉撑下方限高4.5米;

8号馆:限高6米,a、b馆入口前厅及檐下限高3.5米,馆内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米;

9、10号馆:限高6米。

室外展台:限高4.5米。

十、室外搭建的展台要做好防风措施,确保展台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以及局部稳定性。

十一、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

十二、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会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时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十三、馆内严禁吸烟。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

十四、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十五、展台施工人员应佩戴证件进场施工,严禁证件不符和倒证现象的发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持上岗证施工。

十六、严禁使用霓虹灯作为展台装饰照明。照明灯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北京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电器连接安装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线,连接端子必须完全封闭不行裸露并加盖绝缘盒。

十七、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提供的24小时供电,不能作为不间断电源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不得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室外安装灯具、插座、配电盘等应选用防雨型,室外用电设备应有可靠防雨措施。

十九、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撤馆时,施工单位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馆并清运干净,严禁堆放在展位或展览中心院内。

二十一、施工办公室保留对特殊情况实行特别限制的权利。施工办管理人员有权进入展台进行检查。

施工单位在进馆施工、撤馆以及运输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及场馆建筑物设施损坏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造成的所有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本人已仔细阅读此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并保证严格遵守此规定。

公司名称: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 篇9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生产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安全工作必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项 施工爆破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第一条 施工班组在爆破作业时,必须持有经所辖区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发放的作业证,严禁无证爆破作业。有证跨地区或有证过期作业现象,均视为无证违章作业,工地技术员或安全员将视其情节令其整顿或停止施工,对施工班组将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二条 爆破作业人员领取爆破物品时,必须出示所辖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否则项目部将拒绝发放火工材料。爆破作业人员和打眼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私藏、转借、倒卖爆破物品,如有违者将处以重罚,并交公安机关处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上班时间禁止喝酒。

第三条 在施工爆破中,必须按规定的放炮时间进行爆破,做到“三统一”(统一放炮时间、统一信号、统一指挥)、“四固定”(固定装炮人员、固定点炮人员、固定安全警戒人员、固定放炮时间)。

第四条 在有车辆、行人随行的路段放炮作业,放炮前警戒人员须配戴臂章,手持红绿旗,设置安全木马及标志。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第五条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施工队伍应提供爆破作业人员名单及其作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由项目部技安科存档。

第六条 在村寨房屋或其它输电线路(高压电)、种有庄稼的田地附近、河渠等地段放炮,必须加覆盖物,预留一定的保护距离,以免飞石。

第七条点炮前必须选择安全避炮处(区),炮响要记清数量,确认炮响无误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八条 凡新购进的各型号(规格)导火线必须由炮工测燃烧速度后,才能确保各类炮所用导火线长度,在进行群炮作业时,须事先设信号炮,以保证点炮人员的安全。如采用电爆破,事先设测试电启爆器及导电线。

第九条 在放炮时如有哑(瞎)炮应继续保持警戒,沉着冷静、细心查明原因,排除后方可解除警报(警戒)。严禁在原残眼、哑炮位置重新打眼,如因导火线未燃,可重点引爆,如因药包(炮眼)内的原因,应细心掏出填塞物加装少许炸药引爆,哑(瞎)炮处理必须当天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须报安全员批准后,由施工组派员昼夜警戒并设置危险标志,排除哑炮后方可解除警戒,装炮须用木(竹)棍,严禁用铁器(铁棍、炮钎)装炮,高边坡打眼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

第十条 在领用、运送爆炸器材时,杜绝混装、混运,须将导线与炸药分离运送,且轻拿轻放,当天用剩的爆破物品余存归库,必须当天领用,施工组须接受项目部安全员和技术员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根据本合同段的施工特点和地质情况,要严格控制炸药的用量。禁止药量在50Kg以上的爆破。

第二项 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悬崖施工

第一条 危险松动的浮石未清除,不准在边坡下施工,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不准施工,安全绳应在牢固的固定物上,未经检查的安全绳不准使用,边坡顶和边坡脚不准同时施工。土石方开挖要从上至下,严禁挖“神仙土”。

第二条 桥梁施工、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绳、安全帽,以及安全网。

第三条 在开挖深基坑时应在其周围2米内不准堆土石,搭设支架时应按技术员的要求办理,结构合理、牢固。桥梁支架及高空作业须穿防滑鞋,严禁在施工时戏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以及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上桥梁支架及高边坡施工。搭设支架时应设警戒人员,防止闲人入内受伤。

第四条 在进行构造物砌筑和抬运石料时应事先检查抬绳、抬杠,高挡墙和桥台下严禁站人,自卸汽车(拖拉机)装运土石方和筑路材料时,不准乱扔乱抛,应按先后顺序进行,自卸汽车(拖拉机)上严禁载人。

第三项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

第一条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好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工作。

第二条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横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架、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面试网 )

第三条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

第四条冬季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冻等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

第六条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驻地要设路灯。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大型桥梁攀登扶梯处必须设置照明灯具。

第四项 交通安全

第一条 施工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禁止搭乘运输车辆及其它施工机械上、下班,更不能强行爬车。因此造成的伤亡后果自负。

第二条 移动空压机、拌和机及其它机械时要统一指挥、统一号令、专人负责,闲人不准进入作业区,施工人员不准随意驾驶机(车)玩耍,在碎石机、打砂机工作时不得将手伸进喂料斗,不准赤足上班。检修电动机时应先断电,并有专人看守电闸。

第三条 凡进入本合同段参与施工的运输机械,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开“病”车,应服从工地安全员的检查、指挥及技术员的安排,按指定的地点卸料。

第五项 治安保卫和遵纪守法。

凡参加本合同段施工建设的人员,施工队伍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治安,遵守当地村规民约,尊重民风民俗及治安条例,做一个守法公民,施工队伍必须接受公安部门、项目部、技安科的管理,每个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区(乡)级的身份证明书,方能进场施工。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更不能行凶闹事,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留住工地、施工班组不得留宿违法或公安机关追捕的犯罪分子。

凡进入我部工地的施工队伍,其负责人应对所施工地段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遵守本责任书之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强化安全管理,配备专职安全员,每天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同时,应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在施工中,各施工队伍如违反责任书的有关规定,项目部技安科有权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对施工队伍下达整改通知或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报项目部领导勒令其退场。

签定责任书单位负责人(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 篇10

展会名称:展位号:

参展单位名称承揽施工单位名称:布展、展出、撤展日期:年月日至月日

布展、展出、撤展期间承揽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移动电话:布展、展出、撤展期间承揽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移动电话:

凡在北京展览馆场地布展施工的单位均须签订此安全责任书。展台施工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请认真阅读责任书的全部内容,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签订此责任书的单位,请严格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关责任。

一、承揽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治安管理条例》、《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规定》以及其它规章制度,服从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展台及人身安全。出现任何施工安全责任由承揽施工单位负责。

二、施工前应按《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规定》带齐相关材料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进场前承揽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配戴相应劳动保护设施及设备。现场施工人员须佩带本届展会布撤展施工证件入场(贴好照片),以备核查,并自觉接受场馆工作人员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展馆有权随时将其清出馆外。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佩戴明显标志)。

三、承揽施工单位搭建展台的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施工、展览和撤展期间出现展台倒塌、工伤和伤及他人、给场馆建筑物造成损坏以及其它安全事故责任由承揽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展位用电安全和防火工作由承揽施工单位负责,承揽施工单位必须指派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展台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工作。严格杜绝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场馆展厅内吸烟。

四、搭建材料必须使用防火、难燃或经过阻燃处理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绷布、弹力布等布制易燃材料制作和搭建展台。施工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使用带有挥发刺激性气味的超标布展材料。铺设通道地毯的单位,须提供地毯的消防检测证明,并办理其它手续。

五、展馆内严禁喷漆作业,展台施工不得使用电锯、电刨、电切割等加工工具,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

六、严禁承揽施工单位及参展单位在展馆墙体、柱体及各种专用管线或建筑物上钉钉、捆绑等损坏建筑物的行为,所有展台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并应严格按照展馆限高搭建展台(最高不得超过6米、超过6米的展台,北展将扣除其布展施工押金,注:二楼、廊下和吊灯下限高3 .5米,搭建展台须距建筑物墙体60厘米以上)。未经允许严禁私自在展厅围栏、顶部张贴或悬挂广告或宣传品,未经允许严禁使用展厅顶部吊挂展台造型。严禁在展位后堆放物品(例如:搭建工具、包装物、包装箱、展品等)。

七、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搭建展台及堆放物品,严禁遮挡展馆红外线对射、监控器探头、消火栓。严禁占用监控器探头的旋转调节空间,严禁遮挡场馆内的任何消防安全设备设施。

八、照明灯具、布展电动工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北京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和使用。严禁使用麻花电线、塑料电线连接电器设备,须使用标准的双护套阻燃电线连接电器设备。电路、电气的安装必须由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有效的电工专业证件的人员进行施工且须持证上岗。展厅内严禁使用霓虹灯、高温碘钨灯,禁止直接在展馆柱子上安装灯具作为灯箱。

九、所有展馆的设备设施不得拆除、搬移和损坏。承揽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

十、使用水点的展台,搭建公司在进行场馆报批手续时应提前说明,进馆搭建前应由北展指定工作人员对所使用水管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水点闸口连接处必须使用专用喉箍锁紧,水管在展台以外外露部分必须有过线桥保护(不得使用自制木质结构进行保护),展台内如有地台搭建,必须在水点闸口处留有检查口。搭建公司须指定负责人负责在清馆前关闭水点总闸及分闸口。任何由水点引发的事故和损失,由使用水点的展台施工单位或施工人负责。 十一、现场施工中,施工材料应放置本展台内,如阻塞通道,展馆将视其为废弃物料处理。展台搭建过程中的废弃物料,请随时装入展厅内的垃圾箱。开始撤展后,请将搭建的特装展台结构及时地拆卸放平,凭证明及时运回可重复使用的特装材料、家具、灯具,其余的搭建废弃物料由场馆自行处理。禁止承揽施工单位私自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将展台出售给他人。

十二、展览会开幕后和正常展出期间,承揽施工单位必须留守电工、木工等工种人员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三、承揽施工单位在搭建、拆除展台过程中,或者其组织搭建的展台、悬挂的标牌、彩旗广告等造成第三方名誉或者人身损害的,承揽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依法向场馆方请求赔偿的,场馆方在承担赔偿后可以向承揽施工单位进行追偿,承揽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场馆方的赔偿数额承担责任,造成场馆方损失的,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四、因违反上述内容和《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规定》以及北展展览分公司其它规定的,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如:展台倒塌、工伤和伤及他人的、造成场馆建筑物损坏的、其它安全事故和社会治安等问题的,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由此给北展展览分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并愿接受北展展览分公司的处罚。北展展览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罚及永远取消该施工单位在北京展览馆展览会施工搭建的资格,并予以在行业内公示和通报。

本公司已知晓《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规定》、《展览施工安全责任书》及《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处罚规定》内容,并保证严格遵守。

承揽施工单位(全称):

(公章):

承揽施工单位代表签字: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