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分房屋协议书
关于农村分房屋协议书 篇1
甲方:南华县兔街镇咀孜村民委员会,大地村村民小组早谷田张开兴简称甲方。
乙方:南华县兔街镇半坡茶厂李正成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早谷田,国有房地产借用一年,用于兔街信用社,借贷款三十万抵押房产证。
二、乙方如不按时偿还贷款,给甲方带来损失时,半坡茶厂厂房、机械设备、茶园、核桃甲方去处理拍卖赔还贷款。
三、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支付给对方借贷款总数的50%违约金。
四、以上合同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户主兔街镇咀孜村民委员会大地早谷田张开兴 乙方:兔街镇半坡茶厂长:李正成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__年9月19日
关于农村分房屋协议书 篇2
出租方(简称甲方)
租赁方(简称乙方)
第一条:居房状况:出租居房坐落在长青东村6栋4单元302室、三室两厅两卫、面积150m2,全新装修、生活设备设施齐备且新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缴纳:暂定四年。其中:__年8月1日―__年7月31日年租金壹万叁千元,__年8月1日―__年7月31日,每年租金14400元。合同签订日一次付清半年租金,另半年租金按应缴日提前一月缴付(依此类推)。同时预收500元整,退房时设备设施无损、无失、予以退还。来源 WENANdAqUAn.com
第三条:租赁期间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非人为因素的修缮问题由甲方负责。
2、室内设备、设施入居时双方交接验收并附备查清单,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3、贵重设备、设施若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修、换费用,经鉴定由乙方负担。
4、退房之日,乙方务必缴清期内表计水电、气、收视及所有规费。
第四条:租赁期间内水电、报、通讯、收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如期如数缴付。
第五条:变更问题:1、甲方因特殊原因需在租内回收使用权、应提前半月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2、乙方不得将居房擅自转借他人居住和转租。
第六条:中止: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合同。1、提供的居房不能正常使用:2、乙方按约定缴租金后,逾期不能供乙方入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合同:1、不按约定缴纳租金及其它应缴费用。2、擅自将居房转租、转借;3、利用居房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居房、负责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责任:①不按时缴付租金及其它应缴费用及由此引起的附加费用。②由于使用不当、管理不妥造成室内设备、设施损失、丢失,应负责修复或赔偿;③逾期不归还居房附补缴费用外,另偿付2倍月租金的'违约金。④使用中的设备、设施的维修。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出现严重分歧,通过仲裁直至诉讼方式。
第九条 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其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关于农村分房屋协议书 篇3
甲方父母方代表: 甲方爱人见证:
乙方长子方代表: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次子方代表: 丙方爱人见证:
丁方(女儿方)代表:
第一条本协议书中所述的两套房屋其中一套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本协议书中称壹号房;另外一套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本协议书中称贰号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壹号房由乙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与丙、丁方无关;贰号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年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丙方继承,与乙、丁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等行为。
第四条经三方协议,为确保丁方将来生活有依靠,丁方有权选择随甲、乙、丙方共同生活,使用和居住壹号房及贰号房的权利。
第五条贰号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在甲方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丙、丁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并不得有议。
第六条贰号房在甲方或甲方爱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仍保持有权选择壹号房或贰号方作为居住房的权利,期间甲方生、老、病、死所产生费用,由乙方及丙方按各自50共同承担,不得以房屋折旧比例分摊。本协议书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甲方、丁方有权自主选择与乙、丙双方家庭之一共同生活,而另一方则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甲方或丁方选择共同生活的一方房屋内陪甲方、丁方居住、探视或伤病照顾之义务,期间产生生活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乙方及丙方当以尽精神赡养父母、共同关心姊妹之义务,双方酌情相互体谅补给。
第九条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协议,除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遗嘱或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丁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肆份,每方各执壹份,自签名之日起成立,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二人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长子): 乙方爱人见证(长媳):
丙方(次子): 丙方爱人见证(次媳):
丁方(女儿):
叔辈旁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时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