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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的通知

2024-10-06 11:26:52互联网职场文书手机版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各系:

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级教师”资格证书(简称“C证”)培训,是教育厅委托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项目。“C证”具有统一编码、全省通用、不设有效期限等特点。为促进我院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与地方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相对接,以及方便学生的就业,经请示学院和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同意,拟在我院面向在校生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C证”培训项目介绍请登录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或艺体教育系网页查看)。培训工作由艺体教育系负责组织,由“汕尾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具体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xx届和20xx届教育类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全员参加培训;

2、非教师教育专业(大、中专)相应年级学生有意愿提升自身心理健康教育素质者。

二、培训内容、学时与收费

1、内容:按省教育厅规定,“C证”培训内容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绪论、青少年心理特点与教育、学生心理问题识别与分析、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心理咨询原理、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与使用”等六个模块,使用指定专用教材。

2、学时:52学时。其中:授课48学时,结业论文4学时。

3、收费:200元/人。其中:培训费156元,教材资料费26元,代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收取论文评审费、证书工本费、学籍管理费18元。

三、培训考核与发证

1、考核:修完全部课程,在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规定选题范围内自拟题目撰写结业论文(正文不少于20xx字),经评审合格,准予发证。

2、发证:由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编号、统一发证,证书全省通用、长期有效。证书在毕业生离校前发放。

四、培训报名与上课

1、报名:直接登录网页或登录学院网站首页报名。其中:非毕业班学生在4月27日前以班为单位统一到艺体教育系办公室确认报名并缴费;毕业班学生在5月11日前报名,待回校上课时再到培训班班主任处缴费。

2、上课:非毕业班学生利用“五一”假期和双休日上课,毕业班学生安排在6月11-16日上课,上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专此通知,请传达到相关年级学生。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公司各部门:

为不断提高我司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员工的知识结构,增强企业向心力,以达到不断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公司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下半年员工的培训计划,现将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二.培训内容:

公司企业文化,员工专业技能,公司,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其他与工作相关的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xx年9月1日——12月31日(具体时间按培训计划通知时间为准)。

四.培训地点:

公司培训室(具体地点按培训计划通知地点为准)。

五.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演示、文件学习等方式进行公司内部培训。(本次暂不进行外部培训)

六.培训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培训计划准时到场参加,不得缺席迟到。

2.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尊重讲师。课堂中应关闭手机或调成震动或无声模式,不得在课堂上接听电话。不得随意进出教室。

3.请注意维护培训地点的清洁卫生,随手将垃圾放在垃圾桶中,不得随意乱丢垃圾。

七.培训需求计划的征求:

各部门应根据部门实际及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与技能需求等,制定培训课程需求计划,并填写培训计划需求表,见附表。

请各部门于20xx年8月30日前,将本部门的培训课程需求表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作出培训时间安排,并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具此组织安排本部门人员按时进行培训,以确保我司在下半年的培训工作顺利展开。

八.注意事项:

1.各部门必须认真按最终培训计划安排,组织本部门人员按时进行培训。将对组织不力的部门进行处罚。

2.各员工必须认真按培训计划安排时间,准时到场参加培训,并认真学习,对无故不参加的员工进行处罚。

3.每次培训需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需重新进行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都进行处罚。

4.培训讲师应按培训要求认真备课,对敷衍了事的讲师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公司生产中心办公室

20xx年8月25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港区分局,市局各处室(单位):

根据《20xx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员工培训计划》的要求,为提高基层国土资源所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经研究,定于4月17-20日分两期举办相关人员综合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

二、参加人员

全市国土资源所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全体工作人员。

三、时间与地点

培训分两期举办,每期一天半。第一期4月17日下午13:30前办理报到手续,14:00开始培训;第二期4月19日上午8:30前办理报到手续,9:00开始培训。地点均在XX市委党校北校区8号楼报告厅。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安排参训人员,确保培训对象全员参加培训。国土所人员的65%参加第一期培训,35%参加第二期培训,窗口工作人员全部参加第二期培训。

2、请各单位每期确定一名组长协助市局做好培训相关工作。

3、住宿费用自理。

4、请各单位将报名表于4月14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局人事教育处。

培训班的通知 篇4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走出去”战略,加强农业对外合作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业企业“走出去”能力,经研究,定于12月19日在济南市举办全省农业对外合作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介绍农业“走出去”所面临的发展形势和机遇;政策内涵与制度规定;企业“走出去”、农产品国际贸易在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等方面的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

二、参加人员

各市农业局(农委)、重点县农业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农产品贸易和“走出去”企业相关工作负责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报到

请参训人员于12月18日下午到济南市中豪大酒店(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65号,电话:)报到。19日全天培训,20日上午返程。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统一汇总参训人员名单,于12月8日下午17:00前将参训人员回执(附件2)报省农业厅对外合作处。

2.因宾馆房间有限,请参训人员不要带司机。

联系人:

电 话:0

传 真:05

邮 箱:

农业厅

20xx年12月4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5

各有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xx年2月正式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制定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用于指导各级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为帮助相关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及食品企业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涉及的法规、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队伍的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能力和效率,更好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定于20xx年12月13—16日在北京联合举办食品安全抽检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及抽检监测计划和方案制定思路的解读;检验结果判定案例及食品标准应用;抽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

二、师资安排

特邀长期从事食品安全抽检政策研究及抽检工作的资深专家等。

三、培训对象

1、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局、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

2、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

3、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4、食品企业的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5、其他单位相关人员。

四、报到地点,培训地点及时间

报到地点:北京中冀斯巴鲁宾馆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6号,近锦绣街,地铁亦庄线荣昌东街A口出)

培训地点:中国检科院亦庄办公区7005室

培训时间:20xx年12月13日至20xx年12月16日

五、报名方式

1、请自愿参训的学员于培训班开始前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点击所选班次开始报名(新用户需注册)。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务必在报名表下方“备注”栏填写培训费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提供地址电话、开户行和银行账号。

2、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学员食宿统一安排,两人一间。如有单住需求,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2、学员参加培训往返的`交通费自理。

3、培训结束后,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进入参训班次页面下载和学习资料。

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

20xx年11月15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6

各市农业局(农委),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工作,提高全省农业系统农业保险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农业保险公司相关人员政策水平,定于10月25日至27日在烟台市举办全省农业保险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解读国家农业保险政策,讲解农业保险业务知识;介绍小麦、玉米等主要作物生产、灾害知识和受灾程度认定等;交流各地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二、参加人员

各市农业局分管负责同志、财务科(处)长、农业保险科(处)长,20xx年大灾试点项目县、部分农业大县(市、区)农业局分管农业保险的负责同志,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有关从业人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培训报到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10月25日下午到烟台财会培训中心(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2号东方海天酒店,)报到。26日全天和27日上午培训,27日下午返程。本次培训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

四、培训报名

请各市、各保险机构按分配的名额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汇总填写全省农业保险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于10月20日17时前发送至电子邮箱,或传真至。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农业厅财务处,

烟农业局,李

xx省农业厅

20xx年10月13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7

报到与培训地点:上海通茂大酒店四层辰茂厅

酒店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区松林路357号。

三、培训主要内容及师资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渗透测试基础;SQL注入攻击与防御;XSS攻击与防护;文件上传攻击与防护;漏洞综合利用与防护;提权攻击与防护;培训实操练习和答疑。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培训由江苏君立华域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高级讲师担任主讲。君立华域主要为运营商、金融、医疗及大中型企业提供全方位信息安全技术服务。

四、培训费用、食宿安排及住房预定

1.培训费用3000元/人(含三天午餐),网上报名交费。

2.培训期间协会统一安排三天午餐。其他食宿费用学员自理。因酒店房间有限,请需要住宿的学员提前两周完成预定。订房时请说明系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络与信息安全培训”的学员。学员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安排食宿。

上海通茂大酒店预定电话: 客房经理徐经理。

五、培训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日期:20xx年10月31日17:00(或额满即止)。名额以网上缴费到账人数为准。

2、培训班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请点击通知下方“培训班网上报名”,如机构统一报名,请使用机构帐号登录报名,登录后先添加学员信息,再选择对应培训班报名。个人报名需先注册后报名,注册时请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登录用户名是本人证件号码,帐号是永久制。报名状态可在“已完成报名培训信息-收费培训班”中查看。

3、本次培训18学时将记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后续职业培训信息库,请学员参训两周后及时查询学时录入信息。

4、已报名但因故不能参加者,请于20xx年10月31日17: 00前在系统内提交退费申请。

20xx年XX月XX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8

参加20xx年中、高级和外语导游年审面授二期培训班的导游员请注意:

现将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通知如下:

上课时间:

20xx年4月20日至24日,早上10点开始

上课地点:新医路新疆师范大学-生地楼501合堂教室

注意:

第二期面授培训班刷卡时间为20xx年4月29日开始。

xx单位:

时间:

培训班的通知 篇9

根据《关于开设x年秋季学期教师英语培训班的通知》要求,我校x年秋季学期教师英语培训班即将开课,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课程内容:本期课程注重实用性,主要以听力、口语培训为主,还将举行和英语综合能力相关的`拓展和联谊活动,活动拟全程英文,提升学员的交际能力。

培训学时:本次培训安排在本学期教学第2周至16周(共15周),每周6学时,共计90学时。

培训时间:

时间

课程

周一下午4:10-6:10

口语

周二下午4:10-6:10

听力

周四下午4:10-6:10

口语

培训地点:教六楼708。

培训教材:由任课教师结合内容选定或自组

教材培训费用:免费

如有问题请咨询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韩华 邓建斌

联系电话:

教师发展中心

x年9月1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10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不断增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我市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市局定于20xx年5月12日集中举办一期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xx年5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开始,请提前10分钟入场)。

2、培训地点:市局五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人员。

三、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2、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有关通则(细则);

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xx)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新标准。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至少安排一名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人员参加培训(故城、枣强、桃城区和滨湖新区可根据情况派员参加)。

2、参加培训人员务必准时参加。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