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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委托合同

2024-11-03 10:09:35互联网合同范本手机版

房屋租赁委托合同 篇1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所有需付费的项目和物品等,如水,电,燃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供暖设备等等,均由乙方自己付费,并承担用户的一切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机关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若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房屋租赁委托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产权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

第二条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居住。仅限乙方家人自己居住。不得转租他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 至 。

第四条 租金:该房屋月租 元,暂定为按季度交费。

第五条 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后,合同随之生效。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自付。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重大损坏,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并听从甲方检查劝告。< 发布于 WENaNDaQuAN.COM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房屋租赁委托合同 篇3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杂粮。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杂粮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杂粮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杂粮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杂粮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杂粮,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杂粮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杂粮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杂粮作物的病虫害,提高杂粮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元

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

(盖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买受人:

(盖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邮编:

房屋租赁委托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乙方:___________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

2.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3.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履行其相应的职责,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履行,如甲方仍不履行,乙方有权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协调部门(办)反映,督促甲方履行。因甲方不履行职责而造成管理过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2.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房屋租赁委托合同 篇5

委 托 人: ;

性 别: ; 工作单位: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受 托 人: **单位 ;

法定代表: ; 职 务: ; 兹有 ,授权 **单位 代为行使下述权利:

1、就 房屋租赁事宜与天津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2、上述房屋租赁合同中涉及的房屋租金收取以及开具相应发票由受托人负责,其他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对受托人依该授权书所为的一切行为和结果均予以承认和接受。

该授权书所指明的授权为不可撤销授权。

受托人无权转让该授权书所指明的所有授权。

特此证明。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委托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自有房产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产位置、面积和用途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于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59号森海豪庭幢,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给乙方出租。

二、乙方如需改变该房产的内部结构、使用空间时,须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委托期限

首度委托限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首度委托期限期满后,双方应协商续签租赁协议。

第三条房屋的租赁排序

一、乙方所接受委托出租房屋的租赁使用排序严格按照签定本协议的先后次序进行计算机程序自动循环排序。该程序的修改密码由将来的业主委员会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甲乙双方只能输入或查询,在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进

行任何修改。

二、如遇在委托期限内甲方自己使用该房屋时,则计算机程序自动将该房屋的排序放在最后,进行重新排序。甲乙双方签定的本协议将继续有效。

三、甲方若要自行使用该房屋,工作日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遇法定节假日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视为

该房屋出租一次,计算机程序自动将该房屋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若甲方未能按约使用该房屋,计算机程序亦自动将该房屋

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若在甲方通知乙方之前,该房屋已出租或被预定,则乙方有权将甲方安排在其它房间。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方自行寻找的客户,不按电脑排序安排房间,可直接租赁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间,同时计算机程序亦自动将甲方房间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

第四条经营利润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协议期间可将该房屋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第三者使用。

二、该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在扣除以下各项费用后即为该房屋的经营利润:

1、乙方的经营管理费。如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员工福利、奖励佣金、酒店经营营业税等;

2、酒店消耗品。如酒店消耗品(包括卫生纸、小香皂、牙膏牙刷、洗发水、浴液、一次性拖鞋、一次性纸杯、信封信纸、鞋擦、卫生袋、垃圾袋、保洁用品、消毒用品等);

3、冷热水费、电费、电话费、燃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甲方在协议期间将以上1至3条所示费用的总和控制在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的30%以内。

三、经营利润的支付时间、方式:

1.乙方需在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经营利润。

2.乙方可以用现金、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经营利润。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在委托租赁期间开始时向乙方提供该房屋。

二、在协议期内,甲方需保证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的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等所有配套设施、设备,完全按照甲方自本项目开发商处

接受该房屋时的全套配置,一并交与乙方,甲方不得私自搬走或更换,并按照第四条第二款中的规定承担实际发生的经营费用。

三、协议期间,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缴纳因租赁房屋所放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代扣代缴)。

四、甲方在将房屋委托给乙方时,必须交清房屋的维修基金、本年度物业管理费、冬季采暖费、房屋内财产保险费等费用。否则在

协议期限内,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在协议期间,甲方可随时查询房屋出租情况,甲方可采用以下办理查询:

1、乙方设立网站,随时反映酒店的房屋出租情况,供业主查询;

2、酒店大堂设有自动查询机,机内记录当月的房屋出租记录;

3、乙方每天将房屋经营情况打单记录供甲方随时查询,记录期为一年,同时乙方定期向甲方寄送。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对该房屋作自由转租经营,但不得将其用于非法活动,且不得在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

二、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规定向甲方收取该房屋的各项管理费用。

三、保证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内部的清洁卫生。

a)保证该房屋及内部配套设施等在租赁期间的良好使用状态。

协议期满时应及时向甲方交付该房产,该房屋内原有家具、电器等应完好如数返还甲方,并保证房屋完好,如有损害、丢失的,应负责照价赔偿(房屋、家具、电器、床上用品、装修等自然损耗折扣除外)。

c)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延迟一日,按月租金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经营利润分配

委托出租房屋的经营利润以天为分配单位,并按照同类型房屋分别平均分配。计算方式如下:

委托房屋的日经营利润=当日同类型房屋的经营利润总和÷当日委托出租同类型房屋的数量

第八条设施、设备损坏责任及费用的承担

一、本协议期内,凡因乙方人为或乙方出租给第三者所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在本协议期内,如因甲方使用所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坏应由甲方负责更换承担相应费用。

三、在本协议期内,该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电器、床上用品等的自然折旧费用由甲方承担。(详见第十条)

第九条甲方自用房屋有关事宜

一、甲方若自用房屋,则不参加使用当日的酒店经营利润分配。

二、甲方临时自用房屋,若未按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预先通知乙方,则乙方可视当时房屋出租情况予以安排,若确实无法安排时后果甲方自负。

三、甲方若自用房屋,不必交付租金,但应当自行承担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费、酒店消耗品等费用。

第十条固定资产重置费(折旧费)

自甲方委托乙方经营之日起,第一年度固定资产重置费为零;第二年度起,每年从甲方应得的经营利润中提取4%作为固定资产重置费。该项费用专款专用,由乙方单独设立银行帐户予以保管,专用于房间装修维护、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卫生洁具的修理与更新。该费用一旦动用须事先报请业主委员会审定,在业主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及其它

一、甲方须交清房屋维修基金、本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冬季取暖费后,本协议方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三、本协议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政策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两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房屋租赁委托合同 篇7

编号:日期:

甲方:租赁公司(地址:电报:

(租)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报:

电话: )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编号:),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大写:)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帐号:)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担保单位:(章)

代表:代表: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帐号:帐号

合同管理机关 年月日

房屋租赁委托合同 篇8

委托人甲方 :

地址房号: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世纪锋创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10号院5号楼201室 联系电:010-568369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18号院 号楼 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全权代表甲方对其拥有的上述房屋提供租赁管理服务

第二条、代理房屋租金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甲方应根据一年租期支付相等于一个月房租全款的代理服务佣金给乙方。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应支付给第三方的因房屋代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如有其它费用支出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甲方应在该房屋出租7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 若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售该房屋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则本合同在甲方与新买受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自动结束但如房屋已出租的甲方应保证新买受人继续履行就该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2、 甲方将协助乙方出具关于每个出租单位的有关收房、出租、交税、办理产权、租户办公注册等事项的委托书和相关文件、证明 并委托乙方代替其签署在租赁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如需上述文件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需要公证的甲方应进行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3、 乙方代理甲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终止后及时将所收取的押金退还给乙方再由乙方返还给承租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为甲方代理寻找租客并作为甲方代表代理甲方与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代收代缴押金房租公共事业费等各项费用。租赁合同原件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承租人各执一份。

2、 乙方受托甲方收取房租的乙方应在收到承租方支付房屋押金及房租三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扣除所有相关费用后的租金款项转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乙方指定一名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代表乙方与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及代收押金及租金

4、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

4.1、甲方上述物业出租前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房屋钥匙托管服务钥匙托管委托书见附件

2)提供杂志、网站、邮件等多媒体平台的全面广告推广

3)安排租客看房服务 。

4.2、甲方上述物业出租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代表甲方做好房间入住前准备工作

2)代为办理租客入住的相关手续和相关事宜

3)入住检查完成后向甲方提交入住交接清单及报告

4)准时向甲方转付押金及房租。

4.3、甲方上述物业退租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协助甲方进行物业退租及搬出检查

2)协助甲方和租客结清各种费用

3)积极为甲方寻找下一个租客

第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 双方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支付所有包括律师费在内的相关法律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委托合同 篇9

编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证件种类及号码: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下称乙方):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拥有之位于北京市区街号第座层单位房产(下称“该房产”),有关买卖契约或产权证明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

平米(需以产权证所载数为准)。甲方合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且甲方愿将房产出租。

2.甲方出租房产的条件如下:

1)租约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适合租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完成该房产租赁后,乙方可获得相当于该房产租约中所签订之全年租金总额的平均租金作为代理费。甲方授权乙方可在签署正式房产租约前收取订金,此订金可作为之后乙方应得之代理费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与承租人签署该房产正式租赁合约(包括甲方应收之租房订金到位)之日起7日内缴付乙方。

5.当乙方向甲方介绍可能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方签约,并尽快办理签署租约所需的有关手续。

6.甲方亦可授权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签署有关租约,有关事宜将在授权书中另行约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为出租该房产外,亦可自行寻求或委托他人寻求该房产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寻求到该房产的承租人,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终止后六个月内,若甲方私下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签订租约,甲方也须将按照本协议订明的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9.本协议书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满且双方并无续约;

2)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约且付清应付乙方之代理费;

3)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10.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委托合同 篇10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电 话:

出租方(共有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电 话:

受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电 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电 话: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电 话:

居间方: (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总部地址: 总部电话:

经纪执业人员: 执业备案号码: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 】每月 元【 】每年 元。【 】按月付款【 】按年付款,每年提前一个月付款。另付押金 元,共计 元(大写: 元整)。租期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当日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佣金 元整;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佣金 元整。

四、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补偿的义务。

五、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六、违约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租金 %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使用的;

(2)收回房屋,提前终止合同;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使用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 %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房管部门或相关社团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选择如下第 项方式解决:

1、 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院仲裁。

2、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重庆市百年有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指印确认: 指印确认: 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执业经纪人:

指印确认: 指印确认: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