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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对综合治税的表扬批示

2024-12-10 09:00:01互联网范文大全手机版

2024年对综合治税的表扬批示 篇1

认真学习贯彻省领导关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批示:

12月12日,中心党委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会,集中学习江苏省委李强书记关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重要批示。刘军书记要求大家深入学习贯彻李书记批示中强调的“着力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着力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着力引导老同志发挥独特优势和作用,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要求,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凝心聚力,在即将到来的20xx年不断创新创优老干部工作,为服务全省重要工作尽绵薄之力。

2024年对综合治税的表扬批示 篇2

对兴义市在广东佛山成立流动党支部的做法作出重要批示

10月21日,省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孙永春同志在贵州省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简报第332期《我在他乡找到家——兴义市泥凼镇驻广东佛山“流动党支部”工作侧记》上作出重要批示:“这个典型选得好。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兴义市泥凼镇创新党组织设置模式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20xx年12月18日,兴义市泥凼镇着力创新党组织设置模式,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广东佛山成立党支部,通过采取“倾力维权、指导就业、强化教育”等措施,加强对外出务工党员的管理和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实现了“让外出务工人员感受家的温暖、精学一技之长、投入组织怀抱”的目标。在20xx年9月18日召开的全州创先争优总结交流大会上,佛山党支部负责人应邀作典型发言,得到了与会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其先进事迹先后被《贵州日报》、《黔西南日报》等新闻媒体刊发,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0月15日,州委组织部专门编发《黔西南组工信息》刊发佛山党支部的先进事迹,要求各县(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外出务工党员集中地建立党组织,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加大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

我州于10月22日收到孙永春同志的重要批示后,州委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州委书记陈鸣明批示:“兴义市佛山党支部是我州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创新成果之一,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州委组织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永春部长的重要批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推广兴义市佛山党支部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流动党支部工作机制,同时,要充分发挥流动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在外出务工人员中积极发展党员,广泛动员有一技之长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州委、州委组织部部长杜丹批示:“省委领导的肯定是鼓励、动力,为了贯彻落实批示精神,我部拟定了工作方案,以加大宣传和工作力度。”hTtPs://WWw.WenANdAqUaN.cOM

为落实好省委和州委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州委组织部及时制定了四条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定于10月30日至31日在兴义市泥凼镇驻广东佛山流动党支部所在地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各县(市)组织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学习佛山党支部的成功做法,推动各县(市)在流动党员管理和教育及在外出务工人员发展党员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贵州日报》和贵州广播电视台驻黔西南记者站记者、州级主流媒体记者赴广东佛山进行实地采访,深入挖掘其先进事迹,通过宣传进一步扩大影响面。三是制发相关文件,进一步总结近年来我州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教育,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做法,扩大工作成果。四是及时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孙永春同志、陈鸣明同志和杜丹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召开现场推进会、加大宣传采取的措施、制发相关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上报省委组织部。10月21日,省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孙永春同志在贵州省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简报第332期《我在他乡找到家——兴义市泥凼镇驻广东佛山“流动党支部”工作侧记》上作出重要批示:“这个典型选得好。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兴义市泥凼镇创新党组织设置模式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20xx年12月18日,兴义市泥凼镇着力创新党组织设置模式,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广东佛山成立党支部,通过采取“倾力维权、指导就业、强化教育”等措施,加强对外出务工党员的管理和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实现了“让外出务工人员感受家的温暖、精学一技之长、投入组织怀抱”的目标。在20xx年9月18日召开的全州创先争优总结交流大会上,佛山党支部负责人应邀作典型发言,得到了与会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其先进事迹先后被《贵州日报》、《黔西南日报》等新闻媒体刊发,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0月15日,州委组织部专门编发《黔西南组工信息》刊发佛山党支部的先进事迹,要求各县(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外出务工党员集中地建立党组织,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加大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

州委组织部于10月22日收到孙永春同志的重要批示后,立即制定四条措施加以贯彻落实。一是定于10月30日在广东佛山党支部所在地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各县(市)组织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学习佛山党支部的经验做法,推动各县(市)在流动党员管理和教育及在外出务工人员发展党员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贵州日报》和贵州广播电视台驻黔西南记者站记者、州级主流媒体记者赴广东佛山进行实地采访,深入挖掘其先进事迹,通过宣传进一步扩大影响面。三是制发相关文件,进一步总结近年来我州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教育,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做法,扩大工作成果。四是及时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孙永春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召开现场推进会、加大宣传采取的措施、制发相关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上报省委组织部。

2024年对综合治税的表扬批示 篇3

一、建立党组织的步骤:

1、按要求填写《建立党组织申请表》各项内容。

2、要求和动员企业中的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海淀园工委(预备党员必须是还未到一年预备期的党员,超过预备期的需与工委具体商量),公司统一收取转到海淀园工委的党员组织关系,同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海淀园工委的党员的信息填在《党员转入登记表》内。

3、以上工作完成后,持《建立党组织申请表》、《党员转入登记表》和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海淀园工委组宣部办理批复。同时将新建企业党组织备案表发海淀园工委邮箱

二、党组织关系的转入程序

海淀园企业的党员在办理转入手续时,可按下列程序办理:

1、从中央、国务院直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转入的, 由党员所在副部级以上直属机关党委 →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 → 海淀园工委。

2、从部队转入的, 由党员所在师以上的党委政治部 →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 → 海淀园工委。

3、从外省市转入的,由党员所在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门 →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 → 海淀园工委。

4、由北京市内各单位及在京高校转入的,由党员所在党委直接转入海淀园工委。

办公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东706室 联系电话:

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 20xx年5月

2024年对综合治税的表扬批示 篇4

六安市财政局采取多项举措,建立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引入中介机构参与评价,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近日,出台了《六安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财预〔20xx〕582号),构建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全面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预算部门在编制20xx年部门预算时要同步编制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未按规定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不予进入预算编审流程;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不予列入预算或调减预算。

二是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预算部门要按照要求报送相关项目绩效运行分析报告。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跟踪监控,对明确无法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或项目停止执行的,收回预算资金;确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需调整绩效目标的,要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随同预算一并调整。

三是建立健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机制。预算部门要及时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财政部门要将预算评审论证拟安排的项目,全部纳入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范围,组织开展重点评价,并进一步拓展重点绩效评价领域。

四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机制。财政部门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调整、专项资金分配和以后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或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部门项目,相应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和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项目。

五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定期报告和公开机制。预算部门每年4月底前向财政部门提交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部门每年6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情况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从20xx年起,每年7月份预算部门要将部门预算绩效报告及绩效评价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开。

2024年对综合治税的表扬批示 篇5

2月7日,盘县县长李令波在该院《关于对全县重点流域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专报》上批示指出:“检察院会同环保局督察很好,报告中有经验、有问题、有建议,县环保局结合这次督查,全力推动20xx年河长制工作。”2月13日,六盘水市市委、盘县县委书记付国祥在上《专报》批示指出:“县检察院20xx年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成绩明显,希望20xx年继续巩固并整合全县经济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有序推广到其他领域,县其他部门要学习和总结检察院的好作风、好做法。”

2月13日,盘县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吴胜卫在该院《20xx—20xx年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上批示指出:“检察机关在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盘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中指向精准、从严惩处,有力维护了盘县良好的发展大局,工作有成效。希望结合司改进一步优化工作,细化措施,以创新理念抓工作,再上新台阶。”县人大会副主任朱家应批示:“盘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中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工作富有创新思维,成效明显。希望再接再厉,努力推动侦查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及时传达批示精神,该院召开党组会对批示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力要求:全院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积极贯彻落实好批示精神,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勇争一流,努力将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开创盘县检察工作新局面。

2024年对综合治税的表扬批示 篇6

刘捷书记批示肯定我局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工作

近年来,我局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在市国税、财政、房管、公安等税收保障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20xx年探索建立了市财源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信息管税,20xx年建立了全市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推进工作机制,20xx年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出台《新余市税收保障办法》,大力推动以“政府领导、财政支持,税务主导、部门协作、技术支撑、法制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体系建设,形成了地税部门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止20xx年4月,全市税收保障单位成员达60个,涉税信息报送单位达到40个,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613万条,通过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方式累计入库税款达3.4亿元。

刘捷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工作的关心和重视,这既是对地税部门近年来开展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工作的肯定,更是对今后我局税收保障工作的鞭策和鼓励。下一步,我局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工作将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积极与财政、国税等重要保障部门联系协作,尽快建立起专门的办事机构;二是各级地税部门积极向党政汇报,力争把把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及日常工作议事日程;三是将不断完善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各项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调动各税收保障部门工作积极性;四是拓宽综合治税工作覆盖广度和深度,不断完善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全力把我市综合治税及税收保障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做出积极贡献。

2024年对综合治税的表扬批示 篇7

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

省委书记罗志军:关于“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批示,非常及时,十分重要,对于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特别是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张高丽副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字当头、完善制度,强化责任、严格监管,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堵塞事故漏洞,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省长李学勇: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张高丽副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要位置。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一线、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位干部职工,加强安全监管,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副省长、省安委会主任缪瑞林: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省上下要将其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检查要做到“三不、一到位”。一是检查不留死角。要进行全省总动员、扩大检查覆盖面,对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业单位、所有岗位开展全面系统的排查,迅速在全省掀起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的高潮。二是整改不留后患。对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要登记建档,拿出整改计划,挂牌督办,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全程不走过场。开展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切实改变靠层层听汇报、层层发指示、层层发文件来推动检查的情况。要落实排查责任,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确保不走过场、不留后患。四是制度健全到位。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报告和备案、分级治理和监控、挂牌督办、统计报告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长效安全。

2024年对综合治税的表扬批示 篇8

三省区主要领导批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8月11日,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函》上批示:今年以来,全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成效显现,全省上下务必再接再励,确保安全生产,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8月31日,贵州省委书记、省长赵克志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批示:要深刻吸取四川省攀枝花市肖家湾煤“8•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煤矿瓦斯爆炸和透水事故,抓紧研究制定并下发传真电报。

9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函》上批示:坚决落实好马凯国务委员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三项目标”采取专项行动,当作硬任务,切实完成。

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批示:赞成主席批示,切实抓好落实。

2024年对综合治税的表扬批示 篇9

我省综合治税工作获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批示

6月份,省政府印发了《江西省综合治税》,确定了综合治税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7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江西省政府全面启动省级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专报上批示:“①请办公厅加按语将方案在税务简报上推介。②请征科司密切关注进展情况,予以支持和帮助。③请教育中心将其列作司局长培训班交流或者发言内容之一。”

国税总局对我省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对我省落实工作的有力督促和鞭策。为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江西省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推进小组,省财政厅厅长胡强任组长,省国税局局长张贻奏、省地税局局长张和平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由省财政厅副厅长潘昌坤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国税局总审计师胥敏锋同志、省地税局总经济师赖新生同志兼任,三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省财政厅作为综合治税工作的牵头部门将进一步落实领导批示,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2024年对综合治税的表扬批示 篇10

(一)公司领导、综合管理部部长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签发人批示“发”、“同意”、“速发”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如不同意发文,可批示“不发”、“缓发”、“修改后重报”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2.请他人审阅后再发:签发人批示“请阅后发”,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3.改请他人签发:在发文单“签发”栏之外批示“请签发”。

4.请补充、修改后发:签发人批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意见后,先行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只适用于做简单补充修改的情况。如果需要做较多重大修改,则应批示退回办文部门重办。)

(二)请公司领导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请签发。”

2.请他人审阅后再报签发人签发:“请(单位或个人)审阅并报签发。”

3.先会签(复核)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复核)并报签发。”(适用于各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

(三)请综合管理部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综合管理部签发。”(如确知部长在署内,也可直接批示“请部长签发”、“请同志签发”。)

2.请他人审阅后再签发:“请(部门或个人)审阅并请综合管理部签发。”

3.先会签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并请综合管理部签发。”(适用于会签部门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综合管理部签发文件即已包含自己的会签职能在内,无须在此处另外出现“请综合管理部会签”字样。)

(四)批示阅读文件

认为需要送他人阅读的文件,通常批示“请阅”、“请、阅”、“请阅研”。如必要,可以注明送阅的理由或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要求。(此类阅件通常不须回复意见。)

(五)批示办理文件

1.对需要由上级作出批示的办件,可批示拟办意见“拟„„,请阅示”、“建议„„,请批示”;上级批复“同意”或其他意见。

2.对一般办件,通常批示“请阅处”、“请办理”。

3.对需要研究的办件,通常批示“请研办”、“请提出意见”,也可以在批示中提出自己的意见。

4.对需要部门间会商、会签的办件,通常批示“请商办理”、“请提出意见,并送会签”、“请办理,可先请提出意见”;派出项目部送审的业务文书,可批示“请部(主管该派出项目的部门)审核,并送部(相关部门)复核”。

5.对需要他人共同作出批示的办件,在自己作出批示后,可写“请核批”。

6.对有时限要求的办件,通常批示“请于年月日前研复”、“请于年月日前办结”。

(六)批示送审文件

1.送审征求意见的文件,对上级通常批示“请阅示”、“请审示”;对平级或下级通常批示“请审阅”、“请阅改”。

2.送审内容已经基本确定的文件,对上级通常批示“请审定”,对平级或下级通常批示“请审核”、“请复核”。

(七)批示会签文件

1.单方会签的,通常批示“请会签”、“请审签”。

2.多方会签的,一般批示“请、会签”。

(八)请示的结束语

1.请示由自己办理的事项,结束语通常为“请批复”、“请指示”、“妥否,请批示”。

2.请示需要他人办理的事项,结束语可为“以上如可行,建议批转办理”。

(九)其他规定

1.签署需本部门或本人批示、审阅、会商、会签、研究等,必须签署具体意见,不能只签署“已阅”等不表明态度的、模能两可的话语。

2.对于需要本部门办理的公文,在办理完毕后必须签署落实情况,如“根据批示精神,已办理完毕”、“已与部门协同办理完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