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甲方负责对校园公交站亭的日常维护与监督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2-6、甲方校园公交线路,停车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使校园公交站亭和公交线路保持一致。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3-1、合同补偿期满后,该校车公交站亭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
3-2、乙方发布广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涉及广告发布向政府部门报批审核通过由乙方自行处理,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均与甲方无关。
3-3、甲方承诺不在校车停靠区域附近新建类似设施。
四、违约责任
4-1、除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条件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履行的,均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单个站牌制作安装费X数量)并承担守约方的间接经济损失。
4-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违约的,在不可抗力期间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纠纷解决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另订立补充条款解决。
本合同的附图、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条款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建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美化校园,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建设学校公用设施暨校车公交站亭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双方遵守:
一、合作内容
1-1、建设校园公交站亭的具体位置由双方协商共同确定,并作为合同附件。
1-2、校园公交站亭建设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承担相关建设费用。
1-3、甲方同意乙方所建校车公交站亭用于广告发布(包含公益和商业广告),并承诺乙方为校车公交站亭媒体的唯一建设与经营者。
1-4、校园公交站亭建成后,甲方同意将校车公交站亭建成之日起的年的媒体经营权,作为对乙方建设费用的补偿。
二、校园公交站亭建设及其管理
2-1、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施工建设。
2-2、乙方在建设过程中,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由施工原因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全部解决,与甲方无关。
2-3、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施工期内场地使用的便利及外部施工协调工作。
2-5、甲方负责对校园公交站亭的日常维护与监督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2-6、甲方校园公交线路,停车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使校园公交站亭和公交线路保持一致。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3-1、合同补偿期满后,该校车公交站亭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
3-2、乙方发布广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涉及广告发布向政府部门报批审核通过由乙方自行处理,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均与甲方无关。
3-3、甲方承诺不在校车停靠区域附近新建类似设施。
四、违约责任
4-1、除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条件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履行的,均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单个站牌制作安装费X数量)并承担守约方的间接经济损失。
4-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违约的,在不可抗力期间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纠纷解决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另订立补充条款解决。
本合同的附图、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条款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美化校园,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建设学校公用设施暨校车公交站亭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双方遵守:
一、合作内容
1-1、建设校园公交站亭的具体位置由双方协商共同确定,并作为合同附件。
1-2、校园公交站亭建设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承担相关建设费用。
1-3、甲方同意乙方所建校车公交站亭用于广告发布(包含公益和商业广告),并承诺乙方为校车公交站亭媒体的唯一建设与经营者。
1-4、校园公交站亭建成后,甲方同意将校车公交站亭建成之日起的 年的媒体经营权,作为对乙方建设费用的补偿。
二、校园公交站亭建设及其管理
2-1、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施工建设。
2-2、乙方在建设过程中,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由施工原因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全部解决,与甲方无关。
2-3、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施工期内场地使用的便利及外部施工协调工作。
2-5、甲方负责对校园公交站亭的日常维护与监督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2-6、甲方校园公交线路,停车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使校园公交站亭和公交线路保持一致。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3-1、合同补偿期满后,该校车公交站亭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
3-2、乙方发布广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涉及广告发布向政府部门报批审核通过由乙方自行处理,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均与甲方无关。
3-3、甲方承诺不在校车停靠区域附近新建类似设施。
四、违约责任
4-1、除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条件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履行的,均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单个站牌制作安装费X数量)并承担守约方的间接经济损失。
4-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违约的,在不可抗力期间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纠纷解决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另订立补充条款解决。本合同的附图、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条款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土地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月日,承包费为每亩元,每年共计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_土地的现状或照片(双方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