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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潜水船及潜水人员合同协议书

2024-10-28 18:25:51互联网条据书信手机版

租用潜水船及潜水人员合同协议书 篇1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租用乙方班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协议事项

1、甲乙双方所约定用车的线路为: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安排。

2、甲乙双方所约定的用车时间为:

3、甲乙双方所约定用车的车型为:

4、乙方所派司机的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驾驶证号码:车辆保险号码:

第二条、租金和付款方式

1.运行费用:。此价款包含乙方提供一次班车服务所需高速路费、过桥费、汽油费、司机等人员费用、保险费、停车费用等全部费用。

2.结账方法:每月1日由乙方开具发票交于甲方,甲方审核无误后二十日内付款。

3.如遇国家燃油每上下浮动0.1元/升,则租车费用相应增加或减少5元/天。具体数额根据有关标准掌握。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乘车人员需准时或提前到达停车站点等车;

甲方人员必须爱护车辆的一切设施,保持车内清洁,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班车路线或时间改变,甲方应于一天前通知乙方;

甲方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处理日常运营中的事务,及时沟通车运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2.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必须保证所用车辆状况良好,运营车辆的保险手续齐全,各种证照均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符合车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营运的技术要求,必须保证车辆保险手续齐全。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应保证甲方上下班员工的安全,除《民法典》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现的任何车辆问题,造成甲方员工和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失均由乙方独立负责。

乙方保证车辆每日准时、安全的运行,并确保甲方人员的安全和正常出勤。运行车辆应遵守附则中所规定路线、时间。如果甲方改变班车的路线、时间要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没有甲方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时间和路线,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乙方在每日服务甲方的运行时段,应确保车辆的良好运行,若在路途中发生意外,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甲方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保证甲方员工的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按时到达甲方的班车始发站点,甲方人员有权乘坐出租车到原班车途径地点,出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乙方司机需保证在车辆的运行时间,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安排,遵纪守法、重视安全,做好各方面保障。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司机不吸烟、不打斗、不违章行驶和带故障驾车,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保证所派司机服从和配合甲方工作,确保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合同。当发生争议或特殊情况时,司机必须本次行程结束,事后区分责任。如与安全行车无关,司机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由乙方给予赔偿。

甲乙双方约定的价格、车型、车座确定后,乙方不得随意更改车辆。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用车的数量及时间,提供优质服务,保持车内环境,保障乘客安全。根据甲方每天的'安排,车辆每天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到达始发地点。

第四条、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有违反本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不成功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6个月的班车租金。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4、因解除而终止

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为已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3天内乙方工作仍无实质性改进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六条、其他约定

1.甲方乘车人员损坏车辆设备要按价赔偿。

2.因乙方原因或车辆原因未发,乙方负责无条件安排其它车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合同期为_到__止。

4.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6.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租用潜水船及潜水人员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经协商,双方就甲方向乙方租用企业短信增值运营平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1 租用乙方提供的企业短信平台。

1.2 如果甲方围绕系统进行任何类型的推广活动,应确保中国法律、法规、行政或地方性规章所要求的所有适用的执照、许可和授权已经获得,且与该执照、许可和授权相关的任何条件已经得到遵守。

1.3 遵守与服务提供商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行政或地方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

1.4 确保围绕应用服务进行的所有推广活动是合法的。

1.5 严格监督确保群发短信的内容健康合法。

1.6 限制群组发送的短信,每一终端用户每次群发的对象不超过协议商定数量。

1.7 在终端用户收到任何甲方的服务或发送的短信之前获得终端用户的同意。

1.8 协助有关政府部门追查通过增值平台发送的短信来源。

1.9 遵守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持正常而稳定的短信而进行的调整。

1.10 向乙方提供客户服务方案,处理企业用户提出的与网络通信和乙方服务无关的咨询和投拆。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2.1 在中国的短信平台服务,以使甲方能通过短信接入包括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在内的移动运营商;

2.2 保证企业用户可通过短信平台接入建立应用服务。

2.3 提供短信网关的api接口资料,并安排专项技术人员配合甲方的开发队伍,做到对甲方所遇到的问题及时响应.

2.4 向甲方提供现有的在线短信应用开发管理系统,以加快甲方的测试平台开发速度。

2.5 在系统测试阶段,乙方将承担一定数量的因测试而产生的短信发送费用,在系统正式商业运营后,应将此部分费用计入运营成本中予以支付。

2.6 在该合作备忘录签署后,乙方应即向甲方提供针对系统开发或联接的技术培训。

第三条 支付方式和使用条件

甲方应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系统设置费。(目前属于推广阶段,免除该费用)第一次人民币_________元的预付费。每发送一条短消息_________元,从预付费中扣除,该预付费需要在1年内用完。以后的预付费可以按照实际需要数增加。银行帐号:_________。

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短信平台服务的条件是甲方只能将短信平台服务用于企业短信运营平台所相关的应用服务。甲方不得使用短信平台服务于:

3.1 向身处中国境内的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移动数字用户以外的用户的移动装置或设施发送短信平台短信;

3.2 发送未经许可的信息;

3.3 传输任何诽谤的、侮辱的、侵犯的、不雅的、..的、威胁的或者骚扰的内容;

3.4 以任何形式违反合同中规定的任何义务或责任,造成侵权,或者给第三方造成其它损害,或者侵害第三人拥有或授权的任何知识产权;

3.5 从事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诽谤、侮辱、..或者妨碍司法,或者从事违反有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3.6 损害或干扰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网络的正常营运,或任何第三方的短信平台服务或电信网络或设备的正常运营。

第四条 排它性

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是非排它的,乙方保留向其他客户和伙伴提供类似服务和应用服务的权利。

第五条 报告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一个基于网络的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可接入的有关应用服务的短信流量的报告接口。乙方应保证该报告接口的准确性。

第六条 暂停服务

6.1 乙方可以在任何一天的下午十一点到上午六点为乙方网络维护或保养目的而暂停部分或全部短信平台服务,但是乙方须提前至少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

6.2 尽管乙方会以合理可行的方式努力做出通知,但乙方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包括不经通知)立刻暂停部分或全部短信平台服务,包括:

(a)当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被要求对其网络的任何部分进行修理、维护或保养时;

(b)如果该暂停是为减少或防止短信平台服务的欺诈或干扰所要求的;

(c)当乙方被要求遵守任何与短信平台服务有关的适用于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的任何规定时;

(d)某一客户未能就应用服务支付拖欠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期限与终止

7.1 除非根据本条终止,本合同将于开始日生效并持续有效_________年。

7.2 如果乙方提前三十天收到中国移动或中国联于乙方与其分别订立的协议或合同的书面终止通知,乙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3 在下述情况下,乙方可以立即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a)乙方合理地认为其与甲方的联系导致乙方的名称、声誉、服务或人员正在或已经遭受名誉损害;

(b)任何对于本合同下义务的履行必须的法定批准被撤回或要求任何新的法定批准;

(c)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三、十二或十四条的任何规定;

(d)甲方无力清偿债务或者处于清算、重组或者破产程序或者被解散。

第八条 保证

甲方向乙方保证:

8.1 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8.2 其得到了合法的授权并且得到了所有必需的同意、许可、允许和批准,以订立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3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义务或者安排(无论书面或者其它方式)或者任何法律。

第九条 赔偿

9.1 甲方应该对于乙方所遭受的产生于或与以下事由有关的所有损失、费用、损害予以补偿(包括足额补偿法律费用):

(a)受到短信平台服务的提供人或者对短信平台服务信赖有关的任何人提出的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终端用户;

(b)甲方的任何行动、疏漏或过失;

(c)因甲方的设备或软件的错误或错误使用,或者因甲方的人员、代理或承包商的原因而产生的发至终端用户或者任何其他人的短信平台信息;

(d)甲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

(e)乙方依据第十一条(责任的排除和限制)而免责的任何责任;

(f)甲方违反在第三条和第八条项下所作。

9.2 第9.1条中关于赔偿的规定不适用于任何人因乙方的疏忽或过失行为而遭受身体伤害或死亡而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

9.3 甲方陈述并保证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推广活动将:

(a)遵守其营业执照和任何其它的许可、允许和授权等等;

(b)依据第三条进行;

(c)不违反任何法律;

(d)不误导或者欺骗或者可能误导或欺骗;

(e)不具有诽谤性;

(f)在任何方面不..或者不具侮辱性;

(g)任何基于移动设施方面的推广活动的使用、储存、发送和展示将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第十条 责任的排除和限制

10.1 在不限制本条规定的责任排除或限制的情况下,甲方承认乙方不因网络错误、网络阻塞或任何传输掉线而造成的不能提供全部或部分短信平台服务或任何短信的发送或传递而对甲方或其他人承担责任。

10.2 在不扩展乙方在本条款下责任的情况下,乙方对于因任何违反本合同条款而产生的对甲方的责任限于(根据乙方的选择)退还与所发生的违约有关服务的价格。

第十一条 保密

11.1 一方只能为本合同的目的而使用另一方的保密信息。一方不得向任何人披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除非:

(a)为行使本合同项下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的目的而向其人员和法律或其他专业顾问进行披露;

(b)如果法律要求接收信息方披露该信息或者接收一方的证券上市而按任何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要求其披露;

(c)接收一方依据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程序而被要求对该信息进行披露。

11.2 依据本合同从另一方收到保密信息的一方必须应另一方的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向该方归还或移交所有包含或涉及其所占有的或在其权力或控制下的,或依据第11.1(a)条或11.1(b)条而从其处获得保密信息的人所占有的、在其权力或者控制下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

11.3 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 秘密

12.1 尽管本合同有其他规定,本条款的内容依然适用。

12.2 甲方必须:

(a)不披露任何个人信息,除非:(i)为许可的目的所必需的向甲方的管理人员,员工或者承包商进行的披露;(ii)应法律要求。如果甲方知道该披露的要求,甲方必须立刻通知乙方;(iii)取得乙方事先的同意;

(b)保证依据上述第a(i)条而获悉所披露的个人信息的任何人不做任何构成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12.3 甲方必须保证当它收集、使用、披露、转让、储存或者以其它方式处理与终端用户或任何人有关的个人信息时,它将遵守所有可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甲方必须保证它的每一位客户同意与本条相同的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13.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3.2 所有产生于乙方和甲方之间的纠纷和矛盾应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据其届时有效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应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并可被任何具有相关司法管辖法院的执行。任何产生于本合同的仲裁的胜诉方应得到其支付的诉讼费用的补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十四条 对一方员工的诱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六个月的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拉拢和劝诱另一方的任何雇员接受其聘请或雇用。如果任何有关方违反本条规定,其应已认识到另一方将因此遭受实质性的损害。因此,其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等于另一方在以前的十二个月中支付给该员工的工资总额。

第十五条 不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或延误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视为对权利的放弃。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租用潜水船及潜水人员合同协议书 篇3

根据《民法典》和《海上运输市场组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施工单位(简称甲方)

潜水船单位(简称乙方)

一、甲方根据施工需要,租用乙方船及潜水的人员,租用潜水组任务:主要承担水下工程作业。

二、租用潜水组共组每组需配人(包括潜水人员2人),潜水船组的交接地点为港。

三、租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定为每组月租费元(包括潜水人员的津贴元)租费每月结算一次。均由山东省海上民间运输管理处的票据,统一结算划拨。

四、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到期,工程继续需要,应按期续合同,否则调回另行安排。

五、潜水组施工作业中的责任划分: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配齐潜水组人员、潜水设备,船只及设备的使用保管由乙方负责。施工作业中如因乙方技术操作不当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施工设备不良和操作不当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2.潜水组必须服从甲方调动,如因乙方责任或不服从调动而耽误施工生产满一天者,按日扣罚租费元。

3.潜水组在租期内,因天气影响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潜水作业,应照收租费。

4.潜水组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擅离者,应追究责任,并按期扣出每组每日租费元。

六、潜水组人员的劳保用品及生活安排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潜水作业必要的防护用品等按照甲方的标准统一发放,潜水人员的食宿住地甲方负责安排。生活费用及粮食供应由乙方负责。

七、潜水作业人员的医疗费均由乙方负责,但由于甲方施工和水下作业整平等设备不良或操作造成乙方潜水人员伤亡,其医疗费由甲方负责。

八、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九、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根据“民法典”和有关规定,协商补充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十份,正本三份,副本七份,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船管处一份,副本报银行、建设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