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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自查报告

2024-11-09 16:27:15互联网工作报告手机版

课后服务自查报告 篇1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各项规定的落实,根据平泉县教育局《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所确定的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对本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了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各自职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完小校长是完小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了规范收费责任状。

学校开学初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向教师宣传有关规定以及规范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每位教师做好家长的宣传工作,特别是一年级新生家长,让其了解小学收费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公示,接受监督:

我校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文件要求收费,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无违规收费现象。在学校门口张贴了收费公示,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阳光操作。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规范收费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自查自纠,措施到位:

为保证教育收费工作顺利地完成,学校制定了相关规范收费的规章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在工作过程中,不断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文案网整理 WenAndaqUAn.COm

1、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定期公布。

2、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情况,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学校不存在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

3、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机制,学校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

4、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

5、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教师没有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课后服务自查报告 篇2

我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科技局文件精神,按照文件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杜绝教育乱收费,开展教育收费自查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我们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告如下。

一、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加大宣传,统一思想。

开学初,召开了全体教师会,重申学校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在自查过程中,领导小组又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各级文件,再次领会了精神,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治理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次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把切实做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警钟长鸣。

三、狠抓制度完善,明确目标责任,切实使规范收费成为上下一致的行动准则。

1、严格落实教育收费责任制。校长为学校规范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协同,坚持把规范收费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求广大教师要讲道德、讲大局、讲责任,自觉抵制一切不符合规定的收费。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一是收费公示制。我们根据上级的要求,出示并制作了“收费公示牌”,公示内容准确、完整。让每个学生、家长交明白钱,让学校收费放心。任何人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二是收费票据使用规范。在开学初的教师会上,针对向学生收使用的收费票据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讲解。三是责任追究制。让全体教师明确收费责任制度,使全体教师铭记乱收费责任人必须承担的责任和所受的处罚。

四、狠抓工作创新,务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一是把规范收费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把治理乱收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将规范收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实行违规收费“一票否决”。

二是把规范收费工作与大力推进依法治教结合起来。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前提。我们在严格实施规范收费等的同时,研究并制定出既切合实际又便于操作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三是把规范收费工作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教师师德建设与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结合起来,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或统一征订教学辅助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学习用品等;严禁对学生进行经济处罚,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违规参与社会有偿补课,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

五、自查情况。

1、自查方式。在自查中,我们采取到班访谈、抽学生调查、向家长了解等方式进行。

2、实施收费行为方面。通过自查,我校均未发现有乱订教辅资料或统一使用教辅资料的现象;未发现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未发现教师收费补课和违规办班的现象;未发现教师违规乱收费的现象。未发现教师违规乱收营养午餐费的现象。

六、今后工作思路。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从严治教,规范管理,取信于民。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课后服务自查报告 篇3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教育收费行为,巩固行风建设成果,防止教育乱收费,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成立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检查小组,对我县辖区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现依据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与本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依据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未另立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没有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情况。未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民办幼儿园在制定或调整保教费标准时,程序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不存在乱涨价行为;物价部门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有完整的备案程序。未在《暂行办法》之外自设收费项目,幼儿使用的教材均由幼儿园统一购买大连市教育局指定教材《幼儿园探究式活动课程(B版)教材》,并免费发放给幼儿使用。我县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资金拨款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城镇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大财教〔20xx〕870号)、《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大财教〔20xx〕869号)精神,以及《关于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免收托保费政策的通知》大财教【20xx】747号的通知要求贯彻实施。

二、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依据20xx年教育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工作要求,我县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由于我县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每个岛屿只有一所初中以及一所中心小学,学生流向高度集中,择校生与本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存在乱收费问题,也不存在非正常跨区招生问题。

xx县只有一所高中,为省级示范性高中。20xx年,xx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为80%。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举办以选拨生源为目的的竞赛、办班。全县没有民办学校,不存在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存在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等各种费用。

各学校全面公开学校办学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特别是择校生招生政策、标准、比例等。

三、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xx县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任何民办学校。

四、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执行情况

20xx年秋季至今,xx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严格执行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没有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不存在以民办形式招生和收费行为。我县没有涉外办学机构。

五、规范高等学校招生及收费情况

我县没有高等学校。

六、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情况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辅材料的征订延用了省指定目录中圈定的项目,经过全县一线教师海选确定每学科一种教辅,以学生家长自愿订购为征订原则,辅以家长签字的教辅征订形式操作。征订宣传由教育行政完成,学校召开家长会,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广泛进行了征订政策的解读。依据20xx年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全县中小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学生课堂上使用的教辅材料,均为上一季征订品种,未发现省目以外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学校、教师也没有在推荐目录之外以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七、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中小学校及其教职工不存在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现象;也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通过暗示、诱导、动员或者胁迫等方式组织学生参加补课或有偿家教活动;公办在职教师没有到校外培训机构兼 职;我们将治理乱收费作为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到每年的《学校管理与发展考核方案》之中;公办中小学没有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包括租赁、借用等)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行为;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行为的通知》,组织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全县中小学规范办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八、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与教育部学籍系统进行对接,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制度,如实按照学校实有人数划拨经费。不存在虚报、冒领、克扣、挪用、挤占、截留义务教育保障资金行动,落实督察制度。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信息公开,畅通举报电话、信箱等监督途径。

九、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已全面清理和规范区域内教育收费政策;及时将清理后所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规定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代支收费情况

政府、学校不存在将国家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中小学不存在违规收取学具费、保险费、体检费、课外课程选修费等;不存在期间违规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和照相费等费用。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严格执行“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原则,没有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没有违反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的规定,跨学年收费等。各学校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示制度等。

十一、收费公示情况

各级各类学校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长期向社会公布;做到以招生简章、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