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协议书
代理协议书 篇1
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本合同为代理记账服务的协议约定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为保证乙方记账、报税工作的顺利完成,甲方应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会计做账所需完整,有效的原始票据及资料提供给乙方;
3.甲方应保证移交给乙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如果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而引起的多纳税,少纳税,漏纳税,迟纳税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甲方负完全责任;
4.甲方的经营地址、开户银行、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详细情况通知乙方,由于甲方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延误了正常报税及相关工作,甲方负完全责任;
5.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_________________元,按季收费。
(二)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履行会计代理的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经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名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定期提供申报的纳税资料及其他税务资料。
4.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年,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条款如果有变更由双方协商。
三、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销毁财务资料和档案。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可以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代理协议书 篇2
3.1为支持乙方的销售,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出乙方销售区域的终端网点开发方案和市场促销、推广方案,甲方应兑现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奖励、促销支持、广告及营销推广费用支持等。任何甲方人员口头承诺的各项事宜均视为无效。
3.2甲方应派出销售人员负责协调双方的沟通与配合,协助管理和维护市场秩序。甲方需获取乙方所代理产品的渠道价格、库存报表等数据资料时,乙方需积极地协助甲方的销售人员,并对所提供数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3甲方派出的地区销售人员在未得到甲方书面确认的前提下,向乙方借货、调货、索要产品或任何形式的现金往来均系其个人行为,如由此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之损失,由其个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4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若因市场或成本变化等原因,甲方需要调整产品价格,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双方均自调整之日起执行新价格。
代理协议书 篇3
1.1甲方指定乙方为下列区域的 ____代理商(一级或独家),销售甲方指定品牌 ____ ,(详见附件《代理产品明细及产品渠道价格表》,以下简称产品),甲方同意乙方在指定的区域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开展销售活动,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范围进行销售。
甲方指定乙方的销售区域: ____
1.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天内向甲方支付首批购货款人民币____ 万元,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的将首批货款支付到甲方帐户,本协议自超期之日起自行失效。
1.3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3000 元人民币(¥:3000 元),此保证金旨在确保甲乙双方能够正常履行本协议中的约定,不能作为双方的货款交易金额使用。直到本协议正常履行结束后,甲方在本协议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的将此保证金支付到甲方帐户,则本协议自超期之日起自行失效。
1.4代理期限为:____ 年 ____月 ____ 日至____年 ____月____日。
1.5乙方所代理甲方产品的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1.6销售目标
甲乙双方约定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完成现金回款 5 万元。为确保此销售目标的达成,乙方应确定月度销售回款计划如下:(以当月到帐金额为准,单位: 万元)
目标分解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合计____年。
若乙方连续3个月回款金额低于销售目标的70%,或者累计6个月不能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和市场支持、或重新划定乙方的销售区域;
若乙方年度回款金额低于销售目标的85%,甲方有权在次年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代理协议书 篇4
2.1乙方应对指定区域内的终端销售网点进行开发、铺货,使甲方的产品在乙方区域内达到如下的铺市门店数量:
乙方主要辐射的终端渠道(餐饮、星级酒店、卖场超市、酒行、夜场、团购):
酒行、团购、卖场超市
截 止
时 间截止时间内铺市的场所数量(店)
餐饮门店星级酒店卖场超市酒行专卖夜场酒吧团购单位其他说明:
30天内2105
60天内61512
90天内104030
若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以上网点铺货目标的70%,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此渠道的销售权利,或者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直至解除本协议。
2.2乙方的权利:
A: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
B:甲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之条款,经乙方查证属实并提出整改建议后甲方仍无改善,乙方可立即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2.3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所代理产品的市场形象,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所代理产品“(独家)或(总)经销商”等的名义进行市场宣传及其他商务活动。
2.4乙方应按照甲方及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对产品进行仓储、运输、保存,因乙方原因而对产品质量造成的影响,甲方不承担责任。
2.5乙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时获得的任何甲方的资料予以保密。
代理协议书 篇5
代理协议书(期货交易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_________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_________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
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
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账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汇入甲方账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_________%,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
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
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_________‰,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
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_________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协议书 篇6
5.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形成协议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协议共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本协议签约地:中国上海市。
本协议书附件清单:
附件1. 《代理产品明细及产品渠道价格表》
附件2. 《收货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 《代理商信息资料登记表》
附件4. 授权书
附件5. 《市场管理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纳税人号:纳税人号:
地 址: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代理协议书 篇7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 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 商品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 销售不少于 的商品。
3. 经销地区
只限在
4. 订单确认
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 付款
订单确认之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相关规定付款,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7. 市场报告
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 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 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 天,自
至 .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 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 其他条款
11.1 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 %的佣金。
11.2 若乙方在*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 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11.3 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11.4 本协议于 年月 日在 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 (签字)
代理协议书 篇8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商)
1.委任
兹委任abc贸易有限公司为a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kdsz;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kdsz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kdsz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kdsz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kdsz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kdsz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2%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1/4,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kdsz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kdsz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kdsz指定的时间内对kdsz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kdsz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kdsz的职责
kdsz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kdsz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kdsz。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kdsz利益。
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kdsz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kdsz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kdsz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kdsz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kdsz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协议书 篇9
协议编号:
日期:
委托方:
代理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方与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代理进口商品订立如下协议:
一. 委托进口货物内容
二.委托方对代理方的授权范围:
1. 授权代理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进口合同主要条款与外商签约;
2. 授权代理方在委托方违约时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货物(详细内容见本合同
本协议规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 外商由委托方指定(或提供),委托方应自行对该外商资信和产品质量负责,无条件接受代理方根据代理协议进口的货物,并保证货单相符、单单相符、单证齐备;
4. 自行承担进口关税、产品增值税和进口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5. 委托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和/或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条件的,委托方无权要求代理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开证保证金。与此同时,委托方还应偿付代理方为其垫付的所有费用(含以月息 %的标准计算的利息等),支付违约金等,并承担代理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6. 委托方除按银行要求支付 %开证保证金外,还应为代理方开证信用额度的 %部份提供担保。
7.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协议的,可以免除相互间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双方应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委托方应该和代理方一起与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代理方对外商的责任。如因此造成代理方损失,委托方应承担代理方的相关费用以及其它损失。
8. 当外商违约时,如委托方提出索赔的,应在索赔期内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索赔证件,
预支付相应的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委托方不承担索赔费用或不提供必要协助的,均视为委托方放弃索赔。
(二)代理方责任
1. 依据本协议的规定与外商洽谈、签订、履行合同;
2. 在收到委托方 %保证金后开出即期信用证(或者其它方式的付款);
3. 若因外商或承运人原因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或无法全面履行的,代理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或按本协议规定代表委托方对外索赔,并实时向委托方通报相关情况。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委托方须在信用证付款日到期日前五日内将其余 %货款以付汇当日银行外汇牌价计算将货款转入代理方指定账户,在此之前物权属于代理方;
2. 在货物进口报关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报关费、批文费、报检费、仓储费、银行费用等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并即时支付。如实际由代理方代垫的,委托方须在报关完毕后立即付还代理方;
3. 代理费按海关认可总金额的 %计算,委托方应在报关完毕立即支付。
五.违约责任
若委托方无法及时付款或不付款(含关税、增值税)而发生纠纷,或货物滞留码头(仓库)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委托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支付一切费用及赔偿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七.因执行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以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代理协议书 篇10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 网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一条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新快网络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XX1020》(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新快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新快网络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新快网络(以下简称新快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新快网络代理商”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新快网络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新快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XX1020》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新快网络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