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底用工合同
保底用工合同 篇1
____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重事机动车辆注册、转移、变更等业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个月;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
(四)_____________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Www.WENAnDAQuAN.CoM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
1._____________
2.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法规教育和车辆构造基本知识、二手车交易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车管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要求,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和信誉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和办理违法违规事项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第2.3.4点情况的;
4.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_____________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名)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底用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其开发的小区商品房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销售范围
小区面积约平方米(以政府核定的面积复审报告为准)。
二、销售价格
小区甲方同意按保底均价元/㎡委托乙方全权销售,乙方在保底均价的基础上提取1.5%作为销售佣金;实际销售均价超出保底均价后,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照 _________________2分成。
三、销售佣金提成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乙方销售佣金税收由乙方以现金方式返还甲方(从销售佣金中扣除)。
2、如乙方让价低于均价的,乙方自行补齐让价部分,并从当月佣金中扣除;如因甲方原因让价低于均价的,乙方按实际销售额底价提取1.5%的佣金,让价部分由甲方承担。
3、当月销售佣金结算表由乙方在销售当月月底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次月5日前审核完毕,并将佣金提取给乙方(乙方开具收据)。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提供商品房合法销售文件资料,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公司营业执照、开发资质等。2、购房合同盖章,开具收房款收据;待售房款全部到位(含已办完的按揭)后,按实际购房金额开具正式发票。
3、现场提供房屋作为售楼部供乙方使用。
4、保证本协议约定的商品房均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在代理销售期间,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销售房屋,应算作乙方销售业绩,并按时付给乙方的销售提成费用和超出底价部分的分成款项。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保底用工合同 篇3
甲方: 乡镇(社区)
乙方: 专职委员,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实施意见》(黔残联„20xx‟45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镇宁乡镇(社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解决有人为残疾人办事和促进残疾人就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被选聘为乡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聘用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行三年一聘,优胜劣汰、能出能进的动态管理法。
三、乙方待遇:工资待遇以岗位补贴形式发给(由县残联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每月1400元,其中基础工资1000元、浮动工资400元;“五险一金”等保障性待遇由甲方负责为乙方缴纳。
四、乙方的工作职责
1.乙方由所属乡镇政府、乡镇(社区)残联领导和管理,协助乡镇残联和社区残协开展残疾人工作;业务服从县残联指导。 2.密切联系并掌握辖区内的各类残疾人,对辖区内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状况及需求,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听取意见、反映心声,积极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3.积极向残疾人宣传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残疾人思想政治工作,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调动残疾人积极性。
4.积极配合本乡镇残联和社区残协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办证和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5.按时参加各级残联的工作会议和培训,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完成各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保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秘密,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酌情处理。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在岗期间被证明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2.严重违反纪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的;
6.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聘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期间属于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用无法履行,经甲、乙方协商不能变更聘用合用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聘用合用期满,或乡镇(社区)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解决待遇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九、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甲方对乙方每年务必进行考核评议
1.乡镇(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定期考核评比制度。甲方按照残疾人专职委员职责有关规定,负责对乙方进行考评。考评时间安排在聘用期间每年年终的最后一个月进行,采取年度工作,乡镇(社区)干部、群众评价,考评小组综合考评等方式综合评定。
2.考评内容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主要是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工作实绩、自身形象和群众满意程度,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3.甲方考评组根据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德、能、勤、绩及测评结果等情况,确定优秀、称职、不称职档次依此确定专职委员是否能够胜任工作。对工作积极、成绩显著、能够胜任的专职委员,上级县残联按照有关规定,适时予以表彰奖励,申请聘期满后继续聘用;对工作不力,不能胜任的专职委员,按规定予以及时解聘。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新法律、法规有相抵触的,按新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上报县残联办公室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各一份(备案)。
十三、本聘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
甲方:镇宁自治县 乡镇(社区)(盖章)
乡(镇)长(签字):
社区主任(签字):
乙方:专职委员(签字):
年 月 日